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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跨地域流动及其对族际交往的影响

质化研究  · 公众号  · 科研  · 2017-05-10 21:17

正文

中国人口跨地域流动及其对族际交往的影响

作者:马戎   来源:中国人口科学



【摘要】文章对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基本态势进行了分析,并在作者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这些劳动力流动与就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文章指出,应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待跨地域的各族人口流动,并逐步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劳动力市场,使各族劳动者能够根据自己的特长“嵌入”到全国经济的结构中去,针对目前各地劳动力市场上少数民族农民工遇到的语言障碍和缺乏就业技能等实际问题,政府必须给予必要的扶助同时关注进城少数民族农民工的“文化适应”问题。

【关键词】人口流动,少数民族,农民工,文化适应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中国出现了人口大规模跨地域流动,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开始成为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沿海地区劳动力和经营成本逐步提高的环境下,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始进入中部甚至西部边疆地区以降低成本,中央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相应的巨额项目投资为西部各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这些变化对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转型和城乡民族关系必然带来巨大冲击和新的发展机遇。


从20 世纪80年代以来,笔者一直在中国西部地区(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和甘肃)开展有关农村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实地调查。近期调查结果表明,中国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人口跨地域流动在21 世纪开始出现一些新的形式,劳动力流动规模也比20 世纪90 年代有很大增长。在近年来所开展实地调查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对当代中国人口跨地域流动及其对族际交往、民族关系的影响进行讨论和分析。


一、人口跨地域流动中的族际交往


以人口跨地域流动和跨城乡流动这两个维度为指标,当前在中国有4 个人口流动潮流需要关注。一是东部和中部汉族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向本地城镇的流动;二是东中部地区的汉族劳动力向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流动;三是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向当地城镇的流动,在许多西部城市中汉族是城市居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西部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和中部汉族聚居城镇的流动。


如果粗略地把全国地域划分为“汉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自治地区)两大区域,出现在两大区域的4个劳动力流动潮流无论在规模和形式上都是改革前不可想象的。特别是后3个劳动力流动潮流都直接与民族之间的交往有关,也必然会促使中国各族民众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和深入。与此同时,各族之间的文化差异(语言与宗教等)在这样的密切交往中更加凸现,各族劳动力在就业市场上的相互竞争更加直接并呈现出新的态势,加上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的开发力度,少数民族民众开始关心这些资源开发受益分配的公平问题。随着人口流动和互联网的信息传播,西部地区的各族干部、知识分子和普通民众都越来越关心本地区的经济开发对自己就业和发展机会的影响,同时关心外来流动人口给本地劳动力市场带来的冲击与竞争。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境外势力也对中国国内的政治格局、族际关系给予更多的关注,各种敌对势力都把挑拨民族宗教关系作为牵制中国发展的重要手段,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极力对中国各阶层进行渗透,这些因素都使中国西部多民族地区的政治形势和族际关系进一步复杂化。当发生了一些可以利用来煽动民族情绪的突发性事件时,很容易被作为“导火索”用以刺激民众情绪,使部分青少年和民众走上街头,造成破坏社会治安和街头暴力骚动的现象,一些暴力恐怖分子也趁势夹杂其中,极力恶化局势。2008 年拉萨的“3.14 事件”和2009 年乌鲁木齐的“7.5 事件”就是其中特别严重的事例,这两起事件造成了民众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显著恶化了当地的族际关系,也吸引了全国人民以及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在经济和就业方面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农村、城镇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得以缓解,农村青年中学毕业后在公社挣工分,城镇青年由劳动局安排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则由人事部门统一分配工作。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村劳动力过剩,大量农村中学毕业生只有进城打工来寻求就业机会,城镇待业青年和大中专毕业生也完全需要到劳动力市场上通过竞争来实现就业。在这样的体制转变下,城乡青年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影响西部地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最重要的问题。各种形式的人口跨地域流动,就是在这样的体制变迁和经济发展态势下出现的。


由于西部各个地区有着各自不同的社会演变历史和不同的民族人口构成,因此各地也出现了具有不同特点的就业局势和民族关系的热点问题,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术界都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来调查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地的各类社会矛盾。针对民众反映最强烈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及时地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历史和其他地区处理类似问题的经验与教训,梳理出具体问题的症结和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改善,逐步摸索经验,在各项工作中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做好就业工作当作最重要的社会基础来努力建设西部地区的和谐社会,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下面将对与民族交往有关的3 个人口流动潮流的基本态势和引发的社会问题进行梳理和讨论。


