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回顾一下雅虎的最后一声钟响:2016年7月,持续了大半年的雅虎资产拍卖事件终于告一段落,美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Verizon斥资48.3亿美元买下了雅虎核心资产,并此后宣布计划将雅虎和AOL进行合并,新公司将名为Oath,计划裁员2100人,作为雅虎最后一任CEO的Marissa Mayer也将在交易完成后辞职。
最令人黯然神伤的是,雅虎作为早期进入美国“标准普尔指数500(标普500)”的科技股,将在交易完成后的2017年7月从名单中剔除,这不仅意味着雅虎的消亡,甚至也隐喻着20世纪90年代创立的那些辉煌的互联网公司的整体没落,与雅虎合并的AOL(美国在线)曾经也是它们中的一员,还有MSN、MySpace等耳熟能详的名字。
与之相比,如今的互联网是属于Facebook、Amazon、Netflix、Google、Uber等新一代互联网公司的,与它们的前辈们相比,这些公司不仅市值高的吓人,而且已然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在Facebook上社交,使用Amazon购物(或者人们都在直接或间接的使用Amazon的AWS公有云服务)、在Netflix上看完整季《纸牌屋》、使用Google搜索或是邮箱/地图/学术等等服务,以及利用Uber在城市间穿行,当然,或许用不了几年,我们就可以叫到使用自动驾驶(无人驾驶)技术的Uber了。
是什么让雅虎、AOL这样的前辈“阵亡在沙滩上”?又是什么让Facebook、Amazon、Google和Uber迅速成长?甚至在激烈的竞争中越来越强大而不是没落下去?
在互联网行业,是否存在着与传统企业业务领域一样的转型,甚至是“数字化转型”?
对于那些成功的企业来说,只是简单的业务创新能否让它们屹立于互联网市场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