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莱辛与好友门德尔松就何为理想悲剧争执不下之时,他提议:“让我们求教古人吧!”此处的“古人”特指古希腊肃剧诗人。莱辛是德国第一个关注到古希腊肃剧之独特品质的人,他的悲剧理论固然立足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但同时也离不开他对古希腊肃剧的解读。从《关于悲剧的通信》到《汉堡剧评》,莱辛多次援引索福克勒斯与欧里庇得斯的肃剧来佐证其主张。莱辛认为,古希腊肃剧诗人让他们的戏剧主角显示情感,让自然本性发挥作用,塑造了富有人情味的英雄。反之,古罗马与巴洛克戏剧里的廊下派式英雄,以压抑人性的自然表达来彰显道德意志的强大,在莱辛眼中不过是“美丽的怪物”。对莱辛而言,古希腊戏剧的本质在于对人之自然天性的认知,包括情感的丰富与细腻,以及温柔与友爱、富于同情心。这些品质也成为启蒙时期普遍人性观与人道主义思想的资源。这些已是德国文学研究界的共识。
至于莱辛本人的悲剧创作是否以及如何受到古希腊肃剧的影响,则是一个冷门话题。这固然有研究素材上的原因。歌德曾以古希腊肃剧题材创作过《陶里斯岛上的伊菲革尼亚》(
Iphigenie auf Tauris
,1787),席勒曾译出欧里庇得斯的伊菲革尼亚肃剧,并将歌队引入《墨西拿的新娘》(
Die Braut von Messina
,1803)。相比之下,莱辛从未改写过任何一部古希腊肃剧,唯一以古代为背景的戏剧也并非对某一特定肃剧题材的再创作。虽然莱辛青年时期就立志要以比较研究的方式来学习古代戏剧,以为当代剧作家所用,他自己的悲剧创作却几乎看不到古希腊肃剧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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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
g,1729―1781)
古希腊肃剧对莱辛的影响,是否仅限于打破廊下派式肃剧英雄独霸德意志舞台的局面、为德语戏剧输送一批菲罗克忒忒斯那样“具有人情味的英雄”的肃剧主角呢?吉斯贝特·特内顿的《莱辛的悲剧:起源于批判精神的现代悲剧》给出不同的答案。
特内顿认为,莱辛在悲剧创作中有意识地模仿阿提卡肃剧独特的戏剧冲突与人物关系。在特内顿看来,阿提卡肃剧的独特本质并非莱辛悲剧理论一再强调的悲剧效果(同情与恐惧),而是肃剧人物的“过错”(hamartia)引发其毁灭的独特结构。因此,他又称阿提卡肃剧为“过错肃剧”。特内顿的这一说法并非原创,而是受马科斯·科默雷尔的名著《莱辛与亚里士多德》启发。
亚里士多德提出,肃剧人物由顺境转入逆境,并非因为作恶,而是由于他犯了重大“过错”。科默雷尔认为,后世将“过错”理解为道德缺陷,进而将肃剧主角因过失遭受毁灭理解为罪责与赎罪的逻辑链条。“过错”的本意其实是认知力的失灵,是看事不明,无法对他人、对环境、对自己作出正确评判。肃剧人物的行动完全出于善良意愿。这一行动招来巨大灾难,是因为他的判断错误和盲目。科默雷尔认为,亚里士多德所谓的“中间性格”并不指道德性格的中等。中间性格指的是人物缺乏一种圆融的处世能力,不能游刃有余地处理生活中错综复杂的情况,因而呈现出某种笨拙。因此,肃剧主角的行动与毁灭只构成因果关系,并不涉及道德层面的论断。在科默雷尔看来,十七世纪的法国人不理解品格的善良与智识的缺陷其实并不冲突。然而莱辛却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莱辛指出,
不过,科默雷尔认为,莱辛虽然正确理解了亚里士多德,他真正的关注点却是悲剧效果背后的心理机制。因此,莱辛的戏剧创作其实并未真正落实他对“过错”概念的理解。特内顿将自己的这部专著视为对科默雷尔关于“过错”概念的这一重大发现的引申。他认为,莱辛恰恰在他的悲剧作品中显示出他真正继承了阿提卡肃剧对“过错”的深刻理解与呈现。莱辛对阿提卡肃剧的模仿并不涉及具体题材,而涉及阿提卡肃剧特有的摹仿技艺(mimetische Technik)、伦理品格、戏剧冲突展开的逻辑以及古希腊人对政治与道德的特殊理解。
