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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寻犬,价格是两条人命 | 戏局

人间theLivings  · 公众号  · 美文  · 2024-10-11 15:32

正文

没有人可以真正知晓一件事情的全貌,围观的人,只要站在岸边就好。


我叫徐谦,是个不入流的演员,也是个侦探。

我相恋五年的女朋友唐琳失踪了,不久后,养了六年的狗秀秀也丢了。

我想,唐琳也许是想分手吧, 毕竟,和我这样没用的男人,生活在烂尾楼里,实在谈不上家。成年人都知道,分手,是一种无法报警的失踪案。

可是秀秀呢?他不该,也不会离开我才对。

哪怕用尽我所有业余的侦探技巧,甚至跨越危险的“边界”,我也要找到秀秀。我只有秀秀了,自把他从垃圾桶里捡出来始,我们就彼此的家人

阴天,汤河公园里人不算少,休息日赶上春节尾声,气温回暖,不少家长带着孩子出来放风。说是公园,其实就是绕着河种了些绿植,建了几排公共设施,营造出一副脱离钢筋水泥的桃源假象。汤河是活水,分大小两条,自北向南延伸,最后汇入渤海湾流域,其中地势较好的位置架了长桥,公园选址就在桥下。

几个小孩正扯着大人的胳膊,想要下河去滑冰车。吵闹间,旁边小亭钻出来一个老人,皮肤黝黑,满脸褶皱,胳膊上还戴了一个红袖标。他背着手,冲岸边抱团的几行人说,滑不了喽,没看河面都解冻了吗,现在就是一层薄冰,人都站不上去。

周围响起窃窃私语,老人眯起眼睛,望向对面,忽然脸色一变,快走几步,朝着那个落单的孩子喊,靠远点,掉下去我可不管啊!

小孩身边没有大人,自己在河边晃,听到老头喊话,一脸的不服气。他绕来绕去,在草地里抱了块大石块,蹭到河边,站上了人为建成的石堤。他先探出半个身子,耀武扬威地扫视一圈,随后两手一松,任巨物砸进水中。扑通一声,岸边大多数人都吓了一跳,老头骂骂咧咧,朝小孩的方向跑。

那颗石头入水后,浮冰果然被炸开了,露出一截灰绿色的水面。这一点生机没有持续很久,眨眼的功夫,冰层又重新聚拢到一起,远看上去又是完整的一片。

老头跑着跑着,脚步就慢了,最后定在原地,瞪大了眼睛盯湖面中心漂上来的东西。几秒后,老头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冷汗直流,对岸的孩子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拍着巴掌得意地叫。附近的大人面色铁青,抱着自家的孩子往高处跑,有稍微冷静点的,掏出手机报了警。

也就是这一天,秦皇大街上,一共出派了两轮警车。除了汤河公园那具身体扭曲的浮尸,再往北走,海洋路附近,一家烧烤店旁边的胡同里,有人还发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男人靠在墙角,佝偻着腰,腹部开了一个创口,早已咽气多时。

今天要讲的故事比较复杂,牵扯的人不算少,和他们两个都有关,当然,也许前者占比更多一些,后者的死只能靠猜想。

没关系,没有人可以真正知晓一件事情的全貌,围观的人,只要站在岸边就好。


唐琳跟我说,有人愿意出高价买秀秀。

秀秀是条狗,六年前我从路上捡来的,品种不纯,有点像金毛和哈士奇的串,一眼看过去是黄色,转过身则大有乾坤,背上黑白相间,好似围了个斗篷,挺威风,小时候看不出来,长大就比较明显。

我养了它六年,其中唐琳跟我一起养了五年,带出去遛弯的时候总有人围观。秀秀作为一条狗,乖巧懂事,不挑食,很少闯祸,通人性,但除此之外也并没有什么更特别的地方。之前刷短视频的时候,看到一只边牧,日常除了买菜,还会帮忙取快递、照顾小孩,除了用四肢着地以外,比我更像人,大可放到卖行进行拍卖,秀秀比它要差点。

今天休息室人少,大家都出去看男二拍杀青了,我把电话撂桌上,按开免提,问道,就一条狗,能出多高?

六万!唐琳压低声音,她挺兴奋,在那头喋喋不休,这个数字对我们两个常年贫穷的人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我有点不安,询问事情原委。

唐琳说,前两天,我带秀秀出去遛弯,走得远了点,撞见一男的,穿得挺板正,主动跟我唠了两句,一个劲夸秀秀毛色好,问它多大了,然后就要买狗,没理由,就是有缘,不卖不行,吓得我赶紧找了个借口回家了。之后一周,每次下楼遛弯我都能看着他,死缠烂打,今天早上,那男的直接掏出张建行的卡,说他是真喜欢这条狗,但君子不强人所难,这也是最后一次来了,让我好好考虑考虑。

我问,你现在在哪呢?

唐琳说,金牛抻面门口,那人就在里面等消息,顺便吃个饭,你怎么说?

我听到电话里传来汽车鸣笛的声音,起身把盒饭扔进垃圾桶,有一只筷子掉在了外面,但我懒得弯腰去捡。不卖,我说,让他哪来的回哪去。

唐琳在那头附和,我觉得也是,要真卖了,咱俩肯定都舍不得,那我就进去和他说了。

有感情了是一方面,还有些其他的理由,我心存怀疑,但没有说出来。

电话很快挂断,手机屏保显示出唐琳的一张侧脸,好多年前拍的了,算是一张戏照,严格点能在百度上搜到。唐琳是专业的演员,受过名师指导,盘靓条顺,眼睛会说话,就是运气不好,毕业后拿过最大的角色是女五号,其他时间都在片场跑龙套,挣不到几个钱。

