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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法官、检察官、警察的朋友

天下说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3-12 17:10

正文

 

今天上午,新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在经过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律师是法官、检察官和警察的朋友,律师以自己的执业,提供了来自社会的监督,促进了社会公正。这个表态引起了网上广泛的好评,我看到朋友圈里很多律师都点了赞。


 

初识张军,还是在他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内。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院成立于2006年,我是2007年去任教的,当时我们就已经承担了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课题“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研究,我是项目组成员。2007年到2008年,我们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参加了一系列的法院调研,在全国某些试点法院开展实证研究。2008520日,院庆两周年的日子,张军副院长莅临我院,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致辞祝贺。

 

我是在会议开始前单独见到张军副院长的,因为领导安排我替他准备一个致辞稿,所以我就拿了准备很久的稿子去给他看。张军院长平易近人,问了我很多院里的情况,以及我个人的情况,听说我是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毕业,还说自己也在中国人民大学读过书。他很认真地看完我写的稿子,拿起笔做起了密密麻麻的修改和批注,最后我已经完全看不出初稿模样。会场演讲的时候,我看到他又是半脱稿状态,基本是自己发挥,根据他的现场演讲整理出来,完全是全新的文章了。

 

那时我初出茅庐,不知天高地厚,但张军副院长的专业能力我是佩服的,因为在现场亲耳聆听了其演讲,震撼于他即兴演讲的口才,很多法院审判的数据都是信手拈来。吉大法学本科、人大法学硕士、武大法学博士,此后又几十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科班水平加实践历练,潜心研究,说出来的都是干货。此后我又多次在座谈会、研讨会以及内部讨论会中见过他,发现他脱稿演讲条理清晰、思维敏捷,而且精力充沛,一讲一两个小时,我们都还能听得津津有味。相比于一些机关里的老官僚,张军算得上是一股清流。


 

《民主与法制》杂志的一篇报道里曾提到,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有关刑事方面的专门会议,每周都要开,讨论死刑复核案件,张军副院长分管的时候,白天没有时间开,就晚上开。每次开会,法官汇报案件都很紧张。因为审委会的这些领导几乎都是从办案岗位出来的,也可以说,是从案卷堆里爬出来的,问的问题都很专业,能一下子问到最关键的地方,经常一个问题就把办案法官问住了,张口结舌,不知道该答什么,会后赶紧弥补。下周开会再汇报,就更紧张了。这个报道点出了他的专业加敬业


 

我们的课题一直做了很多年,张军副院长很多次亲临我院,跟我院老师座谈、研究。他是项目组长,我是项目子课题的负责人。在我们讨论课题的时候,丝毫没有人觉得他是最高院的领导,反而因为他的认真、专注,感觉更像我们院的老师。有时候,我在会上也提一些个人看法,我们之间也有会一些学术上的争论,他听得很认真。张军的见解往往能高屋建瓴、切中肯綮,让一些在场的学者心悦诚服。尤其是在刑事审判和刑事证据方面,他有理论深度又能兼顾现实,我还是比较赞同他的观点的。

 

2012年,张军副院长调任中纪委,任副书记。此后我们联系渐少,甚至节假日都很少发个短信问候。我理解在那个位置上他的敏感,尽量不去打扰。唯一一次联系是去年下半年,我因南方某省的腐败问题陈书中纪委,列举我所了解到的证据。实名举报没有收到任何回音,我才冒昧地给他发快递邮件,并短信告知。张副书记收到后,很客气地回复了我,说会转交办理。我猜测,这半年来该省有条不紊的反腐,是否与此有关,因为这很像他沉稳的风格。

 

2017年2月,我得知张军书记马上调任司法部部长,由衷感到高兴。张军二十岁不到的时候,还是一个下乡插队的知青,他是恢复高考后的78级大学生。读完硕士是1985年。然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将近三十年,从书记员一直到副院长,再从张副院长到张副书记,到张部长,一步一个脚印。这个历程,正是见证了法治在中国的艰难孕育。这一切,他是亲历者,参与者,也是研究者。而在我心目中,他不是领导,而是张老师或者张教授。

 

张军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时候,曾经因一次对“死磕律师”的表态而引起个别律师的呛声。我倒觉得那个发言完全没问题。张军今天表态,他在法院工作时就曾说过,律师是法官的朋友。尽管律师在法庭上是以不同的意见,提出辩护主张,不同的代理人也有不同见解,有时候在法官判断之外,给法官的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是,正是律师的这种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今天我在司法部工作,更加感受到律师还是我们检察官的朋友,也是公安机关警察的朋友,因为他们以自己的执业,提供了来自社会的监督,促进了社会公正。


 

我在法院实习过,也曾经差一点到检察院工作,但最终选择了留在高校,偶尔做一点刑辩。以法律为职业,角色分工不同,人各有志,但崇尚法治是我们共同的信念。选择什么职业,都不失法律人的身份。公安司法机关的警察、检察官、法官中,大部分还是能友好而平和地进行沟通的,也仅有少数人心存敌意,抱有成见。我一直建议司法机关跟律师除了正式开庭外,可以在庭外建立正常的沟通渠道,类似于非正式的庭前会议(检察院在起诉之前,法院在开庭之前,地点可以在会议室),以听取律师意见为主。

 

我在多年前的一篇文章中,曾经公开向最高人民法院建言,希望庭审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可以在庭审后申请刻录光盘,并把判决书大部分在网上公开。当时很多人认为这不可能。后来,我们终于等到了判决书全文上网,并有了裁判文书网,这成了律师办案的工具。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31日起律师可以复制庭审录音录像,真令人振奋。这说明,司法公开、公正作为法治的一部分,一直在推进,最高人民法院也越来越重视律师的作用。

 

从最高法院副院长到司法部长,角色发生了转换,但法律人的基本原则共通。尊重法律、维护公正,应该是所有法律人的底线。张军在今天的采访中还说,打铁也需自身硬,律师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也要严格要求自己依法依规办案。2014年全国律协出台了律师执业基本道德准则,对30多万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要贯彻落实到位。这表述,我完全认同,也严守职业道德。律师作为法官、检察官、警察的朋友,应当做诤友,依法履职应受尊重、保护,希望司法部在保障律师权利方面,未来有更多的作为。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兼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研究员,燕山大学客座教授。北京昊庭律师事务所和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之一。多家媒体专栏作者和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敢讲真话、评论犀利。著有《用证据说话》等十余部。2012年以“吴法天”为网名获评“影响中国100名博客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