(一)来到西部地区的汉族流动人口


西部大开发是中国在21 世纪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改善区域发展不平衡、加快少数民族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实现这一宏大目标,中央政府和中央直属企业在西部各省区设立了许多大型项目,也投入了巨额资金,对交通、通讯、能源、城市建设、水利、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更新改造,改善投资和建设环境,以此为条件进一步吸引东部、港台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来西部发展,从而不断调整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全面提升经济活动的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这是西部地区各族人民面临的极大发展机遇。


在短时期内实施如此大规模的投资建设,在资金技术引进、管理人才培养、合格劳动力的培训等各方面的工作通常很难彼此配套和协调,外来企业的人员使用要求与本地劳动力的现有水平之间必然存在明显差距。在东部沿海经济发展中行之有效的市场运作机制(“项目招标”等)必然会引入到西部地区的建设立项过程中,自体制改革以来沿海地区的建筑施工单位已经进行了人员大幅度调整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在用人和分配机制方面已经实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并且已经具有一些与境外资金、企业合作的经验,这使它们具有了较强的投标竞争能力。西部地区当地的国有建筑施工单位在投标西部的建设项目时,尽管占了地利,但与来自沿海地区的这些建筑公司竞争时,并不具备必然的优势。因此在投标程序中西部的许多项目很可能由来自沿海地区企业来承办。而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其他所有制的企业,人员的雇用将会采用劳动力市场化的机制。这些来自沿海的企业一般愿意雇用语言沟通便利、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汉族工人。所以在国家大量投资、许多项目实施的形势下,从东部和中部城乡到西部城镇寻求就业机会的汉族农民工必然会不断增加,为这些汉族人口和旅游者服务的其他就业机会(旅店业、餐饮业、运输业、娱乐业等)也必然吸引许多东部的服务业企业和汉族经商人员来到西部城镇,在为西部城镇的建设事业和旅游业做出贡献的同时,他们也必然会遇到本地少数民众在就业与发展机会方面的竞争,从而把民族关系这个复杂议题带入到一般性的经济竞争中来。


笔者曾经承担了教育部“西部开发中的流动人口与族际交往研究”课题,2005 年在乌鲁木齐、拉萨、兰州、银川、西宁、格尔木这6 个西部主要城市进行了总样本量为12 239 人的流动人口问卷调查。从这次问卷调查数据中,我们可以对这6 个主要城市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有所了解。在一些城市流动人口已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平均年龄在30 岁左右,男性约占63%~70%,受教育水平则参差不齐。如银川市流动人口中高中毕业生仅占11%,乌鲁木齐市则高达45%,反映出不同城市的产业结构和劳动力需求差异。少数民族所占比例在各城市间也有很大差异,来到乌鲁木齐市的流动人口汉族比例最高、之前务农比例最低、主要在服务业和个体商业、平均受教育水平最高、对工作满意度最高。与之相比,银川市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最低,平均收入也最低。


无论是来自东中部的汉族流动人口还是来自本地区农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家乡来到西部城市后都面临一定的就业竞争和文化调适的过程,周围的市场机制、语言文化氛围都不同于自己熟悉的乡村社区。对于来自东部的汉族流动人口,拉萨居民信仰的藏传佛教和乌鲁木齐维族民众信仰的伊斯兰教文化都是他们所不熟悉的,他们在中小学读书时很少接触到介绍西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文化宗教的知识,在使用汉语交流遇到障碍时很可能对少数民族产生文化偏见。与之相对应,城市中由汉族企业主导的就业市场和汉语要求也是西藏、新疆来自本地农村的少数民族青年所不熟悉的,他们心中由此产生的文化隔膜和文化紧张也使其对就业竞争更加敏感。远离家乡社区和家人,缺乏亲友的心理慰藉,都使他们在脱离了传统的社会道德制约的家乡社区的同时,很容易出现偏激的行为。这两部分流动人口在西部城市就业市场和生存竞争中相遇,很容易滋生出一些需要关注的族际交流问题。


(二)关注西部城市中来自本地区农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汉族农村劳动力过剩,就业压力使部分汉族流动人口从东部和中部农村来到西部城镇,西部地区自身的农村同样面临就业压力,相当数量的本地少数民族农村青年也把进城务工看做是就业谋生的主要方法。2008 年笔者组织了西藏拉萨、日喀则和泽当市的总样本量为2 463 人的流动人口问卷调查,持有农村户口的占流动人口总数的90.6%。


