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聚集在三角区,
一个短发中年男子站在中间,
眼球布满血丝,声音有些沙哑:
“ 自证没用,我们必须团结起来。一起做一些有意义且正常的事。”
有人提出疑问:“ 什么才是正常有意义的事?”
一个对社会行为颇有研究地教授提出:
“ 我觉得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集体行为。”
于是我们开始了一系列集体活动,
早上大家准时起床,没有一个人赖床,
除了那个非体验者 234。
起床后我们统一跑步,做运动。
按时间吃早餐,礼貌对待护理人员。
每天 6:00 和 18:00 站好队喊口号:
“ 我们不是神经病,我们都是正常人!”
连续喊三遍后解散。
我们练习方阵队,在一分半钟之内排出“ 我们是正常人”的字样。
我们每周召开自我行为反思大会,
自己是不是有什么不符合“正常”标准的行为,耽误了全体人员。
坚持执行了两个月后,
除了 234 以外的全体人员签名递进窗口,
依然是血红的大X。
没有人说话,当大家看到那个刀疤一样的红X时,
所有人地心都死了。
有些人开始变得狂躁,
有人搬起三角区树底下的石头往窗口里砸,
有人举着手臂大叫,有人对着墙拳打脚踢甚至直接用头撞墙。
白衣服戴面具的壮汉冲进来,
狂躁的人都被按住打了镇定剂拖走。
我躺在床上绝望地看着天花板,
234 慢悠悠从窗口经过,手里捧着自己种的盆栽。
我脑子里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
不管有没有用,还是要试试。
晚上,我把所有人召集到三角区,
当然 234 没有来,他肯定在房间休息,
或者悠闲地在哪个角落散步。
我清了清嗓子:“ 我们现在尝试互证,两两配对。”
底下一个看起来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年人轻蔑地说:
“ 合同上都写了,我们被认定为神经病,自证和互证都没有用。”
旁边的人都附和:
“ 就是,你这办法肯定没用,回去休息吧。”
我把手掌往下压,示意大家安静:
“ 虽然合同上说互证无效,但是我们还是要试试。
说不定我们中间有医院的内部卧底,与他互证就有效。
还有可能我们中间有人签的协议没有这一条,
只要找出这一个互证有效的人后,我们所有人都能出去。”
一个退伍军人组织各位列队:“ 报数。”
“ 1、2、3······48。”
我点点头:“ 包括我一共 49 人,一共有 1225 种可能,现在开始测试。”
整整一天一夜,我们试完了所有的组合,窗口给出的结果都是“ X ”。
这一群人像被抽干了灵魂的硅胶人偶,
僵硬地走进房间,一言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