我大学学的专业和艺术八竿子打不着,本来想考沈阳的一个警察学院,没考上,阴差阳错读了汉语言文学,一年到头没上过几节专业课,老惹事,除了去网吧就是窝在宿舍睡大觉、看闲书。毕业证是系主任亲自塞我怀里的,他巴不得我早点滚蛋回家,最好是一秒钟都别耽搁,三本学校也是要尊严的。我有点难过,这些年我补考缴的钱比学费都多,某种程度上也算为学校创收,竟无一人感谢。唯一和我关系不错的是宿舍看门的大爷,原因是我曾为了躲避宵禁,私下里送过他两条烟,被惦记到现在。

毕业之后,我辗转了几个地方,试了很多份工作,最体面的是在二甲医院当行政助理,花两万走后门进去的,一个月到手两千五,日常就是录档案,并不清闲。最后还没等本钱挣回来,我就辞职了,没办法,心里还是想搞刑侦。我爸知道后气坏了,家里发生了一场史无前例的争吵,结果是我大获全胜,被批准往后可以自生自灭。

当时不觉得迷惘,年轻气盛,相信未来有无限可能,总能找到我热爱且可胜任的工作,但后来生活告诉我,这个世界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而是一场望不到边际的放逐,你想安稳下来要自己挖土,但我连把锹都找不到。

几经碰壁后,我大脑一热,花光所有积蓄,租下来一套商住两用房,找人定制了牌子,当起了私家侦探,价格合理,童叟无欺,抓小三一抓一个准,后来在本地多少有了些名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也算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没有令自己变得如同想象中那么不堪。

一年夏天,有个清贫的剧组来海边取景,编剧即兴发挥,给故事添了个推理爱好者的角色。里面有些细节吃不准,有人提议不如找专业的给看看,但时间紧迫预算有限,我的名片就被递了过去。我挺有兴趣,给了几个意见,全票通过。

我似乎天生就有信口胡诌的能力。最后导演一拍大腿,说,不如就由你来演吧!几十场戏拍了半个月,最后片子不知道在哪上映,没有反响,成片我也从未看到过,反倒是制片把我的联系方式推给了几个行内人,再有类似的角色或者需要指导,专业的请不动,电话打过来,我就飞过去,费用无所谓,机酒报销就行。

几年下来,钱没挣着,额外收获不少,追到了唐琳,还收养了秀秀,前者和后者有直接关系。

二〇一一年初,我在北京顺义,杀青戏的前一晚,正赶上我二十六岁生日,无人知晓。当天外面下雨,我穿着戏服,独自躲在棚底下抽烟,三三两两的人从小路经过,每个人手里几乎都抱着厚厚一摞纸,行色匆匆。霓虹灯下,我盯着他们发呆,脑袋里琢磨着明天的台词。这是场民国戏,我演一个失去一切的富家少爷,为报仇走上了一条危难之路。我从始至终都没能入戏,一是因为从未富有过,二是还未沦落到失去一切的程度。

走神间,烟灰全磕在饭盒里,垃圾桶满了,我就放到了旁边地上。转身刚迈没两步,听到啪嗒一声,回头一看,一只形状不明的动物从垃圾桶后面钻了出来,用前爪扒拉饭盒,我赶紧撤回去几步,一脚把盒饭踹走。近了我才发现这玩意是只狗,比巴掌大不了多少,毛都粘在一起,浑身是泥,剩一双眼睛倒还干净。

你干嘛呢!一个女孩从我后面大步跑过来,语气很不友善,目光咄咄逼人。她把我胳膊扯开,自己蹲下去护住那只狗。这么大的人了,欺负一只狗合适吗?我反应过来,她大概以为我刚才那一脚是想踹狗。

我快速打量了一下她,一时间猜不透年龄,那是张既不年轻也不衰老的脸,眼睛细长而有神,强硬地拒绝时间在上面留下任何痕迹。女孩个子中等,穿白色大褂,胸前别一个空铭牌,口袋里还塞着一副无框眼镜,头发梳低马尾。我之前没见过她,不过这个园区专门用来拍摄,闲杂人等不能入内,看她这副打扮,应该是在哪个组里扮演医护。

女孩不顾我的沉默,说话跟从碗里倒豆一样利索,你叫什么名字?哪个组的?你这样的人才不配当演员呢,从艺先从德,听过没?我靠在墙边,说,我是劳改释放犯,靠敲诈勒索为生,你刚才推了我一下,挺疼,怎么算?

话刚说出来就觉得后悔,不知为什么无法自控地想要表演拙劣的幽默。女孩笑了一声,抄袭是吧,你以为就你读过王朔?我如释重负,那只小狗也适时从她手里钻出来,一颠一颠跑到我旁边,绕着打转,尾巴摇得花一样。女孩看了看狗,又看了看我,表情稍显难堪。

我蹲下来摸了摸那颗脏脑袋,主动解释,我叫徐谦,刚是逗你玩的,我不是演员,就过来帮朋友客串一个小角色。还有,我没欺负狗,刚那饭盒里有烟头,狗不能吃这个。

对不起啊。女孩满脸通红,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蹲到旁边,我叫唐琳,对不起啊。她又说了一遍。我想了想,说,你要是真觉得特别愧疚,明天跟我出去一趟。唐琳问,去哪?我说,宠物医院,过两天我就不在这了,不能就把它这么丢下,明天带着去洗个澡剪个毛,要是找不到好人家的话,就我养着吧,相遇即是缘。

小狗歪着脑袋看我,我单手把它抱起来,泥蹭了我一身,唐琳正好拎着个帆布包,第一时间贡献了出来,大了点,小东西在里面扑腾,哼哼唧唧。

我俩并肩走在路上,毛毛细雨,都没伞。我余光看过去,发现唐琳不张牙舞爪的时候还挺可爱的,发脾气唬人则是另外一种魅力。

这狗还没名字呢,你给起一个吧,我说。

唐琳想了一下,说,叫秀秀。

我说,这是你前男友的名字吗,挺雅。

唐琳说,少来,这是我小名,虽然是你捡的它,但你也说了,相遇就是缘,我必须也参与一下。你刚说自己不是演员,那你是干嘛的?