一些外国学者也很关注中国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现象,如梅尔文·戈德斯坦(Goldstein 等,2006:204~206)在发表的西藏地区13村780户调研报告中指出,基层乡村的学校缺乏汉族教师,藏族青少年几乎没有汉语口语能力,高生育率(他调查的55~59岁已婚妇女平均生育7.1 个孩子)使农村人口增加、人均耕地较少(自20世纪80年代初到1996年当地人均耕地减少了19.9%),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就业机会是进入城镇务工。类似的农村基层社区调查都表明农村青年进入当地城镇就业是一个不断增强的发展趋势。


由于在农村学校里没有机会学习和使用汉语,来到城镇的藏族或维吾尔族农村青年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很自然地处在十分不利的地位。目前即使是在我们调查的喀什和南疆的县城里,当地第二产业和服务业(如开出租车、餐馆服务员)需要一定的汉语交流能力,石油企业招工也要求汉语能力,所以汉族流动人口即使是在这些城镇里也比不会汉语的维族青年更容易找到工作。这样的对比使维族青年的心理十分不平衡,当他们在就业市场上多次受挫后,很容易萌发出“排汉”情绪。与生存竞争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在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很容易演变为族群竞争和相互排斥。


在改革开放的大形势下,采取行政手段强制性限制外地劳动力进入西部地区是行不通的,而且西部各项事业的发展也需要来自外部在一些产业上有经验有技能的汉族人员,如何协调好本地剩余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和吸收外来劳动力两者之间的关系,成为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少数民族农民工就业困难的若干个“瓶颈”问题,政府采取积极和切实有效的措施来缓解和改善其就业状况,是非常必要的。例如针对农村维族、藏族青年汉语能力低的问题,政府可以开办免费的“汉语培训班”,讲授最基础的交流用口语和基本汉字,也可针对当地有劳动力需求的岗位(厨师、建筑工等)来组织免费的技能培训。这些政府出资和组织的“培训班”可以有效地提高少数民族农民工的就业竞争能力。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可以出台一些税收、贷款优惠政策来鼓励国有和私营企业招收少数民族农民工,采用多种方法、拓展各种途径来帮助少数民族农民工就业。政府对本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已经进城寻求就业的人数、找到工作的比例、工作的稳定性和平均收入水平等都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政府部门就可以判断出有多大比例、多少人员处于失业状态,在就业机会和收入方面汉族与少数民族全体之间是否存在差距,差距有多大。当来自农村的失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农民工中有一定比例就业失败时,就有可能出现社会的不稳定,当少数民族与汉族农民工之间的就业机会和收入差距很明显时,就很容易引发族际冲突。西方多族群国家的社会学家长期开展“族群分层”结构与其发展态势的研究,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政府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当族际差距接近“临界点”时向政府发出预警通知,这些方面的调查体系和预警机制,是完全可以借鉴的。


笔者在西部地区城市开展实地调查时,可以观察到在当地少数民族农民工与汉族流动人口之间的就业竞争,也观察到有相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农民工的就业机会、工作稳定性、收入水平等明显低于汉族流动人口。这无疑会产生族群之间的抱怨甚至敌对情绪,近两年发生在一些城镇的街头骚乱和打砸抢烧汉族店铺的行为,与民众中的情绪是有一定关联的。我们的课题组在2005 年对拉萨1470名各族流动人口的调查结果显示,拉萨城区汉族流动劳动力月平均收入是藏族的1.5 倍。在2008 年拉萨、日喀则和泽当市流动人口调查中,汉族流动人口平均月收入进而增加到藏族的2.2 倍,这种不断拉大的收入差距对当地的民族关系无疑会有负面的影响,政府部门必须给予高度关注并采取措施缩小差距。


对2005 年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的双变量相关分析显示,“民族成分”既与收入相关,也与年龄和教育相关。但如果以收入为因变量,以年龄、教育、民族成分、职业、是否自行经营等为自变量,多元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出汉族相对较高的收入主要是由于他们年龄普遍较大,受教育程度明显较高,而“民族成分”与“收入”之间的联系没有统计意义。拉萨的汉族劳动者比藏族平均大两岁,汉族劳动者中的文盲比例只有3.3%,藏族却为32.3%,教育水平差距是导致汉藏流动人口收入差距的最主要因素(马戎、旦增伦珠,2006:159~160)。


