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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关于部分湖南企业商标在菲律宾被疑似抢注的风险预警;中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稳步提升,2024年达125.5分

IPRdaily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4-11-06 07:30

正文



#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11月7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萨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VMI荷兰公司(VMI HOLLAND B.V.)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IPO那些事儿#

强达电路IPO: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122项

近日,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开启申购,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招股书显示,强达电路深耕PCB行业近二十年,主营业务为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PCB企业。

2021至2023年度,强达电路营业收入分别为71032.45万元、73104.13万元和71320.74万元,同比增长42.21%、2.92%、-2.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806.91万元、9090.07万元、9106.41万元,同比增长144.44%、33.54%、0.18%;扣非净利润分别为6395.71万元、8194.72万元、8503.24万元。

截至强达电路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122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111项。目前,公司已将形成的专有或专利核心技术用于公司现有产品中,充分发挥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产品体系和工艺技术优势。(来源:IPRdaily综合新闻晨报、拆解IPO)


#局里那些事儿#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切实守护民生福祉,维护“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加大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8474件,罚没款金额5.44亿元,其中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2787件,罚没款金额1.04亿元。现选取已办结的七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河北枣强县德会体育用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枣强县德会体育用品经营部(下称当事人)利用电视播放PPT课件宣传丽富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和丽富健按摩啫喱可以用来降血压,排除脂肪垃圾,治疗咳嗽、便秘、静脉曲张等疾病。富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是一款普通家用锻炼器,非医疗器械;丽富健按摩啫喱是一款普通化妆品。这两款产品均未标明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以电视播放PPT课件方式,宣讲丽富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和丽富健按摩啫喱的功能,使老年人对这两款产品产生浓厚兴趣,误导、欺骗老年人可以治疗疾病。本案的办理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以面对面方式进行普法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老年人讲解涉案产品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获取老年人理解和支持,取得当事人关键违法证据,从而实现有效打击针对老年人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上海周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上海周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吸引老年人到其经营场所体验可喜安电位温热治疗仪,通过“上课”的模式宣传讲解其销售的该治疗仪具有治疗神经性疾病、高脂血症、糖尿病、肺癌、高血压等疾病的功能。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该治疗仪实际并不具有治疗上述疾病的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打着“包治百病”旗号向老年人兜售可喜安电位温热治疗仪,利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通过假意关怀趁虚而入,借机推销产品。本案的办理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发现和查处涉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既让不法商家明白“黑心钱”不能赚、更不敢赚,又守护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钱袋子,让老年人树立科学的医疗理念,提高老年人的自我辨别能力。

三、安徽贵池区中萱书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贵池区中萱书店(下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宣传海报、宣传牌等方式对其经营的教辅书籍作宣传,宣传内容为“教育部推荐使用”“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指定”等。当事人不能提供“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指定”“教育部推荐使用”等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对其经营的教辅书籍的宣传内容不实,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虚构教辅书籍相关师资信息、夸大曾获得的荣誉、杜撰品牌影响力会增加教辅书籍销量,当事人通过制作宣传海报虚构教辅书籍的推荐单位,吸引学生购买其销售的教辅书籍,欺骗误导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本案的办理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规范教辅书籍销售企业宣传行为,促进教辅书籍行业不断提高教辅书籍质量,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辅书籍,帮助学生进行学习,以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护航教辅书籍行业健康发展。

四、江西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通过免费测血糖、测血压、泡脚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至其经营场所,以讲座的方式讲解、介绍其销售的“澳新康®”氨糖软骨素钙片、“福鑫柏健®”胶原蛋白肽特殊膳食具有消除关节疼痛、阻断炎症发展、修复受损的滑膜和软骨等药用功能。当事人销售的“澳新康®”氨糖软骨素钙片为保健品,“福鑫柏健®”胶原蛋白肽特殊膳食为食品,均不具有药用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920元和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辨别力判断力较低,销售不具有药用功能的食品、保健品给老年人,坑骗老年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理念,通过畅通举报渠道获取线索来源,在群众积极配合中开展执法,在快速严厉打击中守护家庭和睦幸福,让保健品、食品真正“助老”不“坑老”。

