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4时41分,李汉玉启动豫AP8809号大客车(停放在郑州市中原区启福中华小区);5时整出发前往郑州火车站接导游邢娜、全陪卞兆琴及48名旅行团游客,5时23分驶离郑州火车站,途经陇海西路收费站、郑州绕城高速、垣渑高11速驶入山西境内;09时40分从侯平高速侯马收费站驶出,前往云丘山景区;14时03分从稷山收费站驶入京昆高速。
14时36分,驶入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河津至吉县方向)后,车辆整体向右偏驶,且存在左右摇摆的行驶状态。
14时37分许车辆行驶至西家塔隧道第二处紧急停车带前(719Km+675m),右侧轮胎越过第二行车道白色边缘实线与检修道发生剐蹭,向右驶入紧急停车带,车辆右侧轮胎冲上停车带内检修道,车身右侧与隧道壁剐蹭后,车头与紧急停车带迎车面端部(堵头墙)正面相撞,造成车内13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7人受伤,车辆及部分路产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李汉玉
处于疲劳状态驾驶机动车,进入隧道后超速行驶、未开启车辆前照灯
,致使车辆碰撞隧道墙壁。
调查报告显示,
事发前一天,驾驶人李汉玉夜间休息时长仅为4小时49分钟。
事发当天3月19日04时41分启动车辆至14时37分事故发生,在9小时56分钟内一直由一人驾驶车辆,
共驾车6小时58分钟
,在此期间有疲劳驾驶行为,在云丘山景区停留的2小时39分钟期间,其跟随旅行团游览,且在午餐后未休息直至事故发生。
调查报告显示,豫AP8809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的登记所有人郑州嘉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嘉骏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形同虚设,
安全管理人员只挂名不履职。
嘉骏运输公司“两类人员证”持证者有5人,经调查,“两类人员证”只为应付相关部门检查,未实际履行安全员职责,其中三人参与公司生产经营,但均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另外两人不参与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未配备专职监控员,未落实动态监督管理制度。豫AP8809号车驾驶人李汉玉使用他人(张春雨)身份信息识别卡疲劳
驾驶预警后,更换为本人身份信息识别卡继续驾驶,规避疲劳驾驶报警,监控员未能发现
;李汉玉驾驶豫AP8809号车未按包车牌线路行驶,监控员未发现。
违规修改动态监控平台限速阈值。
嘉骏运输公司为减少超速报警记录,向车安达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取消分路段限速,
将公司所有车辆限速阈值统一修改为10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