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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东岳
(香港学思资本创始人,分享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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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世亮
(资深crypto投资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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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薛清和
(智本社创始人社长,主题:
2025年美债美股的投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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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曹铂钰
(“幸存指南”作者,数据科学家:主题:
2025全球投资市场展望
);
8.刘诚
(北京木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要义》作者,主题:
可转债投资基本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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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大锅饭制度的必然结果是医保控费,控费的办法是集采,采购便宜的药品,以及DRG。这些便宜的药品,多是原研药专利到期后的仿制药,价钱可以降到原研药的数倍以下。我咨询了在医院工作的同学,比如这次引发争论的麻醉药,在他们医院,阿斯利康的原研药大约是70多块钱一支,而仿制药就四五块钱。
请读者不要误会,这并不是说便宜的仿制药就不好。只要仿制药真正通过科学严谨的“一致性测试”,疗效没有区别,那么当然是越便宜越好。假如3分钱的阿司匹林肠溶片,能够达到与原研药一模一样的效果,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它,医生和消费者都不是傻子。市场经济正是不断降低价格,让奢侈品变成必需品,造福贫穷阶层的一种制度。
所以
衡量药品的标准当然是“别看广告、看疗效”。
要解决的问题一直是麻药不麻、泻药不泻、降压药不降压等问题;以及背后的一致性测试的科学严谨性问题——为了集采降价,非要把那些疗效不足的药物“测试”成与原研药一致,这无异于诈骗和谋财害命。
还要强调,如果在自由市场上,即便是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药效一模一样,患者就是喜欢用贵一点的原研药,当然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他的自主选择权。就像一个人多花钱而买个心安,这是他的权利,谁能说心安不是一种价值呢?
所以问题的关键从来都是,到底是消费者自主选择,还是一个全能王替人们决定一切?到底是医生通过临床经验,来决定应当使用什么药物,还是政府指定医生必须用什么药,或者采取DRG考核的方式,变相地阻止医生正确地用药?
我们需要追根溯源,理解到,是医保大锅饭制度,消灭了价格,完全扭曲了人的行动选择。消费者自己不用付出代价,倾向于只买贵的不选对的。随之而来的就是医保控费和集采制度,消灭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如果人们一直呼吁“免费医疗”,那么别无选择、劣质的药品和服务,就是必然的结果。你不可能一方面要求免费医疗,一方面还想要自主选择和好医好药,这是不可能的。
现在这个结果,其实就是给所有人敲了一个警钟捎了个信,让人们看到医疗领域计划经济的恶果。不到出人命,我看那些公有制爱好者是不会回头的。
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医疗领域的市场化,让每个人自负其责,而不是在计划当局的指令下吃大锅饭。优质而廉价的商品和服务,从来都是市场经济的杰作。计划经济的毒树之上,不可能结出好果子。
更不要有一种误解,似乎我们反对仿制药。恰恰相反,我们完全支持仿制药,坚决反对药品专利制度。
大家可能都看过《我不是药神》。那部电影除了最后烂尾了——把格列卫纳入医保来解决患者的需求,即进一步的国有化——之外,其他部分传递的观点基本都是正确的。严苛的专利制度将贫穷患者逼入绝境,是印度廉价的仿制药为患者带来了福音。