五、广东童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实施混淆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介绍:广东童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生产品名为清芯触感“Pannpoers”等系列纸尿裤、学步裤,与宝洁公司“Pampers”帮宝适清新帮纸尿裤、拉拉裤的外包装装潢在配色、图案设计、形状及排列组合上相似,足以引人误认为与宝洁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并且,该纸尿裤、学步裤外包装袋上的商标名称“Pannpoers”和图样与宝洁公司注册商标(注册号:第11214847号、第37842201号;商品:婴儿尿裤等)在字母构成、读音及整体效果、配色上近似,容易导致混淆,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和罚款6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为了追求利润,以混淆的方式,误导婴幼儿父母将其生产的纸尿裤、学步裤误认为是宝洁公司产品,提高其产品销量,侵犯宝洁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坚持源头治理,重点聚焦婴幼儿产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婴幼儿生产厂家傍名牌、搭便车等违法行为,以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来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查办一案、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有利于保护婴幼儿品牌行业商誉和品牌信誉,守护婴幼儿健康成长。

六、海南屯昌枫木瑞木健康管理中心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屯昌枫木瑞木健康管理中心(下称当事人)以免费体验按摩椅吸引中老年人进入其经营场所,通过集中讲课的方式推销保健食品,宣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可以治疗失眠、便秘、慢性医疗综合征、神经衰弱等未经科学论证的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利用老年人爱护健康的观念,以上课“洗脑”的方式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功能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进而诱导老年消费者大量购买,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坚持“露头就打”的高压严打态势,在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中深挖保健产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七、安徽宁国市苗王蛇宝酒酒业销售四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宁国市苗王蛇宝酒酒业销售四店(下称当事人)在宁国市四个乡镇街道,以赠送大米的方式吸引农村老年人到其经营场所参加“苗王蛇宝”酒宣讲会,宣传“苗王蛇宝”酒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该款白酒既非药品,亦非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通过“赠送礼品”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养生酒,夸大产品功效诱惑老年人高价购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始终坚持以保障老年人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对涉及农村地区、农村老年人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快速打击、快速处置,及时守护住农村老年人养老金,让更多农村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生活。(来源:新京报)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华为从小米获得5族美国专利

查询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PTO)网站发现,华为和小米今年曾达成专利转让相关合作,华为从小米手中获得5族美国专利,这次合作的记录日期是9月10日,执行日期应该是8月5日。

但这些专利涉及哪些领域暂时没有披露,双方也暂未公布合作细节,不过知情人士确认了合作的存在。

图源:美国专利及商标局网站

今年9月13日,华为和小米曾共同宣布,双方达成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该协议覆盖了包括5G在内的通信技术,双方高管认为协议“充分体现了双方对彼此知识产权的认可和尊重”。

在此之前,双方曾产生过专利纠纷。去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请求人华为提出的被请求人小米侵犯其四项中国专利的案件。按照当时的分析,专利1和专利2可能涉及4G/LTE技术,属于标准必要专利,专利3和专利4涉及手机照相和解锁技术,属于非标准必要专利。

此后小米方面相继对华为提出的四项涉案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但均未成功。

图源:美国专利及商标局网站
(来源:观察者网)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关于部分湖南企业商标在菲律宾被疑似抢注的风险预警

各有关企业:

近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湖南分中心监测到部分湖南企业商标在菲律宾被疑似抢注的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TAN, TINKY疑似在菲律宾抢注了多家国内企业商标,请省内企业关注自身商标在菲律宾抢注情况,也可以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湖南分中心联系,我们将为有关单位提供全球商标预警监测服务。

请持有上述商标的企业积极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湖南分中心联系,我们将提供纠纷应对指导。

