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皇帝对科学的热忱虽然带动了部分技术的发展,却并未从根本上开启法兰西的科技活力。
同时期的英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法国却在拿破仑颁布了《柏林法令》后一步步滑落——法国试图组织“大陆封锁体系”,削弱欧洲大陆同英国的贸易。
然而“法国制造”终究无法完全取代“英国制造”,禁止贸易也把欧洲盟国拖到经济崩溃的边缘,以至法国不断失去支持,一次次面对反法联盟的进攻,最终导致惨败。
一个最核心的因素,就是两个国家对于科技奖励的机制不一样。
法国采取的是国家(皇帝)奖励制,而英国却采取的是专利授予制。这一点看似细微的差边,却造成了巨大的不同——
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是内在的,因为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私权;奖励制度的激励机制实际上是外部主导型的,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处于被动地位,其动力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
自1623年英国垄断法案颁布后,有人通过对1851年英国伦敦世界工业博览会十几个国家的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后认为,没有专利制度的国家,其创新通常只会集中在传统、范围很小工业类别,而有专利制度的国家体现了创新的工业类别则非常广泛。
专利制度可以改变技术变革的方向,同时可以决定一个国家的竞争优势。由于那一时期的法国总是强调政府的科技奖励制度,就是由政府或皇帝来判断奖励谁不奖励谁,这反而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商业化。
实际上,纵观全球科技发达国家,没有一个是政府直接主导进行学术评价和评奖的。
在这方面最明显的是美国。
美国的科技大奖中,国家科学奖、国家技术奖和费米奖等国家级奖项都没有任何奖金,但由于其本身的巨大精神鼓舞和荣誉而倍受科学研究者所追逐。
比如高通公司创始人维特比先生,便因卷积算法的发明,而在2007年从布什总统的手中接过了美国国家科学奖章。不要看这个奖项没有奖金,其背后专业的评审团队从来都是科学研究者欲征服的高山。
正如达尔文所说的一样——
达尔文
我对自然科学的热爱……因为想得到我的自然科学家同行的尊重而大大加强。
实际上,科研真正的动力不在获奖,比如应用研究,它的动力是市场需求,它是靠市场、靠竞争获得回报,科学研究不会因为国家设不设奖而做得好与不好,更不可能单纯通过设奖而鼓励而得到提高的。
正所谓荣誉的归荣誉,
市场的归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