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浦东企业政策在线
面向浦东新区企业,发布国家级、市级、新区级政策原文、政策汇编和政策申报信息,解读政策要点及注意事项,提供政策宣讲、培训、会议等动态信息,提供企业在线政策咨询服务,建立“企业政策精准推送、政策服务无缝对接、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的工作平台。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汇易咨询  ·  JCI观察:2025年1月印度棕榈油进口创1 ... ·  8 小时前  
BCG波士顿咨询  ·  借力AI,推动车企创造更多现实价值 ·  昨天  
BCG波士顿咨询  ·  拾级而上,释放GenAI价值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浦东企业政策在线

问答 | 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这10个问答一定要看

浦东企业政策在线  · 公众号  ·  · 2025-01-20 14:4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中关于“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详解,包括哪些税费种可以享受优惠、如何判断申报期间是否可以享受优惠、申报享受优惠的顺序、代扣代征税款情形下如何享受优惠、逾期申报是否享受优惠等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了解“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该政策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税种的减免。但水资源税尚未纳入该政策范畴。

关键观点2: 掌握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规则。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以及是否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来判断是否可享优惠。

关键观点3: 理解如何操作以享受多重优惠政策。

纳税人同时享受“六税两费”减免和其他优惠政策时,应先享受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关键观点4: 熟悉代扣、代征税款情形下的优惠政策操作。

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可以减按50%计算扣缴或代征“六税两费”优惠范围内税费额,并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关键观点5: 明白逾期办理或更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的申报调整规则。

根据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的结果,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正文


*图文由浦东政策在线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查阅有关政策答复口径,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编制形成了 《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 ,今天了解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相关问答。


【问题1】我公司申报缴纳的哪些税费种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享受减免的“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问题2】我公司缴纳水资源税,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答: 不可以。水资源税尚未纳入“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范畴。


【问题3】我公司申报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六税两费”时,如何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减免优惠?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依据2023年办理2022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根据申报期上月末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判断是否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的,则根据设立时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来判断。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从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依据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也根据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问题 4】我公司同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和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当按什么顺序处理?

纳税人同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以及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应先享受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再按减免后的金额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题 5】代扣、代征税款的情形下,纳税人如何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代扣、代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可以减按50%计算扣缴或代征“六税两费”优惠范围内税费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指导扣缴义务人、代征人进行明细报告,保障有关纳税人及时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问题6】我公司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对于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缴纳的“六税两费”是否需要进行更正?

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问题7】我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是否需要相应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更正?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