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院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2020级法学瀚德实验班的尹诺涵。非常荣幸能够作为本科毕业生代表发言,和大家一同为四年的青春画上句点。
四年前,我穿着印有“京师法律人”的院衫和大家一同参加开学典礼,对自己问出了那个经典的问题:我要成为什么样的法学生?
初入学时,我想,我要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成为一名对法条信手拈来的法学生。于是,我花费大量时间背诵法条,期盼以此叩开法学世界的大门。然而,在初次接触案例分析题时,我却发现自己无法根据案例情况灵活运用规则。可见,成为背诵机器不应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幸而,因在师大法学院受到诸多良师的教导,我逐渐意识到真正重要的是成为一名掌握IRAC法律思维的法学生。其中,
I代表问题(Issue),R代表规则(Rule),A代表应用(Application),C代表结论(Conclusion)
。
因此,我对自己问出了第二个问题:我要如何成为这样的法学生?拆解来看,掌握IRAC思维的关键是提升快速挖掘法律问题、准确理解法律规则和灵活将规则应用于事实之中的能力。而享有法学院提供的成长平台和丰富资源的我们,已经在四年间或多或少地提高了这三种能力。
问题是法律分析的起始。
如何在阅读时从晦涩复杂的长篇大论中提炼出判决的争议焦点或论文的核心主旨,如何在写作时根据浩如烟海的资料构思出有意义、有新趣的题目,都是我们已经在师大法学院通过精读判例文献、撰写开题报告而修炼过的功夫。
规则是法律分析的基石
。在Jessup赛队的选拔面试中,我自认为仔细阅读甚至记下了可能用到的法条,却不时因没有吃透法条而在师兄师姐的追问中败下阵来。可见,阅读规则和记忆规则均不等于理解规则。幸而,法学院开设的各类专业课程锻炼了我理解规则的能力。例如,在WTO课上,由于导师廖老师花费诸多功夫带我们死磕DS 362中美知识产权案,我这个曾经只知记诵法律条文的“门外汉”逐渐意识到了规则的复杂性和嵌套性,并尝试跳出“think like a reader”的怪圈,理解规则内部各个层级、要件之间的逻辑关系。
应用是法律分析的落点。
法学是门接地气的学科,规则最终要被应用于事实之中。然而,现实案件的事实往往十分杂糅,无法天然适配既有的法律规则。因此,作为法学生和未来法律人的我们应具备较强的逻辑能力和想象能力,让“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流转”。为了锻炼此类能力,我们或在完成课程作业、参与科研项目的过程中研读精妙判例、学习其规则应用逻辑,或在准备中英文模拟法庭竞赛时彻夜备战,力求在既定框架内重塑事实、构建规则和赛题事实之间的联结点。
简言之,是法学院培育了我们的法律思维,让我们成为了全面发展的法学生和更完满的自己。因此,首先,我谨代表2024届毕业生,向法学院的各位老师们致以真挚的感谢。在学业方面,是您们领着我们一步一脚印地迈入法学世界的大门,为我们打下坚实的法学基础。我始终相信,“教育的意义在于唤醒,而不在于塑造”。您们并未替我们预设人生、学术、职业道路,而是发掘我们的内在潜能,让我们成为更加完满且独一无二的自己。在实务方面,得益于您们的指导和支持,我们拥有了自主探索法学世界的机会。在您们的帮助下,我们不仅能够在实习实践中从法律工作者的视角体会“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的含义,还能够通过法学交流项目走进世界顶尖学府,探知普通法系的古老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