我说,私家侦探。

唐琳撇了撇嘴,又骗人。

临分别前,我们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她也履行了承诺,隔天跟我一起去了宠物医院。

工作结束后,我开着那辆二手马自达,带着秀秀,从北京开了三百公里,回到了秦皇岛的事务所。到家后,秀秀挺兴奋,一点不怕生,满屋乱窜,我用掉毛的旧毯子在门后面围了个窝,它也挺适应。

一个月后,唐琳首次来我的事务所拜访,看一切都觉得新鲜,她摸了摸我挂在门前的那块烫金招牌,说,原来你还真是个侦探。我忽然有点自卑,之前那种曲线救国的沾沾自喜顷刻间消失不见。唐琳没注意到这点,她扭头兴奋地说,徐谦,这可太酷了。

后来,她频繁地坐火车来我这里探望秀秀,每次都带一堆宠物用品,宠物零食,冬天还亲手做了两件小衣服,令我羡慕。

再后来,唐琳几乎就不走了。

徐老师!外面执行导演在门外喊,下场该到你了。我应了一声,这行叫老师是习惯,并不是我在剧组里混得多有地位。

我把手机放回兜里,保险起见,又掏出来编辑了一条短信:那个要买狗的人叫什么?

今天拍雨戏,道哥准备得不够充分,导演在监视器后面皱眉,对效果始终不满意,反复调试了整整一个下午。我心不在焉,回来时才看到唐琳的回复:王金理,我听到有人喊他王总。

秦皇岛今年的冬天算冷的,最低气温降到了零下十八度。大街上一眼扫过去,几乎人人都戴着毛线帽,脖子缩进领口里,快步在地面上平移。我也冻得不行,指关节作响,寻思一会有空的话去买副棉手套,不然以后阴雨天有自己好受的。

这么想着,我把最后一张寻狗启示贴到了电线杆上。隔壁还有男科医院,教育网站,办证刻章什么的,排版都很朴素。另有一些内容不详的东西,小小一张纸上只印女孩照片,彩色的,角落留下一个联系方式,引人遐想。听说警察最近抓了不少这样的女孩,类似仙人跳,她们见到警察拼命给自己辩白,说事情原本不应该是这样,最后结果如何,不得而知,有时候眼见也未必为实。想到这儿,我快步走开了。

秀秀走丢之后,我在心里列出了三个嫌疑人,没办法,半个职业病,有计划的找寻,成功几率总会大些。今天去拜访的,就是当初想要花高价买狗的老板,王金理。

我沿着线路,到了一片别墅区,车到了大门口就不让进了,走了一段时间才到。能花六万块钱买狗,我已经想到王总身价不菲,但没想到这么招摇,住独栋不说,门前还摆了俩石狮子,对过往行人耀武扬威。我在狮子后面蹲了一会,抽了半盒烟,才去门口按铃。

不一会儿,喇叭里传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谁?我说,我,徐谦,王总之前说要买我的狗。

对面沉默了一会,大门自动打开了,往里走只有一条小路,直通别墅,刚才话筒里的女人正在门口迎接。女人说,王总在里面等你。

进了屋,大开眼界,如果说外面是按中式庭院设计的,那里面约等于直接复制了卢浮宫,巨大的吊顶集雕刻与绘画艺术为一体,墙上嵌的壁灯眩光夺目。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味道,我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王总从沙发上站起来,态度热情,长得跟我预想有些出入,我以为会是个油头滑脸的土老板,现在一看,更像营养过剩的大学教授。王总戴一副金丝边老花眼镜,头发往后背过去,梳得一丝不苟,眼睛细长,笑起来只剩条缝。我自认为穿了最贵的一身衣服,站在他面前,还是朴素得像一位猿人。

我说,王总,打扰了。

男人的眼神往我身后瞟了一下,很警惕。

我主动解释道,是这样其实我不是来卖狗的,秀秀前天丢了,想问问您看没看着。

王总顿了一下,然后亲切地冲我招手,来,坐这儿,别站着说。等把我安置到对面沙发上,王总开始往壶里填茶了,这是上好的龙井绿茶,我朋友给我送来的,尝尝,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重复了一遍,秀秀丢了。

秀秀?王总大声念叨着这两个字,手里的活没停下,在某一刻恍然,秀秀!对,秀秀,那可是条好狗,我记得之前是一姑娘领着的吧,怎么还丢了?我说,那女孩把狗卖我了,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丢了,王总,听说您之前特别想买这条狗?

听到这,王总开始上下打量我,不动声色地问,怎么,你觉得是我偷的?我连连摆手,那不能,您肯定不能做出偷这种下三滥的勾当。

王总冷笑。我犹豫了一下,说,其实我今天来,不是兴师问罪,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跟您应该走在一条路上,我是过来取经的。

我始终注意观察着王总的表情,他眼神虽然飘忽,但情绪一直都没什么波动,直到我说出刚刚那句话。他推了一下眼镜,面无表情地问,你是做哪行的?我回答,说演员那是自己高抬了,没起来,刚入行的时候还不错,后来运气不好,几个机会都折半路上了。

王总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像是忽然想起来什么,手一敲桌子,你别说,我瞅你是有点眼熟,上过电视,八台,电视剧频道,对不?我点头。

他话锋一转,你啥时候开始做不起来的?我说,三年前。王总来回搓着手心的两个健身球,发出聒噪的响声,他意味深长地说,还真对上了。

水烧好了,王总把刚沏好的茶倒掉,这习惯跟我爸一样,说什么第一壶是用来舒展茶叶的,没必要喝,富讲究,穷也讲究。

谁给你支的招?王总问。

我说,许广顺老师。

王总一摆手,那跟我不是一个,你这人没听过。

许光顺这名字不算我瞎起的,此人是我高中同学,高二上一半没影了,现在指不定入住于哪家精神病院。从某种层面上讲,精神病和大仙差不多,都说胡话,都能看见常人不可视之物,搞不好的时候也都容易被抓。

王总说,虽然不是一个,但情况差不多,目的也相同。那姑娘的狗,不错,有灵性,比人还聪明,骨架宽,通体金黄,尤其是背上那一溜黑毛,够威风,还满六岁了,正好,年纪越大修为越高。我记得我当时出了大价钱买狗,那姑娘都不卖,怎么最后被你捞走了。

我努力表现真诚,回道,那女孩出了点事,要回老家,狗不方便带,就被我趁机拿下了。王总,我也是病急乱投医,冒昧问一句,这法真管用吗?

