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得空回了一趟老家,爸妈不知道什么时候给我说了个对象,没办法,拗不过他们只好去见,结果刚一到饭店没多久,话还没说几句,这位姓姬的小姐就找借口离开了。
回家之后我汇报了结果,妈妈露出一副果不其然的表情指着我说:“你看你穿那么花的衬衣,还把领子翻到外面,人姑娘一看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东西。”
穿西装表示对约会的重视,把衣领翻出来衬托着我不拘谨的性情。
当试图和我妈解释我真正的用意时,她直接把我拉到电脑前,百度“古惑仔”给我找了几张图片……顿时,我哑口无言。
世界上天天穿西装的只有3种人,一是大亨,二是销售,三是混混。
最上层的大佬穿着得体的像个商业巨子,根本看不出他混混的身份;而最底层的混混不可能穿西装去砍人;所以只有夹在中间那些级别最高的混混,才是把西装穿出另类风格的人。
披一件金贵的名牌西装,穿一件花的不能再花的古着衬衣,将扣子解开一半,把领子翻出来搭在外面……这是地位超然资格最老的混混,鹤立鸡群般的存在于人群。
从少年一路拼杀到现在成了混混里的骨干,他们是属于堂主级别的小头目,坐拥一帮小弟管着自己的地盘,一人之下万人上只听从大佬的差遣。
不过说到底,他们终究不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这就像不入仕途的军人永远当不了干部,你可以是战场上带兵冲锋的神,但却做不了那个站在背后发号施令的人,始终是个中层。
所谓做中间人最难,要迎合上面,得照顾下面,文武都不是最厉害,但却胜在双全,这一点你从衣着上都能看出来。
首先不可以穿的像蒋先生一样正式得体,那样会盖过大哥的风采,也显得没有威慑力。
你所扮演角色不失狠辣,一件外翻的花衬衣足以证明你曾在底层摸爬滚打的痕迹。
这种刀口舔血的资历能让你手下的年轻人感受到你发自肺腑的血性。
其次作为半个统治阶级,你不能像小弟一样满身轻狂,得克服冲动的难题,沉得住气。
笑里藏刀诡计多端,先礼后兵暗放冷箭;把正装披在花衬衣外的你就是打开保险的手枪,寒光半露的利刃,在不经意间表现出自己的狡诈与阴狠。
谈判时沉稳冷静,下手时斩草除根。
不断在街头砍人与谈判交易间转换,介于义气和名利的中间;不再是存粹的混混,也不是至高的顶点。所以,他们的穿着打扮在保守与时尚之间,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事实上,不止是香港混混爱这么穿,像一些明星,黑手党,迪厅仔、拉丁裔,乐队成员等,也这么穿。
与其说这是种穿法,应该说这是一种衬衫领型。
这种可以翻在西装外的衣领叫做“巴里摩尔领”(Barrymore collar)。
这种衣领在30~40年代风靡一时,后来70年代又开始复兴,因为由演员约翰·巴里摩尔这么穿所以这么叫。
所以,你说他们土,他们复着大洋彼岸30年代的古;你说他们着装屌,那又是社会潜在敌视的风格打扮,是一种充满犯罪美学的亚文化。
我的朋友,湖南省邵阳市大佬小刘对此颇有一套自己的哲学:
“外在的西装也许可以说明我如今身份的显赫,而内在的花衬衣永远代表我出来混时不忘的初心。”
“5千块和5万块对于我来说就是1个妞和10个妞的差别,没钱就打个白条,有钱就披件外套,贫富改变不了我的本质,我就是个混混,也不会天天打扮的像成功人士那样西装笔挺,内藏祸心。”
当小刘说完这番话,我冰释了内心对他最后的一丝鄙夷,并相约改天找个有名的摊点撸串。
“到时候带上几个小弟,让哥们也体会下什么叫叱咤风云。”我在QQ上对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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