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消费是最活跃、烟火气最浓的消费领域,也是消费者感知最直接、情绪反馈最敏感的领域。近年来,食品类投诉一直稳居商品类投诉榜首,
投诉主要问题包括食品变质、含异物、过期、实物与宣传不符等。
而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食品类投诉对象多为个体经营户,其涉案金额也多为几元到几十元的小额消费,并且不少消费者就求偿上多主张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这也增加了案件的调解难度。
2024年10月6日,消费者颜女士向宿松县消保委投诉,反映自己在某平台点餐烧烤和蛋炒饭,吃后一家三口先后出现呕吐拉肚子,凌晨去医院挂急诊,诊断结果是肠炎。后联系商家,但商家一直不处理,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经宿松县消保委调查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点餐费用70元,平台支付消费者治疗费用200多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特别是食品网络销售和外卖配送的兴起,在方便消费者采撷美食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食品安全风险领域。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网络平台或在超市、门店等消费,
食用前注意留心食品的感观、味道、形态、生产日期等信息。
如果是线下即食消费,要注意观察门店的卫生状况,
留心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注意生食、熟食加工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同时,要注意留存商品交易过程中的各种证据,一旦发现问题食品,及时联系商家协商解决。
有关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销售商家的监管检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督促他们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管控措施,努力优化食品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售后服务是消费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不仅是经营者提升口碑、赢得市场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但仍有不少经营者缺少服务意识,仅以销售额为导向,在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后企图规避应有责任。2022年以来,安徽省消保委售后服务类投诉连续三年增长,
投诉内容主要包括经营者对反馈问题消极回应、推诿扯皮、态度敷衍等,
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伤害了消费者朴素情感。
2024年12月4日,消费者杨先生向黄山市休宁县消保委投诉,称其在休宁县某家电店购买了长虹电视,价格3000元,购买时商家告知可7天无理由退换。12月9日电视机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师傅告知无法维修并开具了退换货单,投诉人前往商家退货遭到拒绝。经休宁县消保委调解,双方协商一致换货,商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更换新的电视机并安装调试完毕,消费者表示满意。
售后服务建立在消费行为达成之后,即经营者和消费者形成了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营者须按照《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产品和服务的售后工作。
近年来,随着市场监管秩序的持续完善、社会监督的持续发力、消费者参与热情的持续高涨,倒逼了经营者持续在售后服务上发力,不少电商平台、线下商场不遗余力“拼”售后,让消费者对市场越来越有信心,也对售后服务有了更高的期待。
经营者应在
售后承诺、售后保障、售后响应
等各个领域再发力,切实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更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监管部门
对涉及售后服务领域的投诉要快速响应,回应消费者关切,
建立经营者售后服务“红黑榜”,帮助消费者选择售后好、信誉好经营者。
消费者在选择产品和服务时,
也要注意了解其售后承诺,重要约定要以书面形式确定,
一旦发生售后纠纷要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文旅市场的火爆复苏,跨境旅游、跨境演唱会、音乐节、亲子游等消费业态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伴随而生的是新型消费纠纷的产生。
文旅类消费投诉主要表现为
演唱会门票退票难、跨境旅游擅自更改行程、低价旅行团陷阱
等。因为该领域消费投诉跨时间、跨空间、跨行业等属性明显,为消费者维权带来了困难,也为纠纷的妥善化解增加了难度。
2024年3月26日,宣城市绩溪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称2024年3月18日报名参加绩溪县某旅行社至迪拜的旅行团,到达目的地后工作人员多次劝导并频繁带入购物场所引导购物,且行程路线与合同规定路线不符,多次联系上述公司并要求退款均无果,要求公司给予赔偿。经绩溪县消保委反复沟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诉方退还部分金额。
提升文旅消费活力,对拉动消费上升、促进经济复苏、提振发展信心发挥着巨大的综合效益。
有关部门要出台更多利好政策,深入挖掘文旅市场消费潜力,
推动文旅业高质量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同时要直面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文旅消费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优化政策导向,改善消费体验,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