王总填上第二壶茶,笑眯眯地说,药还有疗程呢,你吃一条狗就转运,这不扯犊子呢吗?

我没吱声,余光看见王总背后的壁龛中,烟雾升起,三根香快要燃尽了,供奉的到底是哪路神仙,看不清。之前我觉得奇怪的气味,就来自于这昂贵的香炉。王总对我的沉默不以为意,他慢悠悠地说,都得积累,凡事都有过程。

我从十三岁就出来做生意了,王总讲,那时候走海路,跟船跑,一周睡不上一个好觉,国内外都绕了一圈,最喜欢香港(这里他念做HONGKONG)和广东那边啦,人讲话有意思,啥都不放在台面上,硬让你猜,跟北方不一样,北方太冷了,话还没抛出来就先冻上了,藏都没处藏,你是哪人?

我老实回答,本地的。这点没有骗他。

王总点头,那跟我一样。

我说,是,要不说看您觉得特亲切。

王总微笑,不用再拍马屁了,这几十年来,我也算是见过大世面,起起伏伏,要说一帆风顺那不可能的,坎有几个,都迈过去了,有惊无险。有一年三十儿,正好是我本命年,陪人吃饭,回家路上看到个算命的,大过年的还出来摆摊儿,不容易,就坐下让他给我算了一卦,用的是铜币,现在拿这玩意算的太少了。问了我生辰八字,东西往桌面上一扔,我问他算出来啥,他说你属鸡,我说是,这不用算也知道。算命的又说,鸡飞得太高,狗就过来了,路就被堵上了。我没听明白,也没当回事儿。后来那年,做生意是有一桩赔一桩,邪门,快到年底了我才想起来这一茬,寻思找个靠谱的再给看看,托人介绍了个老师,姓胡,要不说人家是老师呢,一打眼就看出来关键问题所在了。

话讲到这,王总不吱声了,又开始专心鼓捣茶具,故作神秘。

我捧场问,啥问题?

王总眼睛眯起来,我不是属鸡吗,有东西克我呢!他往沙发上一靠,感慨道,有时候想想,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是有意思,太极阴阳,天干地支,十二生肖,相生相克,我琢磨半天是这理。

老师给我出的主意,就是把这克我的东西吓走,怎么吓?杀鸡儆猴?不对,错了,应该是杀狗儆狗。

这狗也不能乱找,必须得照着克我那只狗的样子找。老师给我看了,狗足两尺高,祥云缠身,眉毛和两鬓都泛白了,眼珠子乌漆麻黑,通体金毛,就后背有一条黑道。不好寻啊,这么多年我也就弄着七八条。老师说这狗杀了行,吃了也行,吃了效果更猛,狗一看你体内留着同族怨气,知道克不住,自己就跑了,这一跑路就通了。你别说,吃了三只之后,我这生意的确又好起来了。

其实唐琳那天给我打完电话,我就猜到是这回事儿了。

十几年前,我没离家出走的时候,我爸带我去狗肉馆打包,我不爱进去,味冲,就站门口,没一会看到有人拿着张画挨个馆问,我还以为是谁家狗丢了,特地来这条街上找,后来发现,他们是要找狗买回去吃的。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民间一直流传着吃狗肉可以驱赶霉运补阳气的说法,今天再听一遍,还是觉得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尽可着糟粕捡。

见我不吱声,王总主动说,你的那条狗,什么秀秀,我后来是真没再见着。胡老师的联系方式,可以给你,你找她看一下也行,别整叉劈了,要狗的话,我有几个渠道,能帮忙找找。

我说,那多不好意思。

王总乐了,眼睛又一次从脸上消失,没事儿,反正我现在也用不着了。

他从脖领里掏出来一个东西,是个小型十字架,做工精美,透着银光,原来他一直都戴在身上,之前被衣服和肉挡住了。王总说,我现在是教徒,不搞这套了。

我盯着那个十字架看了一会,说,信这个狗就不挡路了?

王总微笑,不是我选择信不信,是主找到了我,把我从原来浑浊的地方带走了,带到了一个沉静明澈的新世界。原来的那些东西,什么悔恨啊,罪孽啊,伤痛啊,包括那只狗,也肯定都留在过去了。

我问,主怎么找到你的,打电话?

王总脸一沉,你什么意思?

我回过神,知道失言了,站起来把杯里的茶一饮而尽,对王总鞠了一躬,茶是好茶,给我喝浪费了,既然狗不在这,我也就不打扰了,谢谢王总点拨。

王总没起身,板着脸,行,那今天就到这了,名片找菲菲拿就行,我就不送了。菲菲就是带我进来的那个保姆,此时已经站在我身后准备送客。

我跟着她来到玄关,这个女人不算瘦,但走起路来竟一点脚步声都听不到,似在平移。菲菲拉开抽屉,里面整齐摆放着一堆卡片,她翻找的时候有意无意用身体挡着。再转头,王总已经不在客厅了。

我假装客套地问,平时来找王总的人多吗?

