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3月2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在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也意味着,这部地方性法规终于尘埃落定,并将有实施日程表。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讨论,本次的“通过稿”相比之前的“二审稿”,在对摩托车的禁限令上,也有了不少新变化。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修改稿到底讲了些什么?
据报道,本次通过稿,放宽了对摩托车禁行的限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可以过境通行。摩托车可通行的时间和区域具体将由市公安机关提前30日向社会公布。
这或意味着,今后只要公安部门允许,就可以驾驶外地牌照摩托车通过广州的任何区域。通行的时间和路段的规范权,下放至公安部门。
据媒体报道,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或者驾驶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驾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这或意味着,即便是驾驶外地牌照的摩托车,在广州行政区内行驶,都可能要缴纳200元罚款。
但该草案也规定,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或者其他滑行工具。摩托车并未列入扣留的类别。
小姿听朋友说她已经被扣3辆摩托车,每次买不够1星期就被扣,真是够倒霉的。现在她选择走路上班,不然工资都不够买摩托车!
政府出台这个法规,不知道街坊们会不会和小姿的朋友那样感到高兴呢?
据媒体报道,29日通过稿中,“本市禁止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驶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条款被替换为“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摩托车"。
这也意味着,今后在广州地区销售的宝马、川崎、哈雷等品牌,属于合法经营。禁行,不禁售,只要是合法合规的摩托车、电动车。
这个问题困扰小姿多年
既然禁行为什么不禁售
你都禁止人家行驶
那边还卖,这不是“引人犯罪”吗?
这个小姿暂未获知,不过按照之前的二稿的提议。广州洛溪桥以南的区域,都不属于禁行区。
其实政府对摩托车、电动车的限制已经由原先的“严苛”变为“严管”,但一日没有开放合法的摩托车牌照,广州一日还是最严格的禁限摩城市之一。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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