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
1、7月17号,广洲宣布租售同权,租房也能上名校;
2、租房真能上名校吗?满足对口小学接收的要求,极不容易;而且等名校招不够人才有机会;
3、新华网评论:通过“租购同权”保障“承租者市民待遇”,引导开发商转型为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公司;
4、网友声音:学区房租金可能暴涨,房价也跌不了了。
历史颠覆!广州宣布:租售同权
昨天,广州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一不小心,就首开先河,干了件彻底改变楼市命运的大事。
7月17号,在广州市政府官网上,赫然发布了一个通知,即《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简单解读如下(后附全文):
➤一:扶持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到2020年,采用一切方法,抢占一切先机,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
➤二:做大租赁供应市场,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通通按居民标准执行;鼓励城中村做好安防,统一出租。
➤三:减税,通通减税,只要干租赁就减税!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必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四:做大租赁需求市场,租售同权!广州正式宣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赁同权。
➤五: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凡是租赁提取公积金,从以前每月提取不超过上年度平均月工资的60%,提高到80%。
OMG !只要干租赁就通通减税,只要租房子就享受和购房人子女同等入学权益。
楼市将发生历史巨变
以往,对于在外省工作的人来说,真的是毫无选择。
特别是有了小孩之后,要么买房,要么回家,否则就要忍受和小孩的分离之苦。
多少夫妻又因为买房,小孩教育的事情弄得可不堪言。
未来,或许随着学区房租金的上涨,房价依旧很难下跌。
但从今天开始,中国的买房终于和教育资源脱钩了,没有房,小孩照样可以上学了。
这绝对是一次历史创举,具体未来的影响可能远超我们的想象,但绝对是我们现在无法估量的。
去名校隔壁租房,就可以读名校?
文件一下,满城轰动,广州很多在中心区租房的家长仿佛看到了希望。但是,自家住得近名校,孩子就一定可以拿到好学位?再不用买学位房高价接盘?
现实很骨感啊,亲们不妨先仔细看文件:
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市教育局牵头)
也即是说,孩子得有广州户口、或孩子爹妈有人才绿卡、或孩子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然后,监护人得没房、租的房子得是唯一居住地且租房合同已经备案的,孩子才有可能就近入读。
来看看中心区的规定:
《2017年越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显示,租住户儿童入学,得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对口小学接收:
1、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有完备手续;
2、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并在广州市内无其他房产);
3、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
4、该住宅单元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没占用学位)。
统筹安排方案一:
1、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有完备手续;
2、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
3、适龄儿童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
统筹安排方案二:
1、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具有越秀户籍;
2、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能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
3、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值得一说的是,满足对口小学接收的要求,极不容易;而满足统筹条件的,等名校招不够人才有机会,这机会有多大,大家可想而知。
图解:租售同权是长效机制之一
官媒发声:租售同权真的要来了
新华时评:遏制炒房需建立长效调控机制 07-18 20:45 新华网
从2016年9月底开始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让一二线城市及环热点周边区域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从限购、限贷、限价、限售到限商住一系列需求侧调控措施显现效果。与此同时,借供给侧调控提上日程,房地产结构性调整势在必行,关键要加快形成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
当前,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40.8平方米,房屋短缺问题大为缓解。在这一基础上,住房制度设计需要加大保障房、人才安居房“补短板”力度。
随着商品房价走高,租赁住房的需求不断加大。因此,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利于促进中低收入者、新就业无房户解决安居问题。
租不起房比买不起房更需要保障,实现“住有所居”的“安居梦”属题中之义。有专家指出,应加快出台住房租赁法律,通过“租购同权”保障“承租者市民待遇”,引导开发商转型为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公司。
长期以来,土地是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工具。破解土地财政这一顽疾,一方面需要改进“价高者得”的招拍挂制度,另一方面需建立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制度。
我国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率高,自有资金占比较低,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相比,房地产业吸纳了大量金融资源,对实体经济融资产生“挤出效应”。要想告别“加杠杆式开发”,房地产业从拿地、开发再到预售,各环节都需要重塑规则,改变融资结构。
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一套涵盖土地、金融、财税、投资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改变用地指标分配的随意性,加快建立人地挂钩机制,这样才能让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
引用:河西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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