经营者要进一步提升文旅服务品质,
更好满足消费者差异化、多样化需求;要恪守诚信,不做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不设置消费陷阱侵害消费者,落实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消费者在选择商家时,也要保持警惕,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要选择信誉好、口碑好的商家,
对于商家宣传明显有违市场规律的消费“邀约”要明确拒绝,以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当前,摄影已不再是重要纪念日的专属节目,送自己一套妆造完美的写真成为不少消费者提升自我情绪价值的新途径。摄影消费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伴随而来持续增长的消费纠纷也值得关注。在服务细分领域中,2024年安徽省消保委系统受理的“摄影及照片冲洗加工”类投诉位列第五,同比涨幅高达145.33%。
消费者投诉集中在摄影机构设置霸王条款、预付式消费退款难、底片归属、套餐虚假宣传、侵犯肖像权等。
2024年5月10日,铜陵市义安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林女士投诉,称其于2023年3月租赁铜陵义安区某婚纱馆婚纱四套,约4500-5000元。后该婚纱店未经许可,擅自以盈利为目的将其照片挂在朋友圈一年之久,侵犯其正当权益且给其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林女士要求该婚纱店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给予一定赔偿。经义安区消保委调解,婚纱馆当面向林女士诚恳道歉并给予一定赔偿,消费者表示谅解。
摄影行业是消费纠纷的多发领域,低价引流、虚假宣传、侵犯肖像权等行业潜规则不断侵蚀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亟待有关部门出台更加清晰、明确的规范,规避行业常年积弊的乱象。
同时,
摄影行业经营者要提高自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与消费者约定提供服务,
如实告知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事项,做到诚信经营。
消费者在选定拍摄经营者以后,
应与对方充分沟通,约定拍摄细节、数量、价格;
对于网上引流的低价套餐要留个心眼,及时与商家线上沟通确定套餐的具体细节,以及退费规定等;对于底片是否赠送,赠送的是原版底片还是精修片,赠送方式是网络传输还是存储设备拷贝,以及照片著作权归属等细节问题都要详细咨询清楚,确定后写入合同条款并签订书面合同。
预付式消费遍布各个领域,一些经营者店未开卡先办,消费者受商家优惠条件吸引,办理长期卡的情况很普遍,一旦经营者关门跑路失联,难以组织开展有效调解。
预付式消费纠纷在餐饮、美容、健身、教培、母婴等消费领域多发,
且往往涉及消费者众多,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加之职业闭店人、专业背债人的“产业化”发展,往往使得情况更加复杂,需要有关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协同发力,共同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4月,马鞍山市某婴童生活馆到期撤场,因未妥善做好会员卡退卡工作,造成大量消费者投诉。市消保委介入后,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多次召开纠纷协调会,与消费者代表耐心沟通,有效疏导消费者情绪。经查,该店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困难,无法再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且剩余资金不足以为会员安排退费。经马鞍山市消保委反复沟通、调解,最终确定:由商场将商户此前缴纳的5.1万余元保证金作为退费资金转入辖区街道账户,商场配合商家做好会员退费登记工作,辖区街道根据退费名单向消费者退款;剩余的十余万元由商家通过其它渠道筹集资金补充退费。最终,一起涉及近800名消费者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预付式消费是一种“先付钱后消费”消费模式,是指消费者向经营者预先支付预付款后,再按次或按期获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这种消费模式对于经营者来说,能够快速锁定客源、聚拢资金,在相关服务行业尤其盛行。但现实中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监管缺位等因素,预付式消费常常引发诸多社会问题,提供预付式消费服务的商家一旦出现转让、停业、注销、改变服务内容、变更场所等情况,消费者权益受损将难以避免。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有明确规定,但由于预付式消费门槛低,经营者缺乏诚信,相关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等都为消费者维权带来了阻力。
据悉,为实现校外教育培训信息化全流程监管,2023年教育部开发了官方免费软件
“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不仅可以查询正规培训机构名单,还可“掌上”办理报名、付费、选课、消课、退费,搭建了校外教育培训预付式消费的官方监管平台,有力保护了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主动借鉴该有益经验,主动作为,
搭建分行业预付式消费资金监管平台,
让消费者放心预付、安心消费。
同时,
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在消费中仔细查看经营者相关证照,
办卡缴费时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一次性充值金额不宜过高,并注意保留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更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