菲菲说,不多,王先生喜欢自己一个人呆着。

别墅外,我低头看手里的两张名片,一张是最普通的版式,白底黑字,上面写着宠物咨询中心,电话尾号是四个七。另一张是棕色的,右上角画着半个太极图,正面为阳,也没有姓名,只印了地址和电话,背面为阴,底部写有一行小字:世间万物无非数,吉凶悔吝有其机。

名片我留了第一张,扔了第二张,半柱香的功夫,又绕到后门,找了个没有摄像头的隐蔽角落继续蹲着。剩下的几根烟也都抽完了,完全没找到秀秀的踪迹,又有点想念唐琳,她曾经多次和我强调,婚礼当天一定要让秀秀上场送戒指,它是我们彼此之间爱情的见证人。

秀秀的丢失像是宿命给我的警醒,也许结局不会像我所期望的那样发展,意外时刻都在。我不愿多想,只发挥余热,找寻线索,试图跟生活里的剧本抗衡。

这时,一辆不起眼的桑塔纳从直道上开进了王总的院子,有人下车,闪身进了后门。过了一会,一个精壮的矮个男子佝着腰走了出来。我往灌木丛的方向站了站,这回清楚地看到,矮个男人的背后还驮着一位瘦子,后者已经完全失去意识,双手卡在背后,应该被绑住了,矮个男几乎是将他扔进后座的。菲菲站在台阶上,抱着胳膊,用一贯冷淡的表情,俯身对男人说了句什么,男人点头,菲菲转身关上了门。

我找准时机,适时拨通了第一张名片上的电话,尾号四个七那个。

对面很快接通,我看到矮个男人一手搭着桑塔纳的车门,另一只手把电话拿到耳边。嘹亮地说了一声喂。我马上把电话挂断了。

这其实算是意外收获,我的第二个偷狗嫌疑人,居然也在这一天出现了。



和唐琳刚确认关系没几个月,我俩在外面吃饭,手机忽然接到一条短信,是堂妹发过来的。我手腾不开,让唐琳帮我点,屏幕上只显示短短一行,四个字:你爸走了。

刚开始我还没反应过来,和家里挺长时间不联系了,一年前从亲戚那知道了我爸住院的消息,说脑袋巨疼,实在受不了,倒也没有什么其他症状。住院检查期间,我抽空买了水果花篮去看,还没等靠近病床,就被我爸骂出去了,他常用的那个保温杯险些砸中我的面门。安全起见,我只好把东西都放在病房外,让交班的护士帮我拿进去。检查做了一六八开,各项指标都不算健康,但基本病情还在医院的可控范围内,能活多久看命。

这一年里,我爸对自己的身体极度不信任,时不时就要住院,哪回也没超过半个月,他有洁癖,不爱在那种地方呆着,嫌人家做饭不舍得放盐,晚上楼道里还总有噪音,睡不好。按他现在的身体状况看,要不在家,要不就在医院,还能走去哪,离家出走的有我一个就够了。过了几秒,我忽然反应过来,我爸这是走出时间了。

唐琳吓坏了,她一下子从凳子上窜起来,带翻了桌上的筷子,手忙脚乱,整个面馆的人都在看我们。我反而是平静的,对死亡的感觉相比其他人来说轻很多。我们一家身体都不好,小时候我妈就确诊肝癌,医生说她最多只有三个月的活头,我妈硬生生挺了两年多。那时我几乎每天都会去医院探望她,履行陪伴的义务。刚开始经常哭,舍不得,怕我妈忽然去世,怕一回来就见不着,不在医院的时候,基本上隔一个小时就会打电话确认一次。时间长了,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忽然就变得麻木、虚无,仿佛例行公事一般,看着她躺在病床上饱受折磨的样子,也会想这一切早点结束也好,每个人最后都是要死的,没有人可以一直陪伴在身旁。后来我妈真的去世了,我又痛不欲生,哭得几乎缺氧,感觉这两年大梦一场,意义不明。从那个时候起,死亡这个概念就对我来说变得无常。

收到消息后,我就去医院看了一次,我爸的躯干已经瘦得不成样子,躺在那里,快要和白床单融为一体,我没敢细瞅,在相关手续上签了字,之后就躲在家里,任谁叫都不肯露面。

葬礼前一天下午,堂妹打电话给我,说亲友都已通知到位,东西也收拾妥当,明天早上五点准时举行仪式。唐琳催我赶紧回家,我不动弹。离家出走之前,我放过狠话,削骨还父,削肉还母,我妈不在了,就从此断绝父子关系,这当然只是口头说说,我这种人还不具备伤害自己的魄力。彼时我已经接近三十岁,从未做出一件让我爸高兴的事,死后又何必去惺惺作态,遭人厌烦。

唐琳不理解,信誓旦旦地说,你会后悔的。我说,可能吧。唐琳说,无论如何,要知道你们曾经是一家人。我忽然烦躁,怼了一句,那你就少管我们家的事。

唐琳愣在原地,那时我还不知道这对她的伤害程度有多高,我原以为我们的第一次吵架应该是电视剧中那种轰轰烈烈的桥段,和忠诚或者未来这种宏大的东西有关。唐琳什么都没说,她沉默着,拎包离开,直到夜幕降临也没再回来。

我依旧保持着下午的那个姿势,窝在沙发里,盯着天花板上的黑点发呆,脑海中闪过很多过去的画面,发生过的和虚构的,混搅在一起。秀秀过来咬我的胳膊,我无动于衷,说,你自己去袋子里翻狗粮吃。它低头呜咽,焦躁地在屋里打转。

过了一会儿,我伸手去桌子上拿烟,打火机掉在地上,秀秀不知道从哪窜了出来,把打火机咬进嘴里。我腾地一下从沙发上坐起来,伸手去掰秀秀的嘴,吐出来!秀秀转身就朝外跑,我只好跟在后面追,它径直离开了大门,我都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把门打开的。如果当时恰好有人经过事务所附近,就会看到我手脚并用,呐喊着追一条狗的精彩画面。