2005年西部6城市流动人口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各族都有一定比例的被访者认为当地的民族关系存在问题。有7.6%的汉族被访者公开表示该地民族关系“不好”,同时有4.8%的少数民族被访者公开表示民族关系“不好”。在问卷调查中,被访者在回答涉及“民族关系”的敏感问题时通常是十分谨慎的,但有一定比例的被访者公开表示民族关系“不好”,这说明当地的族群隔阂和矛盾已达到一定的程度,政府必须对这样的动态给予足够的关注并采取必要措施来改善民族关系。


(三)东部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在一个现代国家,族群人口的地理分布会逐步从各族聚居的模式转为相对混居的模式,为使一个国家内部各地区和各族群逐步实现均衡发展,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各族人口的跨地域流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包括族群历史、就业机制等多种原因,在1949 年前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很少到汉族聚居的沿海和中部大城市寻求就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除大学招生外,少数民族农村青年进城的情况也非常少见。改革开放后,农村劳动力从公社制度下得到解放,城镇经济所有制和就业机制的改革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提供了条件。而中国西部少数民族成员自发地流动到东部和沿海城镇寻求就业机会并定居下来,这是中国民族居住格局中出现的新现象,对未来民族关系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我们把1990 年和2000 年的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比较,就能发现已经有一定数量的西部少数民族人口来到东部沿海省份就业。例如生活在藏族自治地方(包括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省的藏族自治州及自治县)以外的藏族人口从1990 年的30 万增至2000年的40 万,占2000 年全国藏族总人口的7.4%。同期新疆以外的维族人口从7544人增加到53771人,增长7倍。虽然这些离开西部传统居住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目前的绝对数量和在占本族总人口的比例并不很大,但却是值得重视的发展趋势(马戎,2009:14)。


我们选择了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这3 个有代表性的西部少数民族为考察对象,通过1982 和2000 年这两次人口普查期间各地人口统计数字的变化来分析少数民族人口迁离本族传统聚居区的情况。在1982~2000 年,这3个民族的人口在沿海和中部大多数省市中都快速增长。维吾尔族人口在广东、福建、江西增长了超过百倍,藏族人口在天津和江西的增长超过40倍,蒙古族人口在广东、安徽、贵州的增长超过30 倍。这一发展态势显示出这3 个长期在西部处在自我聚居状态的民族已经有部分成员流动到东部和沿海城镇,他们在新的天地里积极寻求就业发展机会。这样逐步发展下去,我们可以预期中国的传统民族居住格局将发生变化,来到中部和沿海城镇的少数民族人员主要是受到较多学校教育的年轻一代,其中一些人有可能定居下来。另一些人会返回家乡,并将自己在沿海城镇的生活阅历和就业经验带回去,这些人将作为本族民众与沿海发达地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未来发挥积极的作用,促进家乡社区的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并会带动更年轻的一代也走向沿海和大城市。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沿海城市和西部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与人员交流将会更加频繁,这将会推动中国地区差距的不断缩小,使中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渐趋平衡。


(四)在内蒙古蒙汉混居农村开展的农民工迁出地调查


2005 年7月,笔者在内蒙古翁牛特旗下属6个嘎查的26个自然村进行了问卷调查,在这些自然村中,3 个是以汉族为主的农业区,18个是蒙汉混居的半农半牧区,5个是以蒙古族牧民为主的牧区。开展这一调查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对蒙古族牧民和汉族农民的外出务工现象进行比较研究。


在全体被访户(888 户)中,416 户(46.8%)无人外出。超过半数被访户(53.2%)有成员外出务工,其中311 户(35.1%)有1 人外出务工,133 户(14.9%)有2 人外出务工,24 户(2.7%)有3 人外出,4 户(0.5%)有4人外出务工。被访户中有11 户全户外出务工,有27 户全家有半数以上人员外出务工,可见外出务工在这一地区的农村已成为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


在当地外出务工人员中,男性占74.9%,女性占25.1%。村中的未婚男性和女性青年大多外出,已婚并生育的年轻夫妇中,大多为男性外出,留下妻子在家照看老幼。在这些外出人员中:第一类为夫妇共同外出(19.3%);第二类兄弟姐妹外出(51.6%);第三类父子、翁婿、父女两代人外出,但他们可能分布在不同打工地点。


