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们,这是一份来自同道“法哲学”系列读书会的邀请。
先别急着一时冲动,或是觉得感兴趣就决定参加打call,更别觉得“这是神马玩意儿”、对法哲学并无了解便匆匆关闭页面。
以下是一些Q&A,不妨浏览片刻,或许有你正在疑惑的问题,更或许有你期待已久的答案。
法广泛且深刻地塑造了外部世界的秩序。从宪法到部门法,从法律的直接影响到渗透性的间接作用。
但我们往往“日用而不知”,处于不同程度的“无知”、“不协调”、“不融贯”的状态。诸如法律是什么,法律的来源如何,不同民族国家和族群的法律差异原因何在,法律变化的动因在哪里,法律是否有其自身的边界,公民对法律的义务怎样的理由证成,法律是否一定要拥有强制制裁内容,法律必须同道德认识保持一致么,国际法到底算不算法律……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大家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答案,然而这些答案却未必互相融贯。
总有一些人不满于此,试图改变无知、不融贯的状态。如果你是,请继续阅读关注我们的读书会活动,如果不是,可不必浪费时间……
法哲学在整全的视角下能够帮助我们厘清诸多混乱,在框架中逐一展开问题得到富有意义的启示和指导。最聪慧的思想者从来没有脱离”法“的问题思考——柏拉图说哲人应该为王,是最优秀的人成为法的来源,亚里士多德的反复重申城邦的法治要优于人治,托马斯·阿奎那申张”恶法非法“ ,霍布斯断言法的来源绝非真理,而是主权者的命令……
阅读与讨论来认识和体验“法”和“法律”,这未必是最好的,也不是唯一的方式,但却是对很多人而言最可达的较好思路,可欲且是较好的一种实践方式。
我自己在家读书就可以,为什么要以读书会的形式读呢?
读书会相对于个人阅读(比如半夜闷家里或白天闷图书馆)有独特的裨益(亦有不足,凡事难完美……)。以小群体活动的形式进行共同阅读和讨论,有不一样的体验和受益之处。
1.“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 同伴指点的“加法”与“减法”
在合理的理解和必要的知识基础上,他人的阐释分析和批评帮助往往能够完成最有意义的“加法”作用,拓展补充必要的背景,提供更融贯的体系说明,帮助自己重构文本和意义。在信息普遍过载,各种学术书堆积如麻的今天,好的老师和书友能够给你的帮助还可以是做“减法”,帮助你过滤一些不靠谱、无阅读价值的观点/书目,提供重要文本直中要害、最精辟的归纳,这些减法信息几乎很难在个人闷头阅读中得到,而在足够规模的读书会中则容易从书友中获得。
在集体的审视中,不仅能大体上复原作者的观点,而且能进一步发展其观点,甚至直接帮助透视当下社会和自己。
相对于单人阅读,读书会活动为了能够做到现场同书友对话,参与者会自然习得一种“阅读压力”或“同伴压力”,这种压力帮助我们更认真、更有毅力地完成阅读活动,并进一步体验到思维的乐趣。
3.“我知道我一无所知”—— 概念与意义之网的延伸
具体读书会对话中,因学理疑难(实际的压力)和他者的发问(潜在的压力),你的“概念之网”和思考理路必须不断地激活拓展,然后用你的语言借助修辞表达出来,思维强度高——不同于大专辩论赛(你必须固守观点花式炫技以赢得比赛),在读书讨论中面对真正的问题和疑难,你会与其他观点的对话中不断意识到自身逻辑的断裂、空白和不融贯之处,他者的概念和逻辑于是同你的概念之网产生交互性的冲击、融合。
最终结果虽然无法保证,或许从中你获得新的观点,或许仍然限于疑惑中,但无论如何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学习——至少你的概念群落在延展拓宽,你更加清楚意识到既有的观点/意见的内在困境。
我们欢迎:
1.任何对法哲学/法理学感兴趣的朋友
2.希望了解西方法学史和法学思想的朋友
3.希望从法学的角度切入对当代中西方议题思考的朋友
如果你本身没有这方面的基础,那么可以做一个好的问题提出者,贡献好的问题;如果你本身对法哲学和法理学有了一定的思考和判断,那么我们欢迎来读书会分享这些精彩。
希望你提前阅读每次活动安排的文本,有备而来,分享你的疑惑与洞见。
前2次活动,我们会从法学史读起:
博登海默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图2为旧版,内容与新版差别不大)
内容简介:
对古希腊以来西方各种法学思想(而非具体法律制度,也非法律制度演变史)介绍,内容涉及古代自然法思想、中世纪教会法、近现代自然法学、历史法学、分析实证法学、社会学法学、法律现实主义等各种具体的法学思想流派的基本说明和观点评议,帮助入门者较为快读地建立一个法理学思想史脉络,并提供不同的法理论证框架,对于进一步介入法理学各问题有较大的帮助。
作者简介:
