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调控升级,势在必行。然而,面对这一道道加急“限购令”,很多人感到不解:三四线城市不是库存压力大吗?到底应该去库存,还是限购?这房价是会“越限越涨”呢,还是会“泡沫破裂”呢?
一问:楼市怎么走,买房该不该出手?
说到楼市,老百姓最关心的莫过于房价。而这几年的楼市行情,确实有点好莱坞大片的味道,过山车般的走势,心脏不好的还真承受不了。
2013年末,中国二线城市5天6城集中发布“限购令”,上演“楼市紧箍咒”的大戏。谁知,第二年中国楼市就启动了深度调整,不少城市的房价甚至出现了 “腰斩”,调整力度之大实为历史罕见。在楼市大面积“趴窝”两年之后,2016年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又迎来了新一轮暴涨,深圳、上海、合肥都是“领头羊”。在赚钱效应的带动下,甚至出现了“关厂炒房”的怪现象,令不少人直呼“看不懂”。
那么,今年的楼市会怎么走,会不会出现“过山车”行情?
在全国政协委员、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看来,目前三四线城市库存压力相对比较大,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是总的基调。但中国这么大,一二三四线城市的情况各有不同,政策也不能搞“一刀切”。因此,采取因城施策的调控措施,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去年开始,政府因城施策及时进行调控,很多热点城市都出台了限购、限贷、限价政策。最近政府还专门提出,这些热点城市金融机构的资金不可以拿去买地,这些调控措施都是很有针对性的。”许家印说。
热点城市本来就热,各种限制政策就是要给楼市降温去火,防止市场过热。接下来房价怎么走,现在还不好说,但把“炒家”限制在市场之外,对刚需购房者还是有利的。
不少人关心,对于三四线的“冷门”城市来说,房地产市场是什么情况,房价会不会“断崖崩盘”?
“判断趋势应该看基本面。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这个基本面和房地产市场紧密相关,只要这个基本面不改变,房地产市场就不会改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说。
那么,既然楼市没有“断崖崩盘”的危险,要不要现在买房投资呢?
几乎所有代表委员都不看好“炒房子”。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就表示,“如果五年之前问我这个问题的话,我会毫不犹豫说当然要投。今天问我的话,我感觉是要根据自己的一个财务状况。房子是用来住的,该买还是要买,但是如果你要借钱炒房子,那风险就很大了。”
二问:楼市怎么调,政府究竟怎么出手?
“我们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制定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这个基础性制度长效机制出台以后,对房地产会起到一个保障作用。”陈政高表示。
从住建部长这段话里,我们听到两个关键词:“平稳健康”和“长效机制”,而且这是中央的要求。以前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问题,就是不够平稳,大涨猛涨的时候多,涨上去又调不下来。难怪有不少人抱怨,“限购令”的结果,就是越限越涨。
“稳定楼市、稳定房价,是一项紧迫的重大任务。”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中心主任张泓铭表示,楼市的激烈波动,对经济社会乃至于全局,具有巨大的破坏作用。
近10多年来,中国楼市一直在波动和调控中反复循环,主要是三个原因所致:
一是长期以来,过分依赖房地产推动经济、财政增长;
二是投资渠道狭隘,导致货币大量流向楼市,不断推高房价和销售额;
三是,前两个因素使“房价只升不降”成为民众牢固预期,导致阶段性恐慌式购买。
那么,怎么来稳楼市、稳房价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的调控策略还是那7个字,因城施策去库存。啥叫因城施策?就是房子多的城市,得想办法去库存,要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房子少的城市,就得想办法稳房价。
那么今年稳房价,政府都有什么牌?
先看土地牌
土地与房价的关系,就相当于面粉和面包。面粉一个劲儿地涨价,那面包肯定便宜不了。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乃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的投机行为。
也就是说,房子不是用来炒的,土地也不是用来炒的!开发商想当“地王”可以,但是不能“囤货居奇”。还琢磨把开发周期拖延个几年,等着倒手赚土地差价的,赶快醒醒吧!
再看产业牌
利用产业政策,盘活存量,加大市场供应,也是稳楼市、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一环。今年将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立法,推进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努力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最后看金融和税收牌
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表示,本届人大常委会已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并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尽管房地产税还没有确切实施的时间表,不过代表委员对这张牌还是寄予厚望。
三问:买房续期,如何让百姓更安心?
没房的愁,有房的也愁。不少人刚买完房拿到房本,就开始担心70年以后的事情了:“几十年的积蓄买一套房,是要传给儿孙的。这70年土地使用到期后,房子还要再续交土地费?”
“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两会上的回应,真有“安神醒脑”的作用。实际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此已提出原则性意见。对于70年到期的法律安排问题,国土部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有关建议。
今后,再听到“自己买的房子70年后会被没收”“70年后房子还要再缴土地费”这样的传言,您大可不必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只须把心放回肚子里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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