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院定于2019年8月28日晚19:00-21:00在明理楼112召开
“大数据教育在清华”暨清华大学大数据能力提升项目招生宣讲会
,欢迎同学们前来参与!
在全球大数据浪潮中,清华大学大数据能力提升项目在
“学校统筹,问题引导,社科突破,商科优势,工科整合,业界联盟”
的指导原则下,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大数据课程体系,引入新的教学模式,培养大数据思维和素养,重点培养数据分析、数据管理和创新应用能力。
大数据能力提升项目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数据科学研究院及相关院系共同设计组织实施,基于现行的大数据硕士项目,整合建设课程模块,形成大数据思维与技能、跨界学习、实操应用相结合的大数据课程体系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以培养提升学生大数据分析能力和创新应用能力。
项目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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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学习大数据知识、培养大数据思维和实践创新提供多模块课程体系。项目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需求和时间选择课程模块。
不限学期和学年,只要在毕业前一个学期完成要求的学分,经考核合格,可获得清华大学大数据能力提升项目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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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学生参与数据科学研究院举办的大数据实践活动。
项目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促进学生跨学科交流互动,激发大数据应用创新,提升学生的大数据创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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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跨学科交叉融合。
必修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大数据思维和技能作为基本目标,旨在提高学生大数据思维和素养,培养数据分析、数据管理和创新应用能力。实践环节突出学生的大数据实际应用能力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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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
线上线下混合式互动的教学新法
,提高学习效率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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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生对隐私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增强综合素质培养
。
本项目面向在学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
1. 基础技能模块:至少四选一(计学分,≥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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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A) (60700033,3学分,春、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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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B) (60240103,3学分,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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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系统基础(A)(60470013,3学分,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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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系统基础(B)(64100033,3学分,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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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伦理(60250121,1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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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思维与行为(60700052,2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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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科学与应用系列讲座(60250131,1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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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60240052,2学分,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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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算法基础(60248013,3学分,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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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与处理(80240632 ,2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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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挖掘中的统计方法(60160033,3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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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系统导论(80240693,3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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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识别(70250043,3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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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可视化(80240683,3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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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学习(84100342,2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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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习理论与应用(70240413 ,3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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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与优化建模(80700973,3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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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管理与创新(60510202,2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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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治理与政策(80591342,2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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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数据应用与分析(80700673,3学分,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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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方法(Y0240363,2学分,夏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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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金融信用与风控分析(80470193,3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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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城市规划(70000662,2学分,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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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数据挖掘(80670883,3学分,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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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机器学习(70240403,3学分,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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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挖掘: 理论与算法(80240372,2学分,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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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的采集与智能处理(70250473,3学分,春季学期)
备注:
每学期具体的开课安排以教务系统通知为准。
实践课具体要求请关注选课通知!
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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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模块”
必修
完成《大数据实践课》或《人工智能实践课》,同时须参加数据科学研究院举办的大数据相关讲座并记录考勤,
累计8次以上
。(
讲座活动报名与签到记录登陆
(http://app.tsingdata.com)
,查询“我–>个人中心”的最下方的活动记录。)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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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技能模块”学分可以替换“能力提升模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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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模块”学分不能替换“基础技能模块”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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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模块”必修,不能由“基础技能模块”“能力提升模块”的学分替代。
满足上述要求者可申请由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签发的大数据能力提升项目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