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金融租赁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亚太区域)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00秒
本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亚太区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404MYQ)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亚太区域)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亚太区域)项目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公示有效期为3日,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联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将异议文件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联系方式详见下文,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1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根据此前发布的《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亚太区域)项目-招标公告》,
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160,000.00元(含税)
,
该项目概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详细如下:
项目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亚太区域)项目
招标编号:TC2404MYQ
招标人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月坛中心5号楼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160,000.00元(含税)
本次招标内容为:[税务代理项目(亚太区域)]。
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
(2)
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形式发票;
(5)投标人须承诺:若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将履行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不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同意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将其列入禁入名单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
承诺无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如发现相关情况,我公司将立即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告知相关信息。
9.2专用条款:
(7)
投标人应在亚太区域(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和新加坡)有人员提供税务代理服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工银金融租赁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特殊区域)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00秒
本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特殊区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404MYN)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特殊区域)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特殊区域)项目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公示有效期为3日,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联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将异议文件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联系方式详见下文,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1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根据此前发布的《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特殊区域)项目-招标公告》,
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480,000.00元(含税)
,
该项目概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详细如下:
项目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特殊区域)项目
招标编号:TC2404MYN
招标人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月坛中心5号楼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480,000.00元(含税)
本次招标内容为:[税务代理项目(特殊区域)]。
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
(2)
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形式发票;
(5)投标人须承诺:若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将履行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不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同意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将其列入禁入名单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承诺
无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如发现相关情况,我公司将立即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告知相关信息。
9.2专用条款:
(7)
投标人应在特殊区域(法国、瑞典和阿联酋)有人员提供税务代理服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工银金融租赁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欧洲区域)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00秒
本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欧洲区域)(招标项目编号:TC2404MW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欧洲区域)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欧洲区域)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公示有效期为3日,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联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将异议文件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联系方式详见下文,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1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此前发布的《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欧洲区域)项目-招标公告》,
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3,740,000.00元(含税)
,
该项目概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详细如下:
项目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常规税务代理项目(欧洲区域)项目
招标编号:TC2404MW8
招标人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月坛中心5号楼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3,740,000.00元(含税)
本次招标内容为:[税务代理项目(欧洲区域)]。
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
(2)
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形式发票;
(5)投标人须承诺:若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将履行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不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同意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将其列入禁入名单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
承诺无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如发现相关情况,我公司将立即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告知相关信息。
9.2专用条款:
(7)
投标人应在欧洲区域(爱尔兰、塞浦路斯、英国、德国、科威特、马耳他和印度)有人员提供税务代理服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