七拐八拐的,秀秀把我领进了隔壁小区的绿化公园,它不跑了,我也不追了,这么晚了,公园里只孤零零的坐了一个人。于是我走过去,在她身边蹲下。

不冷吗?我问。

秀秀早就把打火机吐出来了,此刻计谋得逞,尾巴摇得跟朵花一样。唐琳把手埋在秀秀身上,没有回答我的话。就这么坐了一会,我没带手机出来,不知道几点几分,唐琳忽然说,徐谦,我没有别人家的事情可以管,我也没有家可以回。我心里难过,不知道那个十几平米的小隔断能不能被称之为一个家,但很快发觉她指的不是这个。

在此之前,我从未主动问过唐琳家中的情况,只知道她是佳木斯人,但几乎没再回去过那个寒冷的地方,一年到头不是跟剧组拍戏,就是打理我的事务所的日常。我一度天真地以为过去没那么重要,要活在当下,但人不是空中楼阁,已经发生过的事才能塑造今天的自我。

1997年,佳木斯发生了一起并不轰动的杀人案件,丈夫醉酒打死了妻子,锒铛入狱,唯一牵连的只有当时弱小的女儿,法院判定她由姑姑抚养。这期间具体发生了什么,唐琳并未过多讲述,只说她在考上大学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那边的人。

唐琳说,我只剩下你们了。她捧着秀秀的脑袋,狗眼泪汪汪,侧着耳朵蹭了蹭唐琳的胳膊,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她的手指,以示安慰。

第二天,我准时出现在父亲的葬礼上,穿一身黑色便装,袖标用别针挂在胳膊上。亲戚们哭得泣不成声,我把眼泪咽回跟父亲大吵一架的那个早晨,沉默着执行流程。前两次,那只碗怎么也打不碎,它绕着圈,一路叮叮咣咣地响,我极有耐心,在众目睽睽之下,第三次把碗高高举过头顶,大声喊道,爸,您一路走好!这次它触地便化成几瓣碎片,好似终于了无牵挂,此刻,我不再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任由眼泪淌出。我终于找到了过去所遗弃的事物,在它即将消失的时候。

回到家,唐琳握住我的手,她不说话,哼唱着一首简单的摇篮曲,我模模糊糊地听。唐琳,我喊她,谢谢你,我又回了一次家。唐琳依旧不回答,她的嘴里吐出一串歌词,让日光挂上眉梢,在窗户里看到风的形状。

隔几天收拾遗物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张存折,打开之后,发现上面的金额不小,是我短时期内无法获取的数字。感慨之余,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也许可以用这笔钱再创造一个新家,我、唐琳和秀秀的家。

爸妈的老房子在耀华村,地段不好,基础设施老旧,拆迁又遥遥无期。那一片基本上已经无人居住了,我很快找人把它卖了,又从自己的存款里拿出来一些,凑了个整数。

那阵我去看了很多楼盘,秦皇岛在千禧年后,旅游业蓬勃发展,各大地产商为了吸引客户,都推出了自己独具一格的销售方式。最吸引我的还是龙城华府,宣传力度颇高,小区规划做得不错,预售房,首付八万,之后月供一千五,免除利息,为了确保其内容安全可靠,还找了第三方平台参与其中,避免开发商搞空头支票。当时很多人都抢着预定,我头脑一热,也跟着把钱交了。事务所的生意不稳定,我开始考虑真正做一点踏实的东西,找个正经班上。

我经常会故意绕远路过那片建设工地,看着楼栋一点点盖起来,心里的漏洞便也慢慢被填补。我和唐琳规划着,以后的房子要单独隔出一片区域给秀秀,小家伙长大了,还喜欢团在之前那个旧毯子上,应该做个更大的窝了。

从上小学开始,我经常会在发生大事之前失眠,而且大多是不好的那种。爸妈去世,大学发榜,甚至在恋爱被甩之前,我都会有几天整晚睡不着觉,仿佛命运给我的一刻缓冲,精神过度疲惫之后,对于坏事所带来的影响就变得迟钝。那年的秋天,这项能力再度向我袭来。我很快发现,从某一天开始,工地上的人全部都不见了,我再路过那片区域的时候,看到一堆人举着红条幅在外面闹,听了一会,才知道开发商跑了,项目资金链断了,房子盖不下去了。

于是我也加入了他们,无止境地诉讼,可讼了没有用,人家真的没钱,戴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帽子,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们执行。经人提醒,我们才想起来还有第三方,结果人家掏出合同一展示,烂尾和自己无半毛钱关系,盈利都是宣传所得,合法劳务收入。后来不知道是谁想了个办法,转移土地使用权,又搞了一堆第四方、第五方掺合进来,最后也没成,要告的人倒越来越多,时间一长,劳神费财,业主们都撑不住了,有的人就选择放弃,还有一小部分,闹得越来越大,听说都搅黄了负责人后续好几个项目,台面上挺不好看。

我当然是前者,想自认倒霉,又觉得心疼。这几年房价涨得厉害,事务所的房租翻了几倍,我已经负担不起。房东和我说,如果不再续租的话,三天之内最好就搬离这里,下一个租户是干棋牌室的,亟待装缮我那几面朴素的墙。

整个维权期间,唐琳都陪在我身边,在我无数次想要放弃的时候,她都会用网上搜刮来的成功案例将我洗脑。后来她为了挣钱,又去北京拍了几个月戏,等她回来的时候,我正在和房东乞求延长搬家期限。唐琳知道后,什么都没说,简单收拾了一下屋里,从冰箱里找东西做饭,还给秀秀添了粮。

饭桌上,我提议先去住几天旅馆,顺便找找合适的出租屋。唐琳反问道,为什么要住旅馆,我们不是有房子吗?她平静地把自己所有东西扔进一个巨大的纸壳箱中,第二天,我们就带着秀秀,将全部家当搬进了烂尾楼。

