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的结晶,是乡土文化最杰出、最完整的空间载体,它拥有形态多样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蕴藏着丰富多样的历史信息与生态景观资源,是乡村社会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发起人之一——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是一个为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倾注了大量心血的文化学者,他已经连续35年参加全国政协会议。多年来,他持续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奔走呼吁。
2017年3月,他又带来了一份关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问题的提案。他建议,国家应建立对传统村落开展旅游的批准机制,强调政府对于传统村落保护与建设的管理责任。
其实,国家关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中央财政是有专项经费支持的,目的是想推动并吸引包括各级政府、地方社会等力量共同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做好古村落的调查研究、抢救保护以及它的发展提升工作。
然而,面对这样一块蛋糕,各方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打起了自家的小算盘。在传统村落的保护过程中,许多地方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
一、三个责任方是怎么做的,应该怎么做
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的开展主要由县、乡镇和村委会三级组织实施,他们是村落保护工程的直接决策者、组织者和指导者。村落保护项目实施的质量如何,与他们对村落保护意义的理解、对国家关于传统村落政策的掌握水平以及他们的责任感直接相关。
有人把这个工作当做一种政绩工程,大兴土木;还有人不懂政策,凭着个人的喜好干扰村落保护原则要求,违背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支持的初衷。当然,面对传统村落这个特殊的建设工程,更多情况下我们的决策者是好心,可是却办了坏事。
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与设计者是保护工程实施质量的决定者,他们的情怀和理念决定着所主持古村落保留“乡味儿”的多少。
现实中,设计师们大有“传统村落保护设计舍我其谁”的冲动,忽视了传统村落中物质与精神的内在脉络,生硬套用园林景观设计的模式,把传统村落的保护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美丽乡村建设,把它做成了旅游景点,导致千村一面,千屋一面。
传统村落就像一个病人,她的病症也要在“望、闻、问、切”之后才能开出对症的“药方”。面对“传承有序,体格尚健”的古村落,设计者应该是一个有情怀的“他者”,是一个健康的“输血者”。
传统村落保护的项目国家给钱了,所以在建筑施工者眼里它是工程,它是一个赚钱的机会。一旦有工程启动,往往各路人马蜂拥而至。
一些地方为了协调各方矛盾,将工程当做一般建设项目,往往通过招标形式给了那些没有传统村落建设经历、缺乏古建修复技术的队伍。
面对传统村落这个特殊的工程,究竟由谁来做,谁有资质做,怎么做,为谁而做,其实他们根本就想不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今天大多数的手艺人来说,古老村落建筑的格局、材料、技巧、工艺是陌生的。
而现实中,理念、技术、经历的缺失,并没能阻止一些施工队进军传统村落的保护工程。这一点确实应该引起各界,特别是管理者的重视。
二、传统村落保护之“一二三四”
传统村落的保护不仅是政府推动的一个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大事业,还是一个融汇了多行业智慧的社会建设范畴。在这项事业中,参与者应该“具有一个情怀”、“做好两种准备”、“把好三个关键”、“体现四个尊重”。
“一个情怀”:传统村落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我们应为中华传统农耕文明抢救这份活着的文化遗产,保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精髓和空间记忆;
“两种准备”:充分理解国家关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要求,做好保护理念与施工技术的双重准备;
“三个关键”:做好传统村落的调查研究与建档工作,做好村落的保护规划工作,做好工程施工技术的保障工作;
“四个尊重”:尊重村民生活与发展的需要,尊重村落的民风民俗传统,尊重地方文化传承历史,尊重国家关于村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来源:乡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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