在我们调查的888户中,汉族户主有533 户(60%),蒙古族户344户(38.7%),满族户主10 户(1.1%),其他1 户(0.1%)。在务工人员中55%是汉族,43%是蒙古族。汉族533户中外出366 人,每户平均外出0.69 人;蒙古族344 户中外出286 人,每户平均外出0.83人。人们通常印象总认为汉族农民子女外出务工要比蒙古族牧民子女更为踊跃,但从这一地区的调查数据来看,似乎蒙古族牧民子女对外出务工更为积极,这必然对本地蒙古族的未来发展和蒙汉关系带来重要影响,因此需要给予特殊关注。


在外出打工者中,每月收入750~1 000 元组规模最大(31.4%),其次是500~750元组(25.3%)和250~500 元组(19.9%)。250 元可以说是一个月收入的底线,少于这个数目的主要是徒工,当地一些行业(中医、厨师等)的惯例是给学徒工提供免费食宿,但不给现金报酬。从累计百分数来看,79.2%的打工者月收入在1000 元或以下,他们是打工者的主体。24名“经商者”的月平均工资在1900 元,表3 中月收入在2 000 元以上的17 人,都属于这个群体。


在881户申报的全户2004 年总收入中,15.2%的被访户的收入有半数来自外出务工,29.4%被访户收入有30%来自外出务工,近40%被访户收入有20%来自外出务工。由此可见,外出务工收入对于许多农户的日常生活已经是不可或缺。2004 年内蒙古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2 606.37 元,其中“外出从业收入”仅为162.43 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08:360)。由于该地区邻近县城、交通便利,调查地点农牧民外出打工的普遍性和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明显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从这26个村落的调查结果看,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当地各族农牧民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超过半数的被访农户(53.2%)有成员在外地打工,约占当地劳动力总数的一半,外出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当地许多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外出务工显著地减少了当地人口对农业耕地或草场资源的压力,提高了农牧民收入。这似乎应当是未来该地区劳动力转移的发展方向。


(五) 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开展的跨省劳务输出调查


2007年8月笔者(2007)在南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劳务输出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维吾尔族占该县总人口的98.2%,汉族占1.6%,是维吾尔族占绝对多数的地区。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004年为1 611 元,2005 年为1 821元。2005年疏附县乡村劳动力93969人,其中从业人数80398人,据统计有13571人待业。由于当地制造业和服务业规模小,吸收劳动力的能力很低。2005年该县登记城镇失业人数11 003 人,单从这两项统计数字看,该县的待业人口就有2.45 万人。


由于本地几乎没有汉族居民,缺乏语言环境,学校的汉语课程水平很差,农村绝大多数维吾尔族初高中毕业生都不能讲流利的汉语,即使他们在本县城镇就业都有困难,去其他城市更是面临严峻的语言障碍问题,政府组织的集体劳务输出是他们去外地打工就业的主要渠道。因为南疆农村就业形势严峻,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开始积极组织以合同工为形式的跨省劳动力转移,以解决本地农村年轻劳动力就业和农村脱贫问题。2006年喀什地区有21771名经过培训的农民工进入北京、浙江、天津、山东等省市务工。疏附县2007年上半年疆外输出集体务工人员4000多人,工资最低每月700多元,最高的达1700多元。


为了组织跨省劳务输出,疏附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各级政府采取了许多方法并已经建立起一套制度。目前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当地政府工作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各级干部的政绩考核也开始与“劳务输出”指标挂钩。然而,在调查中,笔者也注意到南疆劳务输出工作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1)需要对务工人员进行汉语和技能培训;(2)注意在务工地点的安全问题;(3)在务工地点的生活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族习俗;(4)注意新疆务工人员在新环境中的文化适应;(5)从外出务工的长远发展看,需要加强学校双语教育;(6)最为重要的是,在动员工作中一定坚持自愿原则。


