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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11名作者联名起诉,疯狂抄袭219本书的《锦绣未央》,究竟是如何被“写”出来的?

影视独家  · 公众号  · 电影  · 2017-02-07 23:58

正文

来源 ∣ 北京商报 ,新浪微博 ,腾讯娱乐 ,文汇报 ,央广网


由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嘉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上海三味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近日遭遇片源泄露,部分尚未做完后期制作的片源在网络流传。2月5日,《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片方发律师函表示将以法律途径解决泄露、传播盗版资源事件。


律师函称,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于2017年1月30日在东方卫视、浙江卫视首播,并在优酷、腾讯、爱奇艺等六家网络平台播出。除上述平台外的任何传播行为均为非法。



此外,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嘉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上海三味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电视剧的相关素材、未完成版本、未播出片段或相关内容采取保密措施,任何通过盗窃、利诱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未经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通过互联网披露、传播该电视剧作品侵害权利人著作权,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均涉嫌犯罪。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也将对各类侵权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相关维权。


现阶段影视产业发展飞速,但各类盗版侵权现象仍难以遏制。“多媒体时代盗版在技术上更容易,在成本上更低廉,而收益却更丰厚,尽管风险极大,依然会有盗版。”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晓明表示,特别是热播剧集更容易遭遇片源泄露和盗版侵权现象,主要是因为这些内容的受众范围广,可盈利性强。


然而在违法成本较低的情况下,遏制盗版侵权若仅依靠政府和相关企业,作用十分有限,但如果观众能够从自身做起,对盗版资源说不,就能对盗版侵权现象形成有力打击。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上月开播,收视相当不俗。不过这部剧的受捧好像一条导火线,将原著作者唐七涉嫌抄袭一事再度点燃。仅“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袭”这一微博话题,至今已有超过2000万的阅读量。


多年来,关于唐七抄袭事件的争议从未停止,大风刮过一直都在回避旧事重提,而唐七坚称一切都是造谣编料、诋毁中伤。


说到抄袭,不得不提及近期落下帷幕的热播剧《锦绣未央》,其原著引发的抄袭风波仍未平息。


近日,11名作家以小说版《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涉嫌大量抄袭为由,联合起诉作者周静(笔名 秦简),索赔210万元,北京朝阳区法院已正式立案,2月15日将进行证据交换。



记者联系到了这11位作家的支持者编剧余飞、汪海林,他们就此事对外透露了更多细节,称目前已为原告方众筹到了足够的诉讼费。而被诉方周静则暂未回应。



《锦绣未央》被指抄袭219本书

11位小说作者上诉维权


去年年底,改编自同名网络小说的电视剧《锦绣未央》收视点击双红,再加上唐嫣、罗晋两位主演恋情公开,使该剧成为年度话题大作。不过,在获得超高关注的同时,该剧却“后院起火”——小说版《锦绣未央》被网友举报大量抄袭。


网友称,将《锦绣未央》与被抄袭的作品进行比对,发现共抄袭219本书,多为整章复制,全书294章仅9章未抄袭。其中不乏名家名作,比如江南的《缥缈录》、琼瑶的《梅花烙》、温瑞安的《逆水寒》等。网友制作的文稿比对显示,抄袭文和被抄袭文的相同部分几乎一字不改,引发大量热议。


有媒体指出,其实小说《锦绣未央》早在2013年就曾被曝抄袭,但当时刊载该小说的网站潇湘书院却选择了处罚举报者,一度惹怒众人。直到2015年电视剧《锦绣未央》宣传开启,抄袭事件再度被搬上台面,潇湘书院方面才默默删除了该小说,并对作者秦简进行了屏蔽。



随后不久,《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等11部小说的作者决定联合起诉《锦绣未央》的小说作者周静(笔名 秦简)。该11位作者认为,在《锦绣未央》首次发表以来的数年间,在大量作者和读者的抗议之下,秦简仍旧不停止其侵权行为,反而又将侵权作品授权第三方改编为电视剧、手机游戏和漫画,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


据悉,此案目前已在北京朝阳区法院立案,2月15日将进行证据交换。



原告诉讼费已众筹款项达四十多万

被告周静暂未回应


随着电视剧版《锦绣未央》的热播,该原著抄袭事件影响范围之广,也引发了电视剧业内的关注。去年年底,余飞、汪海林等职业编剧就为这11位原告作者发起了众筹反抄袭,宣布资助网络作家起诉《锦绣未央》作者。


记者从编剧余飞处了解到,截至目前,他们已经从四十多位志愿者手中筹集到了足够的资金,“原本这次起诉需要十几万的费用,但目前筹集到的款项已经超出了,余下近三十万的款项我们打算运用到以后类似的维权行动中来。”


而对于该案件的审理细节,余飞与汪海林均表示他们并未参与具体诉讼,不方便透露。但余飞透露,其实之前原告方与被告周静已经有过多次私下联络,被告最初提出过庭外和解,但并未达成。近日,记者联系到了周静方面,但对方表示不愿接受媒体采访。



编剧汪海林认为,这一次的《锦绣未央》小说被诉抄袭案,对整个网络文学界乃至影视行业都有重要意义,“首先,这是编剧们第一次集体在道义上和资金上对网文作者表达支持,我认为这具有象征意义,文字工作者一家亲。其次,现在影视行业盛行IP热,重视版权规范就更加重要了。不管是行政主管部门,还是投资方、制作方、播出平台,都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感,建立版权意识。”



用数百本书拼凑成章

如此神迹竟非出自“人手”


话说回来,网文界抄袭现象为何如此普遍?如何从数百本作品中精挑细选编纂成文,而且能够成为“爆款”?


