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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明确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各地要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加大安全生产基础投资力度,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加大安全生产在全省综合考核中的权重。
◆第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明确分批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述职,制定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全覆盖明确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监管部门。构建党政领导、安委会统筹、行业部门管理、业务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生产经营单位主责、职工参与、基层末梢执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第三,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明确健全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制定高危行业领域禁限控目录,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县级城区和化工园区等各类功能区,每5年至少开展1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落实防控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整治。
◆第四,深化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明确深化重点行业风险整治,深化安全生产工程治理,紧盯外包工程、灵活用工等重点领域,试生产、检维修、停工复产等关键环节,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中介机构违规从业、特种作业证造假、违法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强化标本兼治。
◆第五,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水平。
明确健全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健全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冷库、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安全标准,推动一批重点安全标准升级。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档升级行动,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统筹加强安全生产巡查、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深化“打非治违”。
◆第六,提升安全宣传培训质效。
明确建立安全生产轮训制度,分级分批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课程计划,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开设专栏。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日”制度,分层次分领域开展安全宣传和实践“双六进”。
◆第七,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明确深化科技强安行动,推动各类监测预警系统提质扩面,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各市、县(区)政府及各级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组织每年、高危企业每半年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大力推广“无脚本”演练。持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支持引导城乡居民排查治理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
◆第八,锻造全面过硬干部队伍。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市县可在现有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总量内,适当充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鼓励聘请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健全符合安全生产行业特点的保障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倡导“严准狠实”作风。
《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上进行检视、剖析和反思,并从重要论述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
二是坚持问题导
向。
认真梳理近年来国务院安委会和我省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反馈的问题,聚焦新余“1·24”等典型事故暴露出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直面问题,直击要害,紧抓关键。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
既注重当前治标,对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风险防控、狠抓隐患排查、推进工程治理作出明确部署,又注重长远治本,从法治建设、宣教培训、科技支撑、应急救援、社会治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
紧盯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拿出改革思维、创新办法,着力突破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如提出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覆盖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又如明确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加强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和机理研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