(联系电话:0731-85596371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来源: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中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稳步提升,2024年达125.5分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最新编制完成并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报告(2024年)》显示,2024年,中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稳步提升,达到125.5分,比上年增长4.5%。

该报告从全国和地方两个层面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年度发展状况评价,具体评价结果显示:

全国层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达到125.5分,比上年增长4.5%,增速提升1.3个百分点,比2021年基期值增长25.5分。

各分领域中,知识产权制度指数得分120.4分,保护指数得分130.5分,市场运行指数得分122.4分,公共服务指数得分127.4分,人文社会环境指数得分131.3分,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指数得分123.6分,比上年分别增加2.6分、8.4分、4.1分、4.7分、5.7分和8.4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各领域实现全面增长。

地方层面,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总体实现稳步提升。全国各省份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81.0分,比上年提高1.35分,中位数为81.43分,比上年提高1.61分。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山东等6个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在四大区域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均实现稳步增长,呈现出东部地区稳步提升、中部地区加快增长、西部地区逐步追赶、东北地区缓中有升的特点。在重大战略区域中,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得分(92.18分)最高,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得分增幅最大,比上年增长1.99分。

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形势与展望方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报告(2024年)》提出,需要及时响应新技术新产业发展需求,加快构建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中国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及运用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

其中,参与全球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完善多边框架下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平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来源:中新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DPMA分析2023年独立发明人专利申请

2024年10月24日,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分析2023年独立发明人[1]的专利申请。DPMA认为,独立发明人是德国创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几十年中,独立发明人在专利申请方面多次取得成功(如第一个安全气囊、第一台洗车机、带鞋钉的足球鞋、大规模生产膨胀塞等),改善了人们的生活。

DPMA分析显示,2023年,独立发明人向DPMA提交了1,835件专利申请,占德国国内专利申请总数的5.1%(2022年:5.9%),相比去年下降了9.2%。在独立发明人的专利申请中,40.9%属于“机械工程”领域,23.8%属于“其他”领域(包括土木工程、家具、游戏和其他消费品),12.9%属于“电气工程”领域,12.0%属于“仪器”领域,9.9%属于“化学”领域。其中,独立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中,约四分之一来自巴伐利亚自由州(470件),其后依次来自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363件)和巴登—符腾堡州(307件)。分析还显示,女性发明人的比例略有上升,从2022年的占总发明人数的7.6%上升至8.7%。

[1] DPMA将申请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提交的专利申请视为独立发明人的专利申请,公司和研究机构提交的专利申请通常以相关组织(即雇主)为申请人。(来源: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 编译:赵颖会)


墨西哥专利申请新进展

2024年10月,新上任的IMPI总干事开启了墨西哥知识产权局的新实践,对于IMPI目前已经积压的6.5万件积压的专利申请,新上任的IMPI管理层将优先考虑加快审查进程并缩短专利授权时间。

根据IMPI提供的公共数据,在2018-2022年过去的五年间,IMPI年度授权量的增加率约为17%,2018年专利申请总授权数为8921件,2023年增至10471件。

根据自2020年11月起生效的《工业产权保护联邦法》,目前在IMPI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还未达到5年的最高期限,约在未来的12个月内,待处理的专利申请还不能符合IMPI关于调整专利申请期限的要求,这为新管理层提供了一个非常短的窗口期,以显著改善专利的审批时间。

同时,这也为专利权人提供了一个重要机会,可以增加对2020年11月之前提交申请的延期请求,要求发行补充证书。

【*墨西哥专利补充证书:是指IMPI现在考虑对在专利授权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审查延迟专利颁发补充证书以补偿专利权人,根据墨西哥工业产权法第126条,如专利审查过程中存在直接归因于IMPI无正当理由的延迟,导致审查时间超过五年时,专利权人可以申请授予补充证书以调整专利期限。同时,延长专利期限也在墨西哥参与的一些其它国际条约中有所提及,例如在美墨加协定(USMCA)中。】(来源:页之码IP)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