跨省务工为维族青年提供了可观的收入。笔者在疏附县劳务输出办公室看到某企业开列的该县39 名务工人员2006 年10 月的考勤工资表。除了两名组长工资分别为1011.93元和903.27元外,该月其他工人工资在745~908元之间,平均工资820元。约为2005 年疏附县农民人均全年纯收入1816元的45%。每月有这样一笔收入汇回家乡,发到农村家长手中,对于南疆农户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应该有所帮助(马戎,2007:31)。但有极少数务工人员不愿继续在内地工作,没有通过政府管理人员同意私自返回南疆家乡。在疏附县“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了解到在赴内地务工返全体返乡人员(110人)中,有“擅自返回”和“无故返回”的32 人,在全县劳务输出总数4 000 多人中,占0.8%。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决不能为完成“劳务输出政绩指标”而对不愿外出的维族青年进行任何形式的强迫,否则将在民众中伤害“跨省务工”工作的声誉和今后的发展。


南疆农村生育率很高,据2000 年普查数据,45~49岁维吾尔族女性平均生育4.43 个孩子(黄荣清,2004:138)。南疆地区的自然条件干旱缺雨,当地的绿洲农业由于耕地、水源等限制因素很难进一步吸收大量中学毕业的年轻劳动力,本地城镇的二、三产业发展有限,组织劳务输出是一个重要的就业途径。但考虑到南疆农村维族青年的汉语能力、宗教习俗、文化传统等实际情况,要想顺利地开展跨省劳务输出,使这些维族青年男女适应以汉族为主的沿海城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还需要做大量细致周到的工作,否则就有可能出现2009年6月发生在韶关旭日玩具厂那样的不幸事件。


二、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待跨地域的各族人口流动


各族人口的跨地域流动并不简单地只是劳动力的迁移与就业问题,这样的流动会影响到中国传统的族群地域聚居模式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如果一个民族人口分布和一个地域高度重合而且具有排他性,地方利益就会与民族利益结合起来并加强“民族认同”、削弱国家认同,那么这个国家的政治整合、经济整合和文化整合都会出现很大的难度。因此,我们需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待跨地域的各族人口流动。


(一)各族劳动者在全国经济结构中的均匀分布和相互“嵌入”


通过跨区域流动和迁移,各族劳动者和他们的家庭成员可以改变传统的以种族- 族群为核心的聚居模式。这将使少数族群得以进入全国各个地区的就业市场,进入各地的经济结构,这样他们得以更加广泛地与多数族群和其他少数族群成员接触,加强彼此的文化交流。


同时,各少数族群成员可根据本族在某种经济活动中的优势,使之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充分发挥并“嵌入”到各地的基层社区中,这样的“嵌入”活动进一步使各族民众逐步离开本族传统居住地,淡化各族人口与原传统居住地的联系,逐步改变各族分区域居住的传统模式,从而使各少数族群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例如,近年来,随着韩国企业在中国许多地区投资建厂,中国朝鲜族劳动力由于有语言优势很容易在这些企业就业,所以朝鲜族人口近年来大量流动到这些有韩国企业的沿海城镇就业和生活。与此同时,随着人口流动,西北维吾尔族和回族的穆斯林餐饮业、云南和贵州的民族餐饮业也迅速在全国各地城市发展起来。


(二)逐步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劳动力市场



建立这样一个劳动力市场可以使全国各族劳动力根据各地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及时流动与重新组合,保持各地的就业率和各行业- 职业的收入水平基本趋同。一个国家的公民,不论他生活在国土的什么地方,他接受教育的条件、享受的社会基础设施和福利的水平,应该是大致相同的,他实现就业的机会和所得劳动报酬的水平也应该大致相同。这样全体国民(不论属于哪个族群)才会对这个国家具有公民的认同和忠诚,这是现代“民族构建”和公民国家建设的核心基础。为了使一个国家的各族劳动力能够真正按照各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进行跨地域自由流动并顺利实现就业和定居,需要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


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各族劳动者的实际就业能力水平应逐步趋同。劳动力的实际就业能力可能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语言能力,也就是掌握全国工具性族际共同语汉语的能力。2000 年汉族人口占全国人口91.4%,加上普遍使用汉语的满、回、壮等族人口,以汉语为日常主要交流语言的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7%以上,再加上港台人士和主要学习汉语的外籍人员,汉语已经成为中国第二、第三产业最主要的语言工具。少数民族成员要实现跨地域流动并到各地城镇的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在学校里系统学习好汉语文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中国宪法规定少数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的权利,政府也为各少数民族建立了以本族语文为教学语言的“民语学校”体系,少数民族成员可以根据他们本人意愿和就业设想决定选择自己的学习语言。但客观现实是,如果不能熟练掌握汉语,将会对少数民族成员的跨地域流动并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带来困难。劳动力市场根据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提出对就业者的语言能力要求,这不是政府政策能够干预的。从这一点上考虑,中国一些地区的民语教育系统的招生规模也需要根据劳动力市场对民语毕业生能够提供的就业机会来逐步进行调整。如果民语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即失业”,不仅是教育资源的浪费,对学生和其

