卡夫卡生于布拉格的一个犹太百货批发商家庭。他的父亲赫尔曼经历过艰难的生存斗争,固执地以“中产阶级犹太人”的标准来要求他。然而,卡夫卡无论在哪个方面——身体、事业、思想、地位、个性等,都令其父大失所望,两人因此时常发生冲突,以至后人称他们父子之间,有着“悬而未决的一场可怕的诉讼”。
6岁那年,卡夫卡被送进了公立德语小学。在这里,他逐渐形成了一种畏怯心理和“死心眼式的认真”。一方面是心理上的不自信,一方面则是行动上的循规蹈矩。他表面上的进步使父亲以为小卡夫卡一直在孜孜不倦地学习。“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倒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很少学习,什么也没学会……我记忆力平平,理解能力勉强凑合,好歹还记住了点东西……我所学到的知识是极其可怜的,基础是很不扎实的。”卡夫卡在《致父亲的信》中写道。
怀着畏怯心理,卡夫卡一步步走过了小学和中学生涯。中学期间,卡夫卡开始自学写作,他断断续续写下了一些习作。然而,他对这些习作并不满意,亲手将它们销毁了,以致现代人无从了解他的处女作的情况。他的父亲对于卡夫卡从事写作很不满意,认为写作是不务正业,反对卡夫卡在大学里学文学。父亲的反对,使卡夫卡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并没有真正的选择未来和职业的自由。因此,唯一的选择是在父亲的意志和自我的志向之间选择一条中间道路,“关键是要找到一个职业,从事这个职业我便可以无所顾忌地沉溺于这种冷漠之中,而同时又不至于过分伤害了我的虚荣心。”
1901年,卡夫卡进入了位于布拉格的日耳曼大学。起初他试图按自己的想法选择所学专业。他先学化学,但只学了14天,就顺从父亲的意愿改学法律。然而,不久之后的1902年年春天,卡夫卡又作了一次违背父亲意愿的尝试。他还是想学习文学,甚至打算去慕尼黑学习日耳曼语言文学,但后因故改变计划,留在布拉格学德国文学。但是,仅仅半年之后,他放弃德国文学,又改习法律。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一切,到头来反而更加强了我的那个基本信念(寻找中间道路),于是乎,我就学习法律。”
此后的五年中,卡夫卡再没有作任何“越轨”的尝试。1906年6月18日,他获得了日耳曼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大学中的学习生活和考试使卡夫卡感到厌倦和无聊,神经经常处在高度紧张状态。但他却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这倒也正合我的口味,正如同早先的九年制中学以及后来的工作,也在某种意义上合了我的口味一样。”有人分析,这是一种典型的卡夫卡式的“就范”态度:一边十分清醒地认识到了自我的欲求和行为、价值取向,一边却又屈从某个外来压力,力图在内心与外部世界的冲突中处于“中间地带”。然而,这种“就范”显然只是表面上的,矛盾冲突则在内心深处汇聚、发酵。
毕业之后按照惯例,卡夫卡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法律见习。先是在布拉格刑事法庭,后在民事法庭. 这一年的见习是平平淡淡、按部就班、因而也是顺利的。不过,这一年的见习显然对卡夫卡十分重要,它为卡夫卡了解现存法律制度、熟悉法律程序提供了机会,否则很难想象卡夫卡能写出《判决》、《法律门前》、《审判》这样的精彩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