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孔子自作之书,子贡、闵子、公肩子等孔门弟子对《春秋》评价颇高,认为“其切而为国家资也”。孔门弟子多从“资治”、“镜鉴”作用理解《春秋》,注重《春秋》对于君主和士人政治实践能力的养成,或者说经世意义。换言之,在孔子弟子看来,《春秋》不仅是政典,而因其侧重于用而优先于其他诸经,是“有国家者不可不学”的政典。
司马迁曾问学于公羊学大家董仲舒,在《史记·太史公自序》对公羊《春秋》甚为推崇,“继《春秋》”也是他撰写《史记》的重要旨趣。他认同董仲舒的看法,周末王道废弛,孔子作《春秋》以寄托王道之意,为此,他在董仲舒的基础上提出了“《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
在司马迁看来,《春秋》之长在于“治人”,在于防患于未然。从大的方面来说,《春秋》“上明三王之道”,确立了一套政治之原则,如“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拨乱反正”;从小的方面说,《春秋》“下辨人事之纪”,在具体政治情势下可以起到在辨别嫌疑、明辨是非、消除犹豫的效果。
《春秋》作为“礼仪之大宗”,相对于直接刑罚来说,是一种事前之规范,具有防微杜渐、曲突徙薪的意义,可将祸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故而《春秋》既是君主的“帝王之学”,又是士人的“经世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