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于教育事业的筒子们看过来!
嘉定区新闻办说,嘉定区教育系统拟招录481名教师,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等,即日起登录http://rc.jdjy.sh.cn/打印《报名表》并按要求带好相关材料,于3月23日-25日到嘉定镇启良路82号现场报名;
青浦区教育局说,青浦区拟招220名教师,有意应聘教育集团岗位者可于3月22日—27日到招聘学校递交材料,参加全区统一招聘学校的于3月22日—28日登录http://rc.qpedu.cn/qprc/index/index.php报名,详见下文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德才兼备。具有教师资格证(亦可提供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且符合相应规定。
1、应聘中小学教师学历条件
上海市户籍: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非师范专业必须是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或以上学历毕业生。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211工程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教育硕士的,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2、应聘幼儿园教师学历条件
上海市户籍: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上岗证或在读证明。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211工程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教育硕士的,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3、免费师范生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执行。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德才兼备。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且符合相应规定。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1、应聘中小学教师学历条件
上海市户籍: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非师范专业必须是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一直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非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且一直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优秀教师。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211工程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教育硕士的,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一直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应聘幼儿园教师学历条件
上海市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且一直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优秀教师。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211工程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教育硕士的,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一直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应聘人员请登录嘉定教育人才网(http://rc.jdjy.sh.cn/)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并按要求带好相关材料,于2017年3月23日至25日到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镇启良路82号)现场报名(上午9:00--下午4:00)。
考生报名时,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的报名信息失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咨询电话:59524988、59538260
监督电话:39902066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
(一)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德才兼备,志愿服务青浦教育。
(二)教师资格要求
1.应届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2.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要求
1.应聘中小学(中职校)教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非本市户籍,应为“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或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2.应聘幼儿园教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须是本市户籍的在编在岗教师,且第一学历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专科学历。
非本市户籍,应为部属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3.应聘体育、特殊教育的学科教师
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4.应聘音乐(民乐、舞蹈)的学科教师
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须第一学历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专科学历。
5.应聘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四)普通话要求
应聘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英语等级要求
应聘英语教师的须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持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六)年龄要求
一般控制在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其他要求:见相关招聘学校设置的岗位要求。
(一)应聘高中学校、教育集团、工商信息学校、教师进修学院
1.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高中学校、教育集团、工商信息学校、教师进修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及联系方式
2.报名材料受理
应聘者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学校递交报名材料。招聘学校受理报名材料,并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
报名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3月22日—3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进入下一程序。
4.考试考核
应聘者参加招聘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笔试、面试、试教),具体事项由招聘学校通知。
招聘学校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学校综合分100分,其中笔试20%、面试40%、试教40%)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择优入围(学校综合分不合格者不予入围)。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招聘学校考试考核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
5.资格复审
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对招聘学校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资格。
6.学科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测试日期为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7.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学校综合分(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全区本学科平均分者不予入围)。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心理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心理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2017年5月下旬),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2017年5月下旬)。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8.说明
应聘者可兼报全区统一招聘学校的岗位,但所报岗位必须与学科专业测试科目相一致。
(二)应聘全区统一招聘学校
1.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7年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
说明:
1.教育集团岗位未招足的,列入同学段同学科招聘岗位。
2.岗位要求:
(1)中职
计算机:须专业对口;具有网络技术(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汽车:须汽车维修类专业;具有汽车维修类(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其他
机械类:具有高中及以上种类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须专业对口,且本硕同一专业。
音乐:具有高中及以上种类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舞蹈方向或特长者优先。
2.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3月28日,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3.现场递交材料
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材料要求”详见
http://rc.qpedu.cn/qprc/share/article_show.php?menu=2/0&articleid=288
)到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北淀浦河路1000号三楼)现场递交材料,递交材料日期为2017年3月26日—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邮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参加笔试。
5.学科专业测试
应聘者参加相应的学科专业测试。测试日期为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本次招聘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测试辅导培训班。
(2)入围名单确定。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学段学科由高到低排列原则,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岗位报名入围名单(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低于全区本学科平均分20分以下者,不予入围),并于2017年5月8日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6.岗位报名
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将于2017年5月9日—5月10日接受网上岗位报名,按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行岗位投档;岗位报名入围的应聘者,每人可报1个岗位。
7.面试和试教
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试教,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8.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面试和试教(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和试教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心理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心理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2017年6月上旬),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2017年6月中下旬)。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三)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的招聘工作,根据市教委《上海市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案》(沪教委学[2011]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1.对新引进的“985工程”高校优秀毕业生(指在“985工程”高校就读期间被评为省市级优秀大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被本区学校聘用,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经考核后予以10万元的生活补贴。
2.高端教育人才激励办法,详见“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端教育人才公告”。
咨询电话:59715007(沈老师),59710155(徐老师)
监督电话:69713877(沈老师、朱老师)
来源:@嘉定发布、@青浦教育 官方微信
编辑:朱倩雯、李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