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决定实施
2017年度青少年禁毒防艾宣传教育项目小额资助计划。计划共立项青少年禁毒防艾宣传教育项目300个,并择优资助其中200个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青少年禁毒和防艾宣传教育中去。
请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志愿服务组织、高校学生社团等可以参加申报;
2.
项目申报单位需有完善可行的项目计划书,有稳定的执行团队;
3.
项目申报单位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资助项目类别及数量
申报资助的项目分为
A类(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项目)和B类(青少年纺织艾滋病宣传教育项目)两类。A类项目立项180个,资助其中的120个;B类项目立项120个,资助其中的80个。
三、资助额度和资金使用规定
1.
资助额度
:
每个项目给予
5000元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单位自筹
。
2.
资金使用范围
:
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禁毒防艾宣传资料、产品开发制作;禁毒防艾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培训;其他合理用途。
四、申报和资助程序
1.
申报阶段:
请申报团队于
2017年5月12日24:00前登陆“青少年维权在线”网站http://www.12355.org.cn/,在PC端填写项目申报表格;
2.
项目初评:主办单位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确定
300个入围项目给予立项,并进入项目复评;
3.
项目复评:邀请相关专家对
300个立项项目进行复评,确定200个资助项目;
4.
签约阶段:主办单位与拟立项的项目单位签订协议文件,并按照约定方式对拟资助项目拨付资助资金;
5.
项目实施:项目单位按照约定组织实施相关工作项目,并接受主办单位督导;
6.
总结评估: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等材料,主办单位联合指导单位相关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总结评估。
五、特别说明
1.
初评、复评等有关情况将通过青少年维权在线微信公众号(
TuanLaw)公布;
2.
已通过复评环节的拟立项(包括拟资助)项目,未按要求签订项目协议或发现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项目的立项及资助资格;
3.
资助资金原则上委托项目执行单位所在省的共青团组织进行拨付,受资助单位需提供有效收款票据;
4.
项目执行单位未按约定完成项目的,主办单位有权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5
.
参与申报者视同理解和接受本
通知
内容及上述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