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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微博不归你了?新浪《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引争议

新华社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9-17 20:14

正文


近日,因为一份《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用户在微博等平台上发布的信息,版权究竟归属哪一方,引发广泛讨论。


9月15日晚,新浪微博发送弹窗消息称,要求用户同意新的使用协议。


该协议提及,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不论微博内容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可保护客体,用户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微博平台作为微博内容的独家发布平台,用户所发表的微博内容仅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独家展示。


上述协议还称,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


这部分内容引发广泛争议。


9月16日凌晨,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微博管理员 发布回应称,站方注意到今日有用户对微博上所生产内容的版权归属有所疑问,担心自身权利受到限制和减损。特别是对《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中1.3 1.5两个条款有所疑问。



对用户的质疑,微博深感不安和抱歉,并同时说明如下:


1,《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一直以来都是根据用户反馈和行业发展不断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首先要维护用户的权利,其次也会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二者协调统一。


2,1.3 1.5两条款内容为《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既有条款,而并非本次《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弹窗中所公示并要求用户同意的新增内容。


3,1.3 1.5两条款内容拟修订为:


1.3 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微博内容即指用户在微博上已发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


1.5 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微博内容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以上修订经相关流程审批后立刻上线,如再次调整将单独公告)


4,用户对自身拥有完全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内容可以合法使用,但是所有未经用户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擅自直接抓取用户已经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内容的行为均属于不正当竞争。微博为维护自身权益,将采取各种手段避免遭受不正当竞争的影响。


9月16日下午,@微博管理员 再次对微博内容版权做出说明。指出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版权理所应当归用户所有,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用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



回应全文如下:


针对9月15日发布的微博内容版权说明,我们看到不少网友的疑问,这里做进一步的说明,随后相关的描述也会在用户使用协议中进行更新。感谢大家对微博平台的支持和关注,我们深知作者的创作和分享是微博赖以发展的基础,对于此次给大家带来的困惑我们非常抱歉。


Q: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版权是否归用户所有?


A:版权或者说著作权理所应当是属于内容创作者所有的,权利本身都归属于作者。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


Q: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是否可以发布到其他平台上?


A:用户对自己的原创内容毫无争议地拥有著作权,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也不会例外。用户对于自己具有完全权利的内容,自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


Q:用户发布在微博上的内容为什么需要用户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其他第三方才能抓取?


A:正如前述所讲,用户可以将自己具有完全权利的作品,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这是无需微博批准、审批、同意的。但是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显然是不能允许的。非法抓取是指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的行为。


Q:微博现在有什么用户版权保护服务?


A:微博现在为用户提供了保护首发于微博的原创内容的线上举报产品,还提供了线下提供投诉函件的一般版权侵权投诉渠道,随后我们还将不断完善我们的作者原创内容保护机制。


来源:新华网


监制:徐蕊

编辑:王龙

实习生:熊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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