标价在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的写作软件,能够按照模板从已有的大量现成作品中进行素材抓取,短短几秒钟就能排列组成新的小说。”近日,一则媒体披露“写作软件”助力网络小说抄袭的帖子,在写作圈引发热议。


其中涉及的“黑科技”写作软件,让不少老老实实敲键盘的写手和作家大跌眼镜。业内人士表示,所谓“写作软件”是网文套路化写作与高速批量化生产共同催逼出的“畸形儿”,它会消解网络文学的创作生命力,而类似软件的出现也加大了网文抄袭的判定难度。

  

记者发现,输入“写作软件”几个字,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便跳出约20页商品。这些软件的价格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几十元的写作软件更像是写作辅导资料包,其中涵盖了热门网文大纲、网文写作技巧、出版基础知识、网络小说大纲教程等内容。



此外还有根据网文类别与关键词整理的海量小说素材库、小说素材大典等。从购买评论上看,这类软件被不少有意加入网文创作大军的“新人”视为“技巧总结”与“范文集锦”。

  

价格在500元及以上的软件,则号称能够“自动”产生文字。拿一款2800元的写作软件为例,其界面中设置了人名、地名、性别、职业、个性、道具、场景、愿望、场景、情感等30多个选项,并且预设了武侠、科幻、言情、玄幻等类型,只要使用者将自己需要的元素选定,就能得到一个完整的故事梗概。


卖家表示,一个熟练的使用者用该软件创作小说的速度,可达每天5000到2万字。有意思的是买家对类似软件的评价绝大多数为“好评”。在一则所谓“大师版”大作家超级自动写作软件的评价页面上,记者发现,只有一个“中评”,其他100多个评价均为“好评”,“中评”内容令人玩味:“还可以吧!只能写个故事梗概。花钱买个教训,想每天省点力气少码字都不行。一切还是亲力亲为。”

  


有评论认为,写作软件的问世,迎合了网络文学套路化与高速度生产的需要。网络小说凭借极致的类型化走红,重生、修仙、穿越、创世等鲜明的类型,也让网络文学内部形成了一套套固定的创作体系。每种类型的环节、元素和情节走向也很容易总结出规律。


此外,网络文学注重读者阅读的伴随感,因此,网络作家和写手必须每天不间断更新文本以维持最基本的热度。这些打出“某某文写作借鉴软件”“几秒钟立等可取”“海量网文大数据”广告的写作软件,无疑成了网络写手生存压力下的“填坑利器”。



读者需求倒逼网文“躺上”流水线

杜绝抄袭之风还需各方共同努力


从事多年网文责编工作的张伟甍表示,“借鉴”甚至“抄袭”走红的网络小说,已成为不少网文作者的杀手锏。网文编辑们也会倾向于选择上架热销网文的“同款”,粉丝基础会保证他们的盈利,“例如,《斗破苍穹》点击超过30亿,很多人写书的时候会以这个世界框架改个名字发展,包括人物性格都会有相似点。编辑在收书的时候也会倾向要这种书,因为有固定读者群,有需求。”


“质量胜不过更新量”这早已是网文圈众所周知的生存法则。一天三五千字的更新只是基础,有的作家甚至可以日更量上万。为保持活跃度,部分写手也会东拼西凑。


张伟甍表示:“网文还有一个模式就是‘打赏’。这就需要读者给买账、投月票、把名次分数往上顶。而读者就是要你多更,导致网文需要日更多少,你更得越多读者越喜欢。”



然而,从很多网文侵权案例可以看出,复杂的证据准备和申诉程序让原创者维权困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表示,一部几百万字的网文,东拼西凑几十部甚至上百部小说、摘抄片段的手法,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判定这样的作品构成抄袭,绝非易事,“构成不构成抄袭,可不是一个作者站出来说他的间架结构跟我是一样的(就行了)。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已经成型的、有表现形式有内容这样的一部作品。要判断两个作品之间是否构成抄袭是有难度的,实质性相似,拿来比较有8成9成的相似才有可能说,这一定是抄袭。”


孙国瑞表示,“适当引用”他人作品时理应注明出处,但怎样的不合理引用就算侵权,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否则长此以往,不仅会陷入自我复制、互相抄袭的怪圈,甚至会打击认真写作者的积极性,劣币驱逐良币,阉割整个产业的原创能力,“著作权法条文里就有‘适当引用别人作品’构成合理使用,而不是侵权。怎么叫适当?我有1万字,用了别人多少、没有注明出处就构成抄袭?这在法律界定上确实有一定难度。借鉴别人作品又不注明出处,这从创作品德上讲有问题。”



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但法律也不是万能,也有法律的力量覆盖不到的地方,在网络文学侵权这个领域,法律的力量似乎有劲无处使。法律空白和法规滞后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绝不是唯一因素。


网络文学的产业链条涉及多方,从文学网站到影视编剧等相关方,哪一环节哪一方说不,抄袭文学都会寸步难行,但事与愿违,为了追求点击量、追求收视率、追求利润,各个环节都“失守”了,最后到了只能依靠法律单打独斗的局面。


整治抄袭恶习,不能单打独斗,需要多方合力。市场各方放下眼前利益,拿出坚决态度抵制;监管部门重拳出击,鼓励原创,抄袭之风一定会被遏制。如若不然,抄袭继续盛行,网络文学终将成为一泉无源之水,枯竭干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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