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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厅字〔2015〕27号)、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的《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宣发〔2015〕34号)和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及《中国戏剧奖章程》,由中国文联、中国剧协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戏剧奖·曹禺剧本奖(第26届曹禺戏剧文学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北京地区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2—2023 年正式发表或演出过的大型舞台剧(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儿童剧、滑稽戏等)剧本。曾参加过本奖项评选未能获奖但经修改有明显提高的剧本,亦可参评。(二)报送剧本需大力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搜奇猎艳、低俗庸俗媚俗。报送单位既要注重参评剧本的文学成就和艺术造诣,同时要重视参评者的思想作风,要求参评者有良好的品德,提倡德艺双馨。如报送剧本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三)报送剧本须无版权争议。若报送剧本为改编、移植作品,如原著尚在著作权保护期内,须提交原著的改编权、移植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二、考虑到剧本创作人才梯队的形成,鼓励青年编剧成长,建议报送单位在规定名额中考虑一部 45 周岁(含)以下作者的剧本。三、为鼓励戏剧编剧人才百花齐放、均衡发展,在坚持艺术标准的基础上,提倡报送不同戏剧艺术门类(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儿童剧、滑稽戏等)和从未获得过曹禺剧本奖的作者的剧本参评。五、凡参评者,须如实填写中国戏剧奖·曹禺剧本奖评选推荐表,并附推荐单位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二)个人申报,需由至少一名本类别曹禺剧本奖获奖剧作家进行推荐,申报时需提供推荐信原件。每名推荐者只有一次推荐资格。3. 参评剧本每部报送20份,在评奖规定日期内送达,以邮戳日期为准;上述各项申报材料除纸质版外,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可修改word版本)文件,请将电子版文件以U盘形式一并报送。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市文联 北京戏剧家协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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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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