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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草创时期,中国古典文学就给人以这样的承诺:优秀的作家借助于它,能够身垂不朽。这种文学不朽性的承诺在西方传统中当然也不少见,然而,在中国传统的长期演变中,这种承诺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像海市鹰楼似的引人人胜:它不但能使作家名垂千古,也能让作家内在的东西流传不衰,因此,后世的人读了他的作品,有可能真正了解他这个人。这种承诺唤起的希望越大,引起的焦虑感就越严重,带来的困难就越难克服。
由于这种强烈的诱惑,中国古典文学渗透了对不朽的期望,它们成了它的核心主题之一,在中国古典文学里,到处都可以看到同往事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既然我能记得前人,就有理由希望后人会记住我,这种同过去以及将来的居间的联系,为作家提供了信心,从根本上起了规范的作用。就这样,古典文学常常从自身复制出自身,用已有的内容来充实新的期望,从往事中寻找根据,拿前人的行为和作品来印证今日的复现。但是,任何强烈的期望都有相应的恐惧伴随出现。惧怕湮没和销蚀的心理,须臾不离地给永恒地“写下自我”的期望罩上了阴影。
在传统的西方文学论著里,披着面纱的真实,作为文学的象征,是经常出现的论题。作品犹如衣裳,有的透明些,有的不那么透明,它们为想像勾勒出身段体态,同时却遮住了衣服中娇好的肉体。成文的东西同它要表达的意义之间,表面显露的东西同真实之间,总有一段距离、一条鸿沟。在这种认知形态里,隐喻法占有重要的地位,同一个词,既向我们揭示,又向我们隐瞒,既告诉我们真情,又向我们散布谎言。
这种认知形态在中国古典文学中通常也可以见到,不过,比起另一种认知形态来,它是次要的。另一种认知形态也有鸿沟,另一种鸿沟,时间、消逝和记忆的鸿沟。这里,举隅法占有重要地位,以部分使你想到全体,用残存的碎片使你设法重新构想失去的整体。犹如招魂典礼上非用不可的某些衣物,用它们来替代死去的人。如果说,在西方传统里,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在意义和真实上,那么,在中国传统中,与它们大致相等的,是往事所起的作用和拥有的力量。
无论在哪一类传统中,鸿沟或者说障碍,都有它的魅力。按照西方的摹仿这个概念,幕仿者对于被攀仿者来说,一定是从属的、后起的,永远如此。无论什么时候,攀仿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一旦摹仿完美无缺,摹仿就不再是攀仿,它成了被摹仿物本身。记忆者同被记忆者之间也有这样的鸿沟:回忆永远是向被回忆的东西靠近,时间在两者之间横有鸿沟,总有东西忘掉,总有东西记不完整。回忆同样永远是从属的、后起的。文学的力量就在于有这样的鸿沟和面纱存在,它们既让我们靠近,与此同时,又不让我们接近。
慕仿物同被摹仿物之间的鸿沟,把真实划分成两个迥然不同的层次。一幅画着一只苹果的油画有它自己的物质实体,但是,作为对苹果的描绘,它同现实的苹果有不同的存在层次;如果两者同时出现,就像有时厨房里既有苹果又有苹果画,或是另一幅图画既画了苹果又画了苹果画,那么,两者的并列会使我们意识到艺术与经验世界之间的区别。艺术品有自己的边界,它们把它同周围的世界隔开:它可以取代现实世界,但不会同它混为一体。对希腊人来说,《伊利亚特》是完整地、生动地展现在眼前的英雄史迹,如同它所再现的阿喀琉斯的盾牌一样,是一件圆整的工艺品,而且通过再现,取代了一去不复返的英雄时代。正是这种自成一体的状态,这种艺术品内在的生存力,使得它能够脱离历史而自立。
记忆的鸿沟则不同:引起记忆的对象和景物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不复存在的完整的情景,两者程度无别,处在同一水平上。一件纪念品,譬如一束头发,不能代替往事,它把现在同过去连结起来,把我们引向已经消逝的完整的情景。引起回忆的是个别的对象,它们自身永远是不完整的;要想完整,就得借助于恢复某种整体。记忆的文学是追溯既往的文学,它目不转睛地凝视往事,尽力要扩展自身,填补围绕在残存碎片四周的空白。中国古典诗歌始终对往事这个更为广阔的世界敞开怀抱:这个世界为诗歌提供养料,作为报答,已经物故的过去像幽灵似的通过艺术回到眼前。
我们来看一看下面这首小诗,一首中国诗中的名作,考虑一下是什么原因使得它为人们传诵赞赏。这是一首同追忆有关的诗,无声的回忆萦绕在诗人心间,给诗染上了人们熟知的风采。这又是一首帮助我们记住它的作者的诗,它为我们在今天充分地了解“他是谁”提供了一部分线索。为了完成追忆的任务,把诗人的过去带到我们眼前,这首诗向我们展示了它周围历史的世界,呼唤它的读者从简洁的行文里去寻找形成它的完整的情景。无论是诗所表现的诗人记忆中的场景,还是这首作为诗人以及他那个时代的纪念物的诗,都是不完整的。然而,艺术的力量恰恰来源于这样的不完整,正如在西方的传统里,这种力量来源于摹仿的擅递。
岐王宅里寻常见,
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
落花时节又逢君。
这里诗意何在呢?没有值得注意的词句,看不到动人的形象,整个景象太熟悉了,诗人也没有用什么新奇的方式来描写,使得熟悉的世界看上去不那么眼熟。假定我按字面的意思来叙述它的内容,那就是:“我在岐王和崔提那里经常看到你,听到你歌唱,现在,在晚春,我在江南又遇到你了。”难道这也算诗?更不用说是为人交口称誉的诗了。要回答这个问题,或许不能仅仅从诗本身着眼,或许问题应该这样提:既然我们明知这首诗确实富有诗意,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有可能发掘出这首诗的诗意呢?
