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高端人才的专业及人数
校院招聘的高端人才主要包括教学和科研急需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他请申报应届毕业生岗位)。
1
、哲学教研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
1
名;
2
、经济学教研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
1
名;
3
、科社教研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
1
名;
4
、党史党建教研部:党的建设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或教研骨干
1
名,中共党史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或教研骨干
1
名;
5
、公共管理教研部:公共管理学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
1
名;
6
、社会学教研部:社会学学科带头人或教研骨干
1
名;
7
、领导科学教研部:领导科学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
1
名;
8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
1
名。
9
、上海发展研究院:城市管理、社会学、应用经济学学科带头人
1
名。
(二)公开招聘高端人才的条件及待遇
1
、领军人才的主要条件及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一类领军人才:
(
1
)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
(
2
)在国家级学术机构任职者;
(
3
)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全国性一级学会副会长及以上;
(
4
)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及其他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相当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知名专家。
以上专家或名师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下,其研究方向要与校院学科规划及发展相一致,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主要待遇:(相关待遇可面议)
(
1
)提供一套三居室住房;
(
2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0-50
万元;
(
3
)配偶原则上可在校内安排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类领军人物人才:
(
1
)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
(
2
)省部级优秀专家、特聘教授;
(
3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及其他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知名专家。
以上专家或名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其研究方向要与校院学科规划及发展相一致,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主要待遇:(相关待遇可面议)
(
1
)自正式引进后的
4
年内,由学校安排三居室的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
1500
元租房补贴;
(
2
)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
100
万元;
(
3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20-30
万元;
(
4
)配偶原则上可在校内安排工作。
2
、学科带头人的主要条件和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能发挥学科带头人:
国内重点高校(
“985
工程
”
大学、
“211
工程
”
大学)特聘教授;
其他申报者原则上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
1
)担任哲学社会科学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
2
)近五年内主持完成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
3
)近五年内在本专业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获得过省(部)级政府颁发的三等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决策咨询奖等奖项(第一作者成果);
(
4
)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
5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
6
)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
主要待遇
:
(
1
)自正式引进后的
3
年内,由学校安排一套三居室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
1200
元租房补贴;
(
2
)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
70
万元;
(
3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10-15
万元。
3
、教学科研骨干的主要条件包括:
引进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
(
1
)近五年在本专业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质量较高的学术专著;
(
2
)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
3
)已成为所在单位教学科研骨干,或列为教学科研骨干培养对象;
(
4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
5
)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
40
岁以下或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且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学位学历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主要待遇:
(
1
)自正式引进后的
3
年内,由学校安排二居室的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
1000
元租房补贴;
(
2
)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
48
万元;
(
3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8-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