特内顿将西方戏剧传统区分为阿提卡式“过错肃剧”(Irrtumstragödie),即肃剧主角在自身不知情的状态下盲目行动而招致自我毁灭,以及古罗马与巴洛克式“考验悲剧”(Bewährungstragödie),即悲剧人物在认识上完全理解自身处境,为成全真理(美德、政治理念、宗教信仰)而主动选择毁灭自己生命,从而经受住考验。特内顿发现,莱辛的三部悲剧《萨拉·辛普森小姐》(
Miß Sara Sampson
,1755)、《斐洛塔斯》(
Philotas
,1759)、《爱米丽雅·迦洛蒂》(
Emilia Galotti
,1772)都是将罗马-巴洛克式悲剧改编成阿提卡过错肃剧的尝试。特内顿认为,莱辛研究界从未意识到,莱辛本人的悲剧总是伴随着对经典肃剧以及戏剧传统的批判性改编。他的这部著作关注的就是莱辛悲剧体现出来的对悲剧呈现之传统模式及其预设前提的批判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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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米丽雅·迦洛蒂
》插图,1800年
特内顿对莱辛戏剧的批判精神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它并不指新兴市民阶层对传统宫廷社会的批判。莱辛悲剧不仅是让舞台上呈现的社会阶层与道德价值从国家与宫廷转向市民与私人家庭,而且首先是在文学史内部对戏剧传统的批判。更重要的是,批判并不针对经典文学本身,而是针对文学模式的僵化以及与之相伴的审美与道德认知的庸俗化。
僵化的文学模式是固定成型的偏见的产物,通过建构一目了然的二元冲突模式,巩固观众已有的偏见。这才是莱辛批判矛头的真正靶心。莱辛批判的目的并非开创全新文学模式,而恰恰是重回文学传统的源头,真正理解传统,让传统在当代重新焕发活力。莱辛坚信,通过对比研究不同作家就同一主题创作的悲剧,从美学和阐释学角度反思传统,今人才能真正吸收并发扬古人的遗产。莱辛将悲剧传统的源头追溯至阿提卡肃剧,视其为悲剧创作的典范。他要吸收与发扬的,就是“过错肃剧”这一被罗马-巴洛克戏剧湮没的真正悲剧传统。用特内顿的话来说,莱辛的悲剧创作就是在回答这样的问题:如果索福克勒斯或欧里庇得斯生活在十八世纪,他们将会如何创作悲剧。
特内顿把《萨拉小姐》解读为对欧里庇得斯《美狄亚》的创造性接受。该剧再现了阿提卡肃剧特有的“过错肃剧”模式,即根源于道德盲目的复仇行为,进而为一切复仇肃剧提供启蒙视角下的替代方案。
萨拉的情人梅勒封与情敌玛伍德的情节线索重复了美狄亚因被情人伊阿宋辜负而向他复仇这一主题。梅勒封与玛伍德陷入复仇与报复的传统逻辑链条,最终走向悲剧命运。他们因认知的盲目作出错误判断,导致自己与爱人毁灭。梅勒封的自杀并非赎罪,是他顽固的复仇欲演变成自我毁灭的结果。萨拉小姐既非作为美德殉道士或圣徒死去,亦非为某种道德缺陷赎罪而慨然赴死。导致萨拉死亡的原因是她的“过错”,即面对情敌玛伍德/美狄亚时仍然坚持绝对的善恶区分,看不到她与自己命运和品格相似的自以为是的盲目态度。
所有人物的悲剧结局虽然都有其成因,却并不因此而具有不可避免之必然性。相反,人物永远都有更好的替代选择。特内顿认为,莱辛发现了欧里庇得斯通过歌队以及埃勾斯插曲隐藏的线索,找到了走出美狄亚复仇困境的出路。这一线索在《萨拉小姐》里被莱辛创造性地化用为威廉爵士与萨拉小姐的父女情节。父女情节始于父亲因被辜负的爱而生出对女儿的憎恶与惩罚诉求,终于父亲因爱而原谅与宽恕女儿。作者认为,父亲无条件的爱与原谅源自基督教传统。新约登山宝训宣扬的宽恕之道,就是莱辛破除复仇-报复的暴力循环的解决之道。不过,莱辛同样创造性地接受基督教的宽恕学说,使基督教传统教义还原为鲜活的真理本身。在启蒙者莱辛眼里,基督教神学早已将宗教真理僵化为教条,从而失去诠释真理的权柄。剧院却凭借对真理最鲜活的呈现而成为可与布道坛角逐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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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拉·辛普森小姐》1777版书影
