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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问答】重大变更如何获得过渡期?

蒲公英Ouryao  · 公众号  · 医学  · 2025-03-04 19:18

正文

来源:江苏药监局 编辑:清风


一、问答内容:
问: 在申请重大变更时,如何获得过渡期?
答复: 根据《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持有人应在提出变更的补充申请时承诺变更获得批准后的实施时间,实施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自变更获批之日起6个月,涉及药品安全性变更的事项除外。
如持有人所申请变更事项需要过渡期,持有人应在申报资料证明性文件中进行特别说明,包括申请过渡期时间以及是否涉及药品安全性变更等。
并在申请表“其他特别申明事项”中注明申请过渡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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