这是一首描述相逢的诗,它追忆的是很久以前的某一时刻,要让对方想起这个时刻,只需要稍微提醒一下就可以了。因为关系密切,所以只需要稍微提醒一下,就像与一位老朋友谈话时,我只需要说:“还记得那个夏天吗……”各种细节会涌人我们的记忆,也许各人有各人不同的方式,但无疑都是无声地涌人脑海,都是事实原来面目的再现。因此,诗人在这里只需要提到“岐王宅”就够了。而我们这些后来的、当时并不在场的读者,由于这种私人间打招呼产生的吸引力,想要重温隐藏在字里行间发挥作用的事件:他们的相逢成了我们与之相逢的对象,我们因此也沉人无声的回忆—回忆我们曾经读到过的东西,回忆在我们的想像里,当时是怎样一幅情景。
没有这些阅读和已有的想像,就没有诗:我们会被排斥在外,成为既不了解说话者也不了解受话者的局外人。然而,如果我们知道这首诗是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知道它作于770年,我们就会由此想到杜甫一生的流离颠沛,想到安禄山之乱和中原遭受的蹂埔,想到失去的安乐繁华,它们在玄宗开元年间和天宝早期似乎还存在,对作此诗时的杜甫说来,却已成了过眼烟云。我们想到,这是一首杜甫作于晚年的诗,这位游子此时终于认识到,他再也回不了家乡,回不了京城。与此同时,我们也记起在我们头脑中李龟年是什么样的形象,他是安史之乱以前京城最有名的歌手,是最得玄宗宠幸的乐工之一。乐工在安史之乱中四散逃亡,李龟年的声望和特权也随着丧失了。这时,他已年人暮龄,流落到江南,靠在宴会上演唱为生。《明皇杂录》告诉我们:“唐开元中,乐工李龟年、彭年、鹤年兄弟三人皆有才学盛名……特承顾进。……其后龟年流落江南,每遇良辰胜赏,为人歌数闽。座中闻之,莫不掩泣罢酒。”(卷下)在江南宴游者眼里,·李龟年就是杜甫所说的“余物”—他站在他们面前不仅仅是为他们歌唱,同时也使他们想起他的往昔,想起乐工们的境遇变迁,想起世事沧桑。他站在我们面前歌唱,四周笼罩着开元时代的幽灵,一个恣纵耽乐、对即将降临的灾难懵然无知的时代。
这四行诗的诗意究竟在哪里?在说出的东西同这两个人正在感受和思考的东西之间是存在距离的,诗意不单在于唤起昔日的繁华,引起伤感,而且在于这种距离。让我把这一点阐述得更清楚一些:诗意不在于记起的场景,不在于记起它们的事实,甚至也不在于昔日同今日的对比。诗意在于这样一条途径,通过这条途径,语词把想像力的运动引导向前,也是在这条途径上,语词由于无力跟随想像力完成它们的运动,因而败退下来。语词使失落的痛苦凝聚成形,可是又作出想要遮盖它们的模样。如一层轻纱而徒有遮盖的形式,实际上,它们反而更增强了在它们掩盖之下的东西的诱惑力。
杜甫记起岐王李范提供的聚会场所,李范是开元早期诗歌和音乐的赞助者。假如对开元时期的诗歌和文坛轶事有足够的了解,我们也会记起这些聚会。不过,杜甫在这里说的是经常见到(“寻常见”)和多次听到(“几度闻”)。同许多其他的回忆不一样,这不是回忆某一具体的时刻,而是回忆自从不能再与李龟年经常相遇以来的这一段时间距离。说不定就是在他们经常相遇的日子里,杜甫也很珍视他们的相会,但是,没有人会对“寻常”的东西给予足够的珍视。现在,失去了可以随意相聚的机会,相逢的经常性本身也成了值得珍视的东西。“寻常”成了异乎寻常。此时此刻,记忆力使他们意识到自己失去了某种东西,由于这种失落,过去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现在有了新的价值。
杜甫现在这副模样或许不会让李龟年想到,这样一个人以前在官宦士绅和骚人墨客的、美事纷陈的聚会上曾经是常客—然而,当时谁又能料到李龟年今日的遭遇?杜甫“认出了”李龟年,从李龟年的眼中看出了自己目前的境况,他希望李龟年也能认出他,能知道他与他曾经是同一种人。现在,.我们重新听一听这首诗,就可以听出他要求得到承认的愿望:“那时我是经常看见你的呀。”