那些为专利制度摇旗呐喊的人,看到这一幕后,内心难道没有一丝触动?有没有从此对专利制度产生怀疑?如果一种制度被严格执行,导致的是大量的人生命和财产受损,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这个制度本身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这并不是说一个身处困境的人,就有权向他人财产主张权利,要求人家给自己降价来拯救自己——“免于匮乏的自由”。问题的关键是,不论是印度药企还是患者,他们并没有侵犯他人的产权,他们的行动是完全正当的。
专利制度的核心问题就在这里。它在产权伦理上是非正当的,由于它的非正当,以及由此导致的知识产权错误立法,导致人们本来正当而合法的行为非法化。
事实上,所有干预主义立法的结果都是这样,把一切正当而正常的行为变成了犯罪行为,所有人都变成了潜在的犯罪分子。
既然是产权,那么就是永久的排他的。专利制度却有20年期限,这就完全“证伪”了专利是产权这个命题。
一种财产如果是产权范畴,怎么会有期限呢?这个期限是国家授予的,那么它只能证明一件事:国家才是真正的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是在一定期限内,依靠国家强制力使用这个“财产”。
知识分子和社会大众整天反对住宅建设用地70年产权,却不反对药品专利20年产权,这就是典型的双标,逻辑不一致。
产权的基础是稀缺性,目的是定分止争,确定权利的边界。一套技术方案、一种制法、一个脑子里的想法,可以无限复制,别人使用并不影响自己使用,一旦习得,一般就不会忘记,可以一直反复使用,这时候它就没有稀缺性。一个没有稀缺性的东西,就像一般情况下的空气,它是人类福利的一般条件,根本就不需要界定产权。从来没有空气的产权、呼吸的权利这回事。
我把这篇文章写出来,是知识的结果。你看了,这些知识就属于你了,并不影响我继续拥有这些知识。我不能说,你从我这里获取知识了,所以要向你主张知识产权。同理,我的这些知识来自于米塞斯和罗斯巴德,我也不需要向他们支付专利费用。
知识——没有稀缺性——没有产权;知识的有形产品——有稀缺性,你拿走了我就没有了——有产权。
如果知识有产权,我们要不要给欧几里得牛顿伽利略支付专利费,要不要给造字的仓颉支付专利费,要不要给第一个盖房子的人支付专利费?
不要说自然科学没有知识产权,而技术发明有知识产权,这是强词夺理。哪一项技术发明,不以自然科学为前提?
人类的经济进步,就是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模仿发生的。
若将专利制度的原则贯彻到底,人类将必须重新回到树林和洞穴里,因为现在的一切都是某人创新的结果,没有人为他们支付过专利费,人类也必须得重新发明一次轮子。
一个人运用自己的财产和智慧,独立地发现了某种技术手段和配方,只因为比别人晚了三天去申请专利,所有他就没有产权了,不能使用自己的技术方案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改造了,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费用了。这简直是匪夷所思。它不是在保护产权,而是专利权人向他人的财产主张权利,在要求别人按照自己的方式使用财产,因此它是侵犯产权。那么自始至终,它都没有任何正当性。
你可以因为自己开了一家饺子馆,别人随后也开了一家,饺子的味道和你的一样,就主张自己的专利,不让人家开吗?法律不能保护你的利益,只能保护你的权利。因为利益来自于他人的金钱投票,维护你的利益就意味着必须对他人的财产主张权利,这是反产权的。
是国家通过强制力授予的垄断特权。它是反产权、反自由、反竞争的。它要求他人在专利权期限内,不得使用自己的财产,不得对专利权人进行竞争,以维护自己的垄断利益。专利制度从产生的第一天起,就是一个生产者依托国家强制力,排斥竞争获取特权的种姓制度。
坦率说,仅仅从专利权是国家授予的这一点,就是反对它的充足理由。
知识阶层经常主张再分配的反产权、反自由政策,对真正的财产权视而不见,但是却是出现不久、且存在重大争议的专利权制度的热切辩护士,原因并不难理解,因为他们正是专利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支持专利制度的最流行理由,出于功利主义。许多经济学家说,必须以一定年限的专利保护,来激励人们投入资本进行研发,推动技术进步。药品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领域之一。
专利制度让产权人躺在功劳簿上获取垄断收益,让他们不劳而获,阻止他人的竞争,明显地阻碍了而不是提升了技术进步的速度。
人类的一切技术进步,都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瓦特的蒸汽机是在前人基础上改良的,他并没有给前人支付专利费。然而他自从获得了专利保护后,简直就成了一个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天天在阻碍他人对蒸汽机的改良使用,必须给他钱、经过他允许才可以。他使得蒸汽机的使用整整延后了30年。惠特尼轧棉机的发明人惠特尼,也是如此,他发明了轧棉机后,天天做的事情就是碰瓷,变成了一个专利讼棍,以至于美国南方人他视为“罪犯、骗子和恶棍”。
精英与流氓之间,只差一个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