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演员黄晓明再度发布声明,就“卷入操控18亿股票案”、“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说法,作出澄清。
声明称:
1、7月3日证监会就“高勇案”已作出《处罚决定书》,本人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
2、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陆某理财。
3、本人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
4、 本次事件确实是因理财不谨慎所导致,“对此次事件给大家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我一定从中吸取教训。”
最后,我要特别说明一点,此事是因我将账户交由母亲打理而将她牵涉其中,由此给母亲带来困扰与担忧,作为儿子,我愿意也必须承担一切舆论责任。
总的来说就是:
涉案账户属于黄晓明,但是其本人并未参与股票操纵。
然而,
获利额度如此之大,黄晓明是否真的完全不知情?所涉账户的收入是否全部都是违法所得?涉案违法数额是否已全部上缴?
而综合多方媒体的报道,
证监会稽查人员在办案期间曾致电黄晓明,黄晓明也曾挤出时间与调查人员见面3个小时。
“由于黄晓明平时比较忙,其账户一直由母亲来操作,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参与或知悉股票操纵行为,因此
不会对其追责。
”该稽查人员表示。
就“黄晓明卷入操控18亿股票案”、“黄晓明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不实新闻报道,本人澄清如下:
1、7月3日证监会就“高勇案”已作出《处罚决定书》,本人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
证监会已于2018年7月3日就“高勇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如下:高勇通过实际操控16个账户操控股票,证监会决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387,345.82元,并处以罚款897,387,345.82元。所谓“黄晓明操控18亿”纯属谣言,本人从未参与任何股票操控。
2、我再次强调,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
本人股票账户开立后由母亲代为管理,我母亲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经由路某介绍转委托给高勇管理,高勇账户组所从事涉案交易,由高勇决策。我与我母亲没有参与操控股票。
3、本人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
2014年第三季度本人委托路某进行理财的账户曾投资过“黄海机械”并在当季度退出。而“黄海机械”2015年才被借壳,2016年才更名为“长生生物”。故本人与“长生生物”毫无关系,有关“黄晓明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消息是谣言。
4、本次事件确实是由我理财不谨慎所导致,对此次事件给大家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我一定从中吸取教训。
最后,我要特别说明一点,此事是因我将账户交由母亲打理而将她牵涉其中,由此给母亲带来困扰与担忧,作为儿子,我愿意也必须承担一切舆论责任。
再次对给大家带来的困扰表示由衷的歉意。
黄晓明
2018年8月15
相关内容,详见
《黄晓明否认参与18亿股价操纵案,但其涉嫌出借帐户,需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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