家庭造成沉重的就业负担,而且也会对当地的民族关系带来负面影响。


另一个方面是劳动力市场上需求的实际就业技能。中国现在普通初中和高中里所讲授的主要是基础性知识,在实际就业技能方面提供的培训极少。考虑到各地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的实际比例,在初中教育中增加一些实际应用性技能(电工、植物栽培、计算机应用、会计等)的内容,对普通高中和中专的学校设置和招生规模进行调整并加强中专教学,对于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的就业会有一定帮助。


(三)要关注进城少数民族农民工的“文化适应”问题并给予必要的扶助



在发展社会学中经常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是否存在针对某个特殊群体(如母语、宗教与社会主流群体不同的少数族群)的系统性“群体排斥”现象。有的西方学者在对西藏社会的研究中也提出这一问题,认为藏人由于汉语能力和教育水平较低很难参与到城镇的就业与发展中去,呈现出群体被排斥的态势(Fischer,2005)。我们必须承认,藏族和维吾尔族农村青年在城镇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这一现象确实普遍存在。但是这一现象主要与他们的汉语能力、受教育水平和就业技能相关。在体制改革后,他们的就业机会现在主要是由市场机制来调节,而不可能像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来“安置”。但是,尽管不存在政府有意在就业方面对少数民族就业者“群体排斥”的问题,但是目前客观上存在着藏族或维吾尔族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市场上处于整体性劣势的情况,这对边疆乃至全国的民族团结和建设和谐社会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各级政府和社会都必须给予更多关注,并在大量深入系统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能够切实有效地帮助少数民族农民工就业的措施和办法。


为了有效地改善农村藏族青年在城镇就业市场居于弱势的状况,一是要加强反对大汉族主义的全民教育,克服一些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头脑中存在的对少数民族的歧视观念;二是通过学校教育、培训项目和扶助措施努力使少数民族成员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与主流族群同样的实际竞争能力。这是一个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可能达到的目标。三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在各族劳动力达到具有大致相同竞争能力之前,中央政府和主流社会需要设计与实施一系列阶段性的过渡性政策,来努力推进这一进程,对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的一些少数民族成员进行有效的扶植。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中国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新的社会问题与新的挑战。中国经济已经“嵌入”进全球性的经济体系和国际大市场,长期相对闭塞的西部边疆地区也正在“融入”中国整体性经济体系。在市场经济机制下,无论是资金、技术还是各类人才和普通劳动力,都具有前所未有的流动性。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也必须加入到这一人才和劳动力流动的大潮中,这必然使民族因素(语言因素、宗教、传统文化因素等)加入到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各类因素(所接受教育、操作技能、工作经验等)当中,而长期在沿海和中部城镇发展的国内和境外企业家们、到西部投资设厂的沿海和境外企业家们,对于这些与民族因素相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冲突,是缺乏思想准备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相信随着近来一些社会矛盾的暴露,会逐步引起政府、社会和企业家们的重视。我们的社会就是在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进程中逐步前进的。


参考文献


1. 黄荣清(2004):《20 世纪90 年代中国各民族人口的变动》,民族出版社。

2. 马戎(2007):《南疆维吾尔族农民工走向沿海城市》,《中国人口科学》,第5 期。

3. 马戎(2009):《关于当前中国城市民族关系的思考》,《西北民族研究》,第1 期。

4. 马戎、旦增伦珠(2006):《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报告》,《西北民族研究》,第4 期。

5. 马戎、马雪峰(2007):《西部六城市流动人口调查综合报告》,《西北民族研究》,第3 期。

6.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编(2008):《内蒙古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7. Fischer,Martin Andrew(2005),State Growth and Social Exclusion in Tibet. Copenhagen:NIAS Press.

8. Goldstein,Melvyn et al.(2006),Development and Change in Rural Tibet,Barry Sautman and June T. Dreyer,

eds. Contemporary Tibet:Policies,Development,and Society in a Disputed Region. New York;M.E.Sharpe,pp.193~213.


注:由于排版原因原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