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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月4日,网经社通过对“猫眼电影”(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4年电诉宝受理的全年真实用户投诉案例大数据分析,公布了“猫眼电商”2024年电诉宝消费评级数据、年度投诉数据及典型案例。
据网经社
企业库
(
COP.100EC.CN
)显示,猫眼电影隶属于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8日,注册于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为王牮。其自称是一家综合性文娱消费服务平台,依托大数据与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电影、演出、赛事等在线票务服务,并致力于通过内容宣发、智能推荐、全产业链服务连接消费者与文娱产业,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娱乐消费生态。
据网经社旗下电商
大数据
库“电数宝”(
DATA.100EC.CN
)
监测
数据显示,2024年“猫眼电影”共获得14次消费评级,都为不予评级。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猫眼电影”存在主要为
退款问题(54.545%)、
霸王条款(22.727%)、订单问题(9.091%)
等问题。
“电数宝”显示,2024年投诉“猫眼电影”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区为
北京市、
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重庆市
、
四川
省、
山东
省、江西省、河北省、
河南
省、
浙江
省、贵州省、辽宁省、陕西省。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投诉“猫眼电影”的
女性比例为63.636%,男性比例为36.364%。
“电数宝”显示,用户投诉“猫眼电影”的消费金额主要在
500-1000元(27.273%)100-500元(22.727%)、1000-5000元(18.182%)、未选择金额(31.818%)
区间。
【案例一】用户投诉在“猫眼电影”遭遇退款难题 要求道歉
2024年12月24日,山东省任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当天通过微信推荐的猫眼电影购买的北京德云社学院路门票,购票过程中要求实名购买,因个人行程有变演出前八小时申请退款,遭到拒绝,
客服
建议转赠亲友,但后又说个人实名购买,不能转赠,任先生不理解向客服投诉后,客服电话告知说四小时处理回复,四小时后还是回复无法退票、无法转赠。
一是存在引导强制消费嫌疑,二是恶意拖延且拒绝退款,三是对消费者消费风险提前告知不明显,且消费过程中未经消费者确认,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要求退款。
【案例二】用户投诉在“猫眼电影”遭遇客服处理事件未果 要求退票
2024年11月21日,河北省刘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客服态度恶劣,未成年于偷拿手机购买了一张于11月30日演出的票,因路程太远,无法去看,并且客服不处理事情,已经与多个客服沟通,完全无效。客服态度引起刘女士强烈不满并且必须退票。
经核实,平台已致电联系刘女士,表示通过微信小程序下单购买,非
抖音
平台订单,建议刘女士自行联系商家协商处理。
【案例三】用户投诉在“猫眼电影”遭遇无法联系客服处理问题 要求尽快处理
2024年8月20日,福建省的郑先生购买电影票时,系统推送定位错误定位在漳州
万达
,在10分钟前无法申请退款,拨打10105335客户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导致时间延误无法退款退票,郑先生实名投诉,请尽快处理
在“2024年全国在线票务平台消费
评级
榜”中,
大麦网、猫眼电影、大河票务网
均获“
不予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