同很久以前的“经常”和“多次”相对照,我们面对的是发生在眼前的“又一次”(“又”):这是孤立的一次相逢,由于失去了以往那种经常相逢的机会而变得珍贵难得,人们过去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种机会的可贵,孤立的一次相逢以长期的分离为背景,既有往日的分离,也有可以预见得到的未来的分离。没有付诸文字的东西给能够体会出这层诗意的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杜甫没有直抒表现在感遇诗中最常见的情感:“你我何日再相会?”眼前的相遇说不定是最终的一次,他们俩都明白;他们都已是老人了。杜甫没有讲到这件事,相反,他只谈此时此刻(“正是”),只谈景色的美丽。
他挥手指向展现在我们眼前的美丽景色,把我们的注意力从对消逝的时间的追忆上引开,或许还从未来上引开。然而,这个姿态是一种面纱,它是这样透明,以致使我们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我们所失去的东西.当我们说:“让我们别再谈它了”,并且试图转移话题时,我们所处的正是个令人痛苦的时刻,它说明了一个真情,标志着我们的思想难以摆脱我们同意要忘掉的东西,而且现在比以前更难摆脱了。
不过,还是让我们把这深一层的真情放在一边,光是来留意一下可爱的景色(“好风景”)吧。这样,我们会更进一步注意到这幅景色所处的季节(“落花时节”)。尽管迷人的景色令人分心旁鹜,它还是叫人忘不了,这是同末日、凋落和消逝遥相呼应的、与它们有关的形象。
诗人追忆的是人的集会和人所居住的华屋广厦、官宦文人的聚会和岐王的宅邸,它们结聚在头两句诗里,接着消失了。记忆的幻象刚从我们眼前消失,面对的自然风景就取而代之,出现在后两句诗里。但是,这种取代又深化成为提示我们想起失落物的东西,落花又一次使我们想到,繁华的季节已经终结了。
诗的结束是现实场景的开始:“我又碰到你了”(“又逢君”),在这个陈述中伴随有许多没有说出来的叙述。诗好像在说:“我以前见过你好多次,现在又碰到你了”,似乎只不过在相逢的总数上又加上一次。这个陈述是符合事实的,然而,毋庸置疑,这次相逢不是简单的“又碰到你”,就像开元年间经常发生的相遇一样:这是一次非常特别的“又逢君”,同以往的都不一样。并不像它声称的那样是简单的重复。诗人把它说成是普通的重复—“我又碰到你了”——有一半是为了装样子,装作他想要掩饰他由这次相逢而承受到的重量,以及从中感受到的独特的欢愉和痛苦,而它们恰恰是因为这次相逢同以往的相逢全都不同而造成的。这个姿态又是一层透明的面纱:他通过无言而喊出想说又没有说的东西。
这四行诗是回忆、失落和怅惘的诗:失去了的过去,可以想见的、完全没有希望的将来。然而,整首诗中没有一个字讲到同丧失有关的事。它谈到的只是相会。
往昔的幽灵被这首诗用词句召唤出来了,而这些词句用得看上去使劲要显得对这些幽灵一无所知;装得越像,幽灵的力量就越大。对我们来说也一样。我们读到这首小诗,或者是在某处古战场发现一枚生锈的箭链,或者是重游故景:这首诗、这枚箭链或这处旧日游览过的景致,在我们眼里就有了会让人分辨不清的双重身份:它们既是局限在三维空间中的一个具体的对象,是它们自身,同时又是能容纳其他东西的一处殿堂,是某些其他东西借以聚集在一起的一个场所。这种诗、物和景划出了一块空间,往昔通过这块空间又回到我们身边。
节选自《追忆——古典文学中的往事再现》/ 宇文所安 著 /郑学勤 译/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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