当晚,没水没电,窗户也密封不严,黑暗中唐琳点了一根蜡烛,靠上了我的肩膀。我有点难过,唐琳的侧脸笼罩在飘摇的光影中,她说,只要我们三个健康平安,彼此陪伴,就是永恒的家。讲这句话的时候,秀秀正趴在我的脚下,前爪扒拉着我的拖鞋,似是听懂了人类语言,仰起脖子汪汪直叫,在空旷的房子里循环作响。唐琳把蜡烛举到我的眼前,轻声说,徐谦,新年快乐。

后来,又发生了一些琐碎的小事,侦探事务所完全关闭,我彻底放弃了打官司,唐琳在这个时候站了出来,代替了原本我的位置。她比我聪明,那时互联网媒体热潮涌动,她敏锐地捕捉到了时代给予的信号,想到了以拍摄视频的方式维权,为此,她还特地从箱底翻出了几年前淘汰的手机,做功课买了手持稳定器。

我的心态一向悲观,做任何事情都难免消极,所以最开始都是靠唐琳持手机自拍。她出现在画面的边边角角,背景有时候是我们家的毛胚房,有时候是构造危险的无栏楼梯,更多的时候是整个萧条无人的小区。后来,视频放到网上,没有任何效果,点击量寥寥,我劝她放弃,生活既然已经给了足够的压力,不如直接躺下休息。唐琳当然不肯,她不是我,她永远都怀抱信念和期望,这也是我离不开她的原因。

视频更新到第十条的时候,有人在底下留言,建议我们放弃跟进原承建公司,从第三方那里下手,唐琳觉得这个方法值得一试,任何东西她都愿意一试。我也终于做出了一些贡献,托人打听到了第三方公司老板的来头,听说那是个文质彬彬的家伙,大家见到他,都会尊称一声王总。

而提供给我这个消息的,就是滨河路上老宋杭帮菜的老板,宋振成,他办事痛快,为人热情,我本以为他算得上是我在这为数不多的朋友。本以为。

桑塔纳开进了一个胡同,我没跟过去,在外面转悠了一会,买了两盒烟,等时间差不多了,才徒步进去。

车停在一家饭馆前,说是南方菜,其实还是有东北成分在,经过改良,都用比脸大两倍的盘子盛,口重色也深,虽然不正宗,但味道不错。一个东坡肉,一盘熏鱼,炒了个笋,我还要了两碗米饭。

店里除了我这一桌,没有其他人了,唯一的声音来自我头顶的电视机,播的是还珠格格,林心如饰演的紫薇对尔康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我总记得原诗里不是棱而是陵,但电视上播的应该都不会出错,刚看见的应该比记忆靠谱。

宋振成从后厨走出来,手在围裙上蹭了蹭,留下两道水痕。他是个精壮的男人,大约四十岁,皮肤呈标准的古铜色,头发自来卷,两颊有明显的黄褐斑,身高不到一米七,胳膊很粗,下巴上有胡茬,还有一道浅浅的白疤,只有那里没长出胡子。

宋振成在这条街上还算出名,脾气大,力气也大,据说以前是练拳击的。宋老板做事确实仗义,我们这群业主因为打官司来不及吃饭,半夜回来又饿,没精力回家做饭,一条街上就他还亮着灯,肯给口热乎的,结账还总抹零头,是个少见的大好人。唐琳不喜欢在外面吃,但每逢她出差不在,我都会跑到宋老板这解馋。

有一阵宋老板消失了,店门紧闭,待饭店重新开张之后,他老婆就不见了,之前都是他做饭,他老婆招呼客人。这回店里招了个专门传菜的服务员,宋老板早晚露两次面,其余时间都在后厨,赶上天气不好的时候,一周不开店的情况也是有的。

宋振成说,好久都没来了。我说,是,这次也是有点事想问才来的。宋振成拉了个凳子,在我旁边坐下,说,啥事?我说,秀秀丢了。

宋振成伸手拿了一颗花生,咋,丢丢呗,就一条狗,你还怀疑我偷的?

我的确怀疑。一个月前,秀秀在外面把人给咬了,咬的就是这个宋振成,狂犬疫苗打了,路费诊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也都谈好了,我去店里给他送钱,他却反了悔,拽着我不让走,说不要钱,要狗,他要替自己报仇。当时宋振成像变了个人似的,眼球都是红的,一拳下去可能会让我漏气,于是我溜回了家,想让他自己冷静一下,后来第二天再去的时候,他又恢复成之前热情的模样,事情就算翻篇了。

今天我又因为这事找上门来,宋振成觉得好笑,他说,徐谦,我没偷你的狗。我振振有词,你之前说要杀了秀秀报仇。宋振成乐了,那他妈是气话,你听不出来?我咋能跟一条狗过不去,再说了,就一条狗,不见了就不见了。

我把筷子放下,问,宋老板,咱俩认识几年?宋振成说,不到三年,从你开始打官司就认识了。我和我的狗认识六年,我平和地说,宋老板,我跟狗比跟你亲。

宋振成因为这句话愣了一下,然后大笑,很夸张,他两腿一岔,把围裙撩开,露出剪掉半截的牛仔裤,兄弟,你看我这条腿,能找谁报仇,我追狗还是狗追我?我这才发现,他的腿瘸了一条,虽然没有那么明显,但仔细看还是能发现走路和常人不同。其实他刚从后厨出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但没往这想,只当是站久了腿麻。

我紧张地问,这伤不是因为秀秀吧?宋振成说,不是,这腿是被人打的,和你、和狗,都不算有直接关系,但你的狗的确耽误了我一件事。

宋振成站起来,走到柜台边从地上拎起来一瓶酒,用筷子起开,一口气喝干。他说,你还记得那天,你的狗为什么咬我吗?我说,记得,我去市场买菜,把秀秀拴在外面电线杆上,你经过,秀秀不知道怎么回事,冲你叫了一声,你往后躲,又踩上了旁边的烂菜叶,摔在地上,秀秀就朝着你小腿肚子咬上去了。后来我陪你去医院打针,你走得急,赔的钱也没拿,第二天我凑齐了送到饭店,你又给我来那一出。

兄弟,你知道为啥我那么着急吗?我摇头。

宋振成说,我老婆跟我闹离婚,不是突然。先说我的菜做得不行了,又说我根本不管家里的事,不关心她。我说我不关心你关心谁啊,我洗心革面,赚大钱的营生都不做了,搬出积蓄开饭店跟你过日子。后来她又说,活着没意思,人活着就是受罪,一点盼头都没有。我也没往心里去,谁活着不想死啊,不都凑合着过呢吗?

