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高位推动是基础。
据悉,我市主要领导始终以市双总河长身份,坚决扛起河湖治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牵头督导全市河湖重点突出问题,签署颁发总河长令,部署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6位市领导担任市副总河长和市级河长,坚持到责任河道开展巡河督导,研究责任河段河湖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全市各级河长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持续攻坚水污染问题和河湖突出问题。同时我市先后修订、制定出台《汕头市河长制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条例》等系列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河湖长制工作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2023年,在市级河长示范引领带动下,各级河湖长认真巡河履职,累计巡河13万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177个。
“清四乱”是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此我市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完成1705宗水利部遥感下发图斑核查工作、29宗认定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及150宗省河长办下发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我们不断推动‘清漂’常态化规范化,坚持每年两次集中‘清漂’与常态化‘清漂’同步进行,累计清理水面漂浮物超6万吨,有力维护了河湖干净整洁。”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使“清四乱”工作常态化,我市各级水务系统还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冬春清淤工作,累计清淤78.3万立方米,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增强防洪排涝能力,并持续加大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非法洗砂洗泥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震慑河湖违法行为。记者还了解到,我市持续巩固国考断面整治成效,保障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并推动练江流域“2.0”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不断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效。
保障水安全也是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环节。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江河水库防洪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中型水库河溪水库和列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的26宗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现了“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科学做好各项蓄水保水工作,全市各中型水库的蓄水量从正常库容的16.1%增加到68.4%,充分保障枯水期生产生活的用水需求。同时,我市全面完成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工作,印发《汕头市防洪(潮)排涝专项规划(2022-2035年)》,积极推进汕头市智慧水利(一期)项目,为提升全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供强有力支撑。
另外,我市还结合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绿美汕头生态建设,扎实推进万里碧道建设,据统计,2023年度建成碧道50.1公里,全市累计建成碧道超240公里,设计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碧道,使之成为市民漫步休闲、健康运动、亲水游玩的幸福廊道。
同时,汕头市澄海区莲阳河入选全国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名单,成为本批全省唯一入选的河流。莲阳河于2023年底全面完成中央资金建设内容并初显规模,受到周边居民喜爱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