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锦。法律读库邮箱:[email protected]。
司法考试刚刚结束,又到了研究生报考的季节了。
那么,求学路上的你,是否知道法学本科、硕士、博士的区别?
那么小编今天就用最近很热的“二维码调包案”告诉你这三者的区别!
从“二维码调包案”,告诉你法学本科、硕士、博士的区别!
前言
一、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区别
二、“二维码调包案”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三、行为人构成诈骗罪
参考文献
结论:行为人通过虚构的事实(假的二维码)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构成诈骗罪。
法学硕士:《“二维码调包案”的法哲学思考——兼与张明楷教授商榷》 |
引言
一、“二维码调包案”基本案情
二、围绕“二维码调包案”的争议概要
三、引入张明楷教授“三角诈骗(Dreieckbetrug)”理论之谬误
四、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关于“二维码调包案”的相关案例
五、辩证唯物主义视角下的“二维码调包案”法律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结论:“二维码调包案”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新的智能化时代对尚未跟上时代发展步伐的法律的一个挑战。互联网+时代需要重新定义犯罪客体、犯罪对象。辩证唯物主义视角审视下的“二维码调包案”将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向前迈进。
法学博士:《风险社会背景下网络科技道德、法律规制的失范与重建》 |
绪论: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价值、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第一章 从“二维码调包案”管窥风险社会背景下网络科技道德、法律规制失范:内涵及表现
第二章 风险社会背景下引发“二维码调包案”网络科技道德、法律规制失范的根源:内部与外部
第三章 风险社会背景下网络科技道德、法律规制重建的目标和原则
第四章 风险社会背景下网络科技道德、法律规制重建的具体途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结论:随着全球网络科技发展,人类被卷入了一场由人类进行的又超越人类控制的宏大实验。“二维码调包案”是人类进入风险社会,伴随着科技的负面影响与潜在风险的日益加剧的一个缩影。风险社会背景下,只有从科技道德主体、价值取向、法律制度层面来分析失范的内因与外因根源,才能准确把握当代网络科技道德、法律规制重建的命脉,避免“二维码调包案”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