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表决权是参加股东大会的核心权利,只有通过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才有可能将股东个人意志拟制为公司意志,并借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实现其出资资本化收益。行使表决权不仅是使自己的意志上升成为公司意志的途径,更是你参与公司治理的表现。
表决权数是按照股份数来计算,也就是话语权是和你持有的股份数的多少相辅相成的。股东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所以说,这就是为什么中小股东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应该联合起来的道理。
【案例链接】
2009年6月,东阿阿胶年度股东大会上,其中“开展信托投资计划”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这是2009年第一例因为流通股东反对而导致的上市公司议案“流产”。
根据资料显示,参加东阿阿胶此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除了关联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现场其余14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约239万股,另外,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所代表的股份约454万股,可以说132名投票股东都是小股东。
被否决的议案是“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2.6亿元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开展信托投资业务”。第一期预计年化收益率为3.9%,第二期预计年化收益率为4%。曾有股民质疑,此项投资收益率过低。
通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多是控股股东和一些机构等大户的博弈,由于小股东持股数量小,参与股东大会成本过高,当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不满时,大多都是用脚投票,卖出股票,“我只有这点股权,投不投票有什么差别?”另外,由于股权分散,话语权十分微弱,大部分小股民主动放弃了投票权。即使公司开通了网络投票,参与投票的小股东也很稀少。
在这次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约237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33.42%;反对约431万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0.67%;弃权24.89万股。最终,不到总股本1%的区区400多万股,就否决了这样一份议案,成了决定了该议案的成败。
像东阿阿胶这样被小部分流通股东以极少股份否决议案的情况,正是中小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