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果说高校科研工作者是成果转化这场“战役”的排头兵,高校科研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则是保障科研人员冲锋陷阵的“炊事员”。近年来,随着国家、地方各项政策措施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或修订,“为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后方“背锅”“垒灶”的管理人员也逐渐步入人们的视野。如何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作用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
“象牙塔里的科研人员想转化成果,往往需要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牵线搭桥’。但现行制度的不完善让管理人员害怕做错,因而不敢主动对接。”中南大学科研处处长李昌友介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难以量化,因而许多高校并没有对科研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予以相关工作考核,管理人员“无为而治”不会受罚,“主动出击”反而存在转化结果不尽如人意而担责的风险,从而怠于推动专利转化。李昌友介绍,中南大学出台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科技成果出资入股流程暂行规定》《技术成果股权及权益分配规定》等制度,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在中南大学,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职称评定、考核评价和工资激励等方面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示制度,规定通过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事项均在校园网公示15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集体决策制度,根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价格,规范科学制定审核流程和要求,让管理人员有章可循,解除后顾之忧。
有关专家表示,只有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才能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进一步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及其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添油加力。当前,在明确高校创新成果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的同时,还需要在高校建立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化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培训、市场聘任等多种方式建立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队伍,进一步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横向合作,与企业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一件专利要走过多长的路,才能成为一种产品甚至一个品牌?从成果转化到打入市场,往往是科研人员一己之力所不能为。今年4月,以5亿元高价将专利许可给企业的山东理工大学毕玉遂教授团队,如今正把精力投向专利保护。该校所在地的淄博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团队应进一步强化专利布局,对上下游产品技术予以专利保护,并尽快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最大保护,让高校的成果可以顺利避开转化路上的“雷区”,实现更大价值。(孙迪|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