那天店里没香菜了,现进货来不及,我寻思去市场买点,刚到门口她就给我打电话,说要离家出走,讲一半就挂了,再拨回去都不接,我急坏了,以为她真想不开要寻短见,赶紧往家跑,然后就碰上了你的狗,手机摔得稀碎,你又非拉着我去打针,耽误俩小时。等我回到店里,人没了,行李也没了,衣服裤子拖鞋都没了,人间蒸发一样。我当时就想,要是你的狗没咬我,要是我从市场顺利回家,那是不是就有余地了,是不是我老婆就不能跑了。

宋振成痛苦地捂住自己的脸,我长叹了一口气,站起来说,宋老板,是我唐突了,咱们附近找个地儿,换第二场,这回我请你。

宋振成摇摇晃晃站起来,满身酒气,还夹杂着一点别的味道,呛得我的鼻子很痒。临走前,宋振成不忘把饭馆的铁门给拉下来锁上,铁门上用红色油漆喷上了营业时间,但没有联系方式。

收拾好后,我俩一起朝北走,那边有夜市,远远看去还灯火通明。

路上,他磕磕巴巴继续说,后来我想了,不怪你,也不怪狗,要是没有那堆烂菜叶呢,要是我手机质量好点没摔坏呢,要是我听进去我老婆说的那些话呢,要是我那天没自己一个人跑出来买菜呢。能怪的太多了,才明白那叫命中注定。那阵我琢磨了挺多,反思自己对老婆到底咋样,哪件事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说,最后想通了?想通他妈了个逼!宋振成一拍巴掌,后来别人告诉我我才知道,她他妈的早就和店里一个客人好上了,都是借口,俩人背着我跑葫芦岛去了,又开了个店,操,在滨海路上做川菜,我当天就买车票找过去了。

我俩去了一个还在营业的烧烤店,老板昏昏欲睡,给我们上了几盘凉菜,抱过来一箱酒,就又去角落里打瞌睡。宋振成语速飞快,继续说,那傻逼的店就开在街口第一家,好找,叫什么渝香苑,我一进门就看着我媳妇了,这回不围围裙了,坐在柜台后面当老板娘,神气多了。她看着我愣了,问,你咋来了?我说我来找自己媳妇儿,凭啥不能来,咱俩还没离婚呢。她要出去说,我没答应。她相好的也从楼上下来了,挺年轻一小伙子,比我高,没我壮,戴个眼镜,穿得跟人似的,我看着他还有点印象,知道有一阵他特别爱来店里吃鱼头。那男的说,哥,好久不见,一路过来累了,我请你吃饭,咱去楼上包间,把话都说清楚。我上去了,我老婆磨磨蹭蹭也过来了。

刚到包间,那男的把门关上,照着我膝盖后面的窝就是一脚,我差点跪地上,扶着桌子缓半天。我看出来了,他也练过,不是业余的,年轻还是占优势,又照着我太阳穴来了一拳,我就趴在地上起不来了。那男的蹲我旁边,说,哥,其实我厨艺不行,没啥能招待你的,你凑合一下吧。我老婆就在旁边看,打完了才劝两句,俩人临走把门带上了。

我自己走出饭店的,打车回火车站,路上司机看我这样都想报警,我说不用。到车站坐了一宿,不是不想回家,是压根站不起来了,腿疼,钻心的疼,掏出手机打了120,救护车给我弄医院去了,一顿治疗,还是晚了,走能走,但不能跟正常人一样走了。就是这么个事,你还怀疑我不?

我说,宋老板,我听明白了,不容易,你不容易,这怎么着也属于十级伤残,绝对不能放过他俩。宋振成喝光杯里的最后一口酒,傻笑着说,嘿嘿,那哪能放过呢,不着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那毛头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老子以前干过啥,他哪知道,他他妈还以为我是个成天呆在屋里的窝囊厨子。我跟你说,兄弟,宋振成的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背后有人呢,操,谁他妈敢瞧不起我?

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于是把他的手从肩膀上拍下去,站起来说,我先去外面撒个尿,咱回来继续。宋老板酒量比我还差,他趴在桌子上先是冲我摆手,又埋头呜呜地哭了。

出了门之后,我在冷风里辨认了一会方向,按原路走了回去。

宋振成从王金理家回到饭馆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一个活生生的人不会凭空消失,之前那个被扔进桑塔纳后备箱的瘦男人,应该还被关在我看不到的后厨空间里,我应该去见见他。

令我没想到的是,等我到的时候,宋老板店铺门口的地锁已经被砸碎了,铁门被推上去半扇,里面漆黑一片。我猫着腰进去,凳子倒了俩,桌子歪了一张,没看见人影。

后厨的门开着,我径直往里走,房间里有月光,桌上陈列着一些很常见的厨房用具。地上有几块深色痕迹,面积不小,我蹲下去用手蹭了蹭,发现已经沁入地砖了,不好辨认。我站起来,打量了一圈,最后拉开了靠墙角的那排柜子。

这是一个老式储物柜,很像单位公司给员工乘放个人物品的那种,一扇门,里面隔了上下两层,细长,空间不算大。我轮流看过去,最里面的那个柜子,中间挡板被拆了,最底下有段绳子,被人从中割断。几张狗皮被压得工工整整,用铁丝勾成的衣架挂在上面,清一色的黄毛黑背,毛茸茸的。

我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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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人,是一切行动的源头 | 冰层 ·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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