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最大股东手握绝对控股股权时,就如同在代理权竞争的赛场上拥有了 “特权”。他所委派的代理人在争夺代理权时,几乎稳操胜券,除非失去大股东的信任,否则很难被替换。然而,要让大股东察觉到代理人的经营失误,往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这就好比在一个信息不透明的迷宫里寻找错误,耗费大量精力与时间。所以,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经理更换困难,监督效率自然大打折扣。
而在股权高度分散的公司里,经理人员凭借对经营信息的充分掌握,成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 “关键角色”。小股东由于信息劣势,很容易被经理的意见左右。同时,小股东们 “搭便车” 的心态作祟,都指望别人去监督经理,自己坐享其成。这就导致即便经理经营不善,也很难被更换。想象一下,一群人共同拥有一艘船,每个人的股份都很少,都不想费力去监督船长,那船的航行方向可能就会偏离正轨。
那么,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更有利于公司发展呢?相对集中且存在相对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脱颖而出。因为相对控股股东持有较大数量股份,既有动力也有能力去揪出经理管理中的问题,并且能够争取其他股东支持,提出新的代理人人选。而且,其地位并非坚如磐石,强行支持原任经理的可能性较低。这种股权结构,就像一个团队里有个主导者,但又不是独裁者,能有效推动团队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