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东莞家长们关心的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
终于有答案了!!!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广东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不会调整,仍为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 一是儿童年满六周岁入学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 其次,广东适龄入学儿童人数增幅较大,学校招生人数压力增加,面对入学的高峰和压力,县城和市一级中心城区学校出现大班额现象。
★ 此外,教育部学籍管理办法,广东省有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法制办批准,这是规范性文件,还在有效期范围内,更改规范性文件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通知》对我省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还提出了哪些要求?
快来看看小编划的重点吧~
《通知》还要求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大班额。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通知》规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要达到省定的标准要求,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控制在各县(市、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县教育部门制定并报省级备案。
《通知》也对各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作出规范。各小学招生要一律“免试”,任何学校不可以采用笔试或者变相知识性考试来选拔生源,不可与任何社会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进行义务教育的各校要遵循均衡分班的制度,《通知》强调初中不能办重点班或者变相开设重点班,如果根据课程改革确实需要在初中阶段举办实验班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实验班学生选拔方式要科学公正,不得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办成重点班或者变相重点班,各地举办初中实验班的情况,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在4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此外,《通知》规定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不足的情况,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的民办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义务教育,学生实现“人籍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孩子的教育问题
一直都备受家长们的关注
现在正值入学招生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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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东莞慧教育
编辑 | 陈黎
主编 | 吴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