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1908年出生于德国柏林,在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于1933年移民美国,此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1937年获得LL.B学位。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主要论著有:《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论正义》、《权力、法律和社会》、《责任哲学》和《英美法律体系导论》等。
推荐理由:
对入门者友善,可快速打开历史视野,让讨论拥有历史厚度
博登海默既介绍法学思想,又有其独到的个人评点
各个高校的法理学主要参考书目
第3次活动开始,我们将转向法理学方面:
内容简介:
《法律的概念》是20世纪法律哲学领域最重要的书目之一。自1961年问世以来,《法律的概念》以它优美的文笔和清晰的论证,激发了无数学生去思考与法律相关的种种问题,本书内容“什么是法律”以及法律、道德与正义的区别。
哈特认为法律概念的定义集中在三个议题,包括法律与威胁所支持的命令的区别于关联,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区别于关联,规则在何种程度上法律是规则。面对这三个问题,哈特从批判奥斯丁的命令理论入手,否认法律仅是主权者以暴力威胁为后盾的命令这一命题,将其完善为初级规则(primary rules)和次级规则(secondary rules)的定义,初级规则科以义务,次级规则科以权利,并否认法律本质上必须要与道德或自然理性保持一致。
哈特对法律的规则面向内容,以语言分析为基础,区分了法律文本的意思中心和边界地带(或开放性结构 open texture),一方面坚持了法律的规则性和可预测性,一方面又承认在其文本的边界地带存在模糊,于是解释了疑难案例(hard cases)。本书对法律概念的说明,既批评了法律现实主义者,又对各种法律的规则怀疑论予以了回应,在得到诸多学者赞赏时,也迎来更多的深层批评,德沃金、富勒等自然法学立场的学者的批评尤为激烈,在本书的第二版后记部分,便是哈特为回应各种批评观点的集中总结,很有阅读和讨论价值。
作者简介:
H.L.Hart(1907-1922) ,20世纪最重要的法律哲学家之一,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代表人物,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哈特在分析哲学框架内发展了一套精神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他最大的贡献在于以语言分析哲学为基础,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法理学体系,挽救了在“二战"后饱受批评的分析实证法学。代表作品包括《法律的概念》《法律、自由与道德》《惩罚与责任》《法律中的因果关系》《论边沁》。
推荐理由:
1.新分析实证法学的代表著作;
2.哈佛、耶鲁等名校法学院法理学/法哲学课的必读书目;
3.延续边沁-奥斯汀的实证法学模型,并完善和修正这一模型;
4.很好的桥梁作用,哈特此书引发广泛的争论,尤其实证法学和自然法学之间的争论。
我们还推荐以下进阶阅读路径与书目:
法理学的阅读进阶大致可分两块,一块是法学史概览阅读,一块是法哲学原著精读。法学史的概览阅读增进知识的广度,法哲学原著精读增进知识的深度,二者相辅相成。以下是一些其他重要阅读书目:
H.L.A.Hart,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Joseph Raz, The Authority of Law
John Finnis, 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
Ronald Dworkin, Law's Empire
Lon 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Gerald Postema, Bentham and the Common Law Tradition
Leslie Green, The Authority of the State
1. 活动费用
公益性活动,免费。
2.活动规模
预期5-10人,不限旁听者
3.活动形式
第一种是句读式对重要法哲学原著的阐释分析,段落分析然后轮流讨论;
第二种是主题发言,针对某些关键的问题,比如哈特说的“疑难案例”是否真的必然疑难,德沃金的看法是什么? 作富有逻辑性的介绍和评点发言。主题发言可事先通知读书会组织者安排,也可以活动现场临时穿插;
第三种则是法律真实案例的研讨,基于案例的研讨享有充分的背景和真实的历史判决结论,大大拓展读书会的思维边界。
如有任何疑问,可加个人微信号 Being-toward-Death 或 PlatoEye,请备注是“法哲学读书会咨询者”。如对活动感兴趣,欢迎扫描以下活动群二维码入群(有效期至9月26日):
文案 | 高勇
编辑 | 毛毛
感谢706青年空间提供活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