对于诞生于七年战争时期的独幕战争剧《斐洛塔斯》,研究界长期以来纠结于主人公斐洛塔斯究竟是不是莱辛批判的廊下派式悲剧英雄。特内顿跳出这一窠臼,转而关注莱辛如何用索福克勒斯风格来处理英雄悲剧题材。作者认为,莱辛在索福克勒斯的《埃阿斯》那里找到超越战争文学以及爱国主义英雄悲剧传统的启蒙戏剧模式。这一模式跳出英雄悲剧里以英雄自我为中心的盲目视角,将我们从对世界未加反思的原始体验的蒙蔽中解放出来。
《斐洛塔斯》与《埃阿斯》的主要旨趣都不在于描绘战斗英雄在受辱后以死来捍卫荣耀与美德,而在于表明英雄气概如何使他们看不见对抗原则的另一面,即妥协与相互谅解。少年英雄斐洛塔斯与敌方国王阿里德乌斯的人物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呼应战斗英雄埃阿斯与“市民英雄”奥德修斯。两部悲剧的戏剧冲突和人物关系结构虽有很大不同,但《埃阿斯》要传达的核心讯息却保留在《斐洛塔斯》里。埃阿斯/斐洛塔斯奉行“扶友损敌”的古老习俗,然而敌友划分只会使复仇与报复的暴力循环不断升级、永无终止。奥德修斯/阿里德乌斯摆脱正义与不义、高尚与卑下的英雄神话思维模式,基于对人共有的脆弱性的体认,承认人与人之间应该建立起超越任何群体约束力的休戚与共的关联。
在特内顿看来,《斐洛塔斯》是莱辛为处于民族意识萌芽状态的德意志国民撰写的政治启蒙剧:唯有超越群体忠诚与爱国主义热忱,通过非英雄主义的“分外之工”,方能实现真正的和平。莱辛最负盛名的悲剧《爱米丽雅》取材于李维《罗马史》里著名的维吉尼亚故事。在西方文学与政治传统里,维吉尼亚是与卢克莱西娅(Lucretia)齐名的共和主义政治符号,而父亲维吉尼乌斯更是被视为捍卫自由与美德的共和主义英雄。维吉尼亚故事也是共和主义政治悲剧传统十分青睐的题材。
莱辛重写维吉尼亚故事,最重要的改动就是删去这个故事的结尾:父亲高举女儿尸首号召军队哗变推翻暴政,使罗马重回共和制度。《爱米丽雅》结束于父亲杀死女儿并投案自首。莱辛明确提到,他关注的焦点乃是一位以美德之名杀死自己孩子的父亲,而不在这一悲剧事件引发的政治后果。对于莱辛改动的意图,文史家们众说纷纭,或依旧按照传统共和政治悲剧模式来解读《爱米丽雅》,或认为这是凸显市民美德,或是批判市民美德在政治领域的无能。特内顿提出,莱辛的真正意图恰恰是将讲述美德经受住考验的廊下派式英雄悲剧改写为阿提卡式过错肃剧,将父亲杀女行为呈现为道德上的盲目与对处境的错误判断。
在特内顿看来,维吉尼亚故事作为一种神话模式,其本质是用性与暴力的故事来描绘社会冲突。为争取自由而反抗权力不公的政治故事,被转写为捍卫女性贞洁而反抗荒淫无度的道德故事。暴君强抢民女的故事,历来都最能体现社会压迫、激起民愤。莱辛将暴君的暴力替换成他潜在的性诱惑力,将弑君替换成弑女,正是为了凸显神话模式本身的问题:将政治问题与道德问题混为一谈,会堵塞冲突双方达成谅解的可能。无论父亲杀女抑或爱米丽雅的死志,绝非美德英雄的自主意志对政治暴力的绝对胜利,而是源于无力正确认识内在于任何社会的不可避免的冲突。父亲没有超越那些隔绝人与人之间的藩篱,反而将这些藩篱激化为毁灭别人与自己的暴力武器。在这个意义上,莱辛的戏剧恰恰是打破这类藩篱,是真正的共济会员的“分外之工”。
吉拉姆·纪隆-乐蒂尔 绘, 1785年
特内顿认为,长期以来,对莱辛作品的解读,不过是重复生成史、思想史、社会史、文学体裁史的已有结论,形成特定的阅读方式,最终凝固成文学史常识。他提倡重回文本细读,探索一种与作者品性及其文本特质相契合的阅读方式。既有的固化阅读方式与文本之间的巨大裂痕(在接受史上被认定为莱辛作为戏剧作家的缺陷与错误),则应成为进入莱辛作品的钥匙。
特内顿将莱辛悲剧理解为过错悲剧,是莱辛研究史上的重大突破。莱辛悲剧通过情节编排、人物互动与内在关联等,展现悲剧人物不自知的盲目(即“过错”的根源)。因此,莱辛戏剧体现出不同于前现代的修辞演说式戏剧的现代性。演说式戏剧致力于用得当的言辞传达思想,从而起到教化观众之效果,莱辛的悲剧以这类戏剧营构的神话模式为出发点,又以批判精神颠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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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问世已近四十年,时至今日,我们在解读莱辛戏剧时,仍然摆脱不了找寻悲剧人物罪责的窠臼。可见,该书提出的观点并未失去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