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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吴广的故事从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学习过,当时觉得他们都是英雄,敢于反抗命运的不公,值得我们学习。不过到了大学的时候再回顾二人的故事,又觉得他们其实就是一起做生意的合伙人,起初确实同仇敌忾,劲往一处使,可当事业迎来高峰之后为了争权夺利就出现了内讧,这很不可取。
等到成年之后又一次回顾他们的起义故事,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尤其是陈胜为何一定要除去吴广,他们曾经是那么无间的战友。
史书记载,二人相识于一次服徭役的途中,当时因暴雨如注而耽误了行程。
陈胜是一个有“鸿浩之志”的人,他知道这次迟到是死罪,于是就拉着吴广以及其他900名徭役一起起义。
不过这里说一句题外话,也是一个疑点。
照《史记》的记载,他们的起义是杀死了押送两名军官之后的事情。
如果真的是迟到就要杀头,那么军官又是什么罪?
如果没有罪,那么军官难道不会说明原委吗?是因为连续的暴雨才耽误了行程,又不是故意迟到的。
还有就是,如果迟到就要不分理由地处死,那么这两名军官不担心这900名徭役会逃跑或者反叛吗?还坐在这里等着被杀?
其次,征徭役本来就是件难事,900名徭役就这么被杀掉,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人力物力?还树立了不好的影响,让世人产生抵触情绪。
而最为重要的一点,从“睡虎地墓”考古发掘的秦朝法律原稿来看,法律根本就没有迟到要杀头的规定,而是酌情而定,最多就是罚一点钱。
所以他们的起义可能并不是因为迟到,而是早有预谋。
其实《史记》中也有这样的描述。
当两个人决定起义之后,他们装神弄鬼,请了江湖术士假借神鬼来启示周围的900多名徭役,随后又故意将写有自己名字的绸帕偷偷放入鱼腹中,拿鱼拿来给这些徭役吃。
结果大家都看到了鱼腹中的丹书,认为这是上天要派他们来推翻秦朝的。
在经过这一系列的操作之后,他们杀死军官,揭竿而起,随后又使用比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思想来招纳更多的人加入,最终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起义军,一路打到了战略要地陈县。
《史记》中的这一段,不仅可以解释他们二人颇有心计,而且也是很有野心。
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但凡有野心的人都比较狂妄自大。
且不说他们起义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就说他们成功之后,二人的关系也从之前的融洽而变得貌合神离,尤其是在打了胜仗之后,大家都想做王,为此闹的是不可开交。
甚至吴广被其手下田臧杀害之后,陈胜居然还给这名手下封官进爵,甚至将最为精锐的军队都全权托付。
《史记》的原话是:
“陈王使使赐田臧楚令尹印,使为上将。田臧乃使诸将李归等守荥阳城,自以精兵西迎秦军于敖仓。”
通过《史记》的这段话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什么结论?
没错,吴广的死很可能是陈胜暗中授意的结果。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陈胜为什么要除掉这位并肩作战的好友?杀掉他等于自断臂膀,这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
那我们不妨来看看《史记》中田臧所说的话,
“今假王骄,不知兵权,不可与计,非诛之,事恐败。”
意思是说吴广骄横且不懂作战,尤其是他不听别人的建议,所以必须杀了他,不然起义军必败。
意思已经非常明了,那就是骄兵必败,这也许就是陈胜一定要除去吴广的原因。
其实现代许多年轻人似乎也有着这个坏毛病。
当一件事情获得成功之后就开始沾沾自喜,这样容易失去理智,失去未来的发展机会。而一旦失败之后所带来的后果,往往是毁灭性的。
天才篮球运动员唐子豪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他起初的成绩非常不错,被外界吹捧。可是他却偏偏天真地以为自己真的很牛,不想着好好训练,非要往美国挤。
虽然他如愿进入了加州大学河滨分校,但他竟然连场均2分都拿不到,甚至连队友的传球都拿不稳,成为了伤仲永式的人物,典型的骄兵必败。
所以骄傲是成功路上的绊脚石,中华文明讲究谦虚礼让,不应该锋芒毕露,那样只会快速消耗掉自己的才华。
回过头来再看看吴广的死,不就是如此吗?所以年轻人要牢记了,不要盲目骄傲,要时刻保持谦卑的心境,这样才能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