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入到融入:城市流动
党员管理方式的转变——
以浙江省在京流动党员管理为例
燕继荣 毛瑞福 张志原 王江成
作者简介:
[1]
燕继荣,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2]毛瑞福,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3]张志原,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助理教授;[4]王江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文章来源:
《行政论坛》2024年第1期,已在中国知网上线,感谢读者推荐,同时也感谢作者同意授权转载。
发表时间: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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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流入到融入:城市流动党员管理方式的转变——以浙江省在京流动党员管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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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流动党员管理问题日渐凸显。基于浙江省在京流动党员管理的案例分析,总结并归纳出该省在构建整合统一的流动党员管理架构、开展非公企业流动党员党建以及参与流入地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经验。研究认为:针对城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难题,流动党员管理应实现从“流入”到“融入”的管理目标转变,构建组织覆盖度高、分类化管理规范、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互通的管理体制,同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利用信息化平台打通时间、空间上的界限,提供流动党员所需的服务保障,提升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以流动党员管理为抓手提升党对城市基层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新兴业态治理的领导能力。
关键词:
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流动党员;城市治理;
一、引言
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需要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相协调。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制社会,党组织依托单位组织或者所属地区设立,党的组织结构往往与行政组织体系同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人员在地区之间的流动更加频繁,导致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逐渐成为执政党治理中的一项重要议题。特别是伴随着近年来城市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涌现,社会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流动党员群体分布广、居住分散、独立性等特征被进一步强化,现有的基于单位组织、区划层级等建立起的党组织难以覆盖日益增长的、结构多元的城市流动党员群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一方面,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是对党组织建设中存在不足的针对性治理。长期以来,流动党员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流动党员“找不到”“管不好”的现象较为突出,也缺少必要的激励约束手段,这一“死角”与“盲区”,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所必须克服的重点与难点。另一方面,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不只局限于管好流动党员,更需要立足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城市治理能力建设,以流动党员管理为抓手强化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工作联动,形成党对基层社会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新兴业态治理的领导体系,实现从“流入”到“融入”的流动党员管理转型。
浙江省作为经济大省,与我国各省市经济联系密切,有大量人口在外地工作和生活,其中,党员群体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目前,浙江省以驻外办事机构为纽带,协同各类社会团体(如浙江异地商会等),在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与此同时,浙江省面临的一些流动党员管理难题也具有一般性,能够为分析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症结所在提供依据。本文以浙江省在京流动党员管理为例,分析当前流动党员管理中形成的经验、问题与挑战,并探索新时代城市流动党员管理的体系建构与路径创新。
二、研究综述
(一)流动党员管理问题的形成与特征
根据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定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流动党员被界定为:“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流动党员的定义,即“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根据这一界定,符合四个方面的条件就可以被视为流动党员,即工作地或居住地发生了变动、流动时间至少超过半年、无法正常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组织活动和履行党员义务、尚未与流入地党组织建立起新的组织关系。
众所周知,在计划经济时代,城市的党员群体主要依托党政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进行管理。对于少部分并不隶属于单位组织的城市党员群体,则由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党组织负责管理。此外,以户籍制为基础的城乡二元体制,也大大限制了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因此,这一时期的党员管理体制相对稳定,流动党员数量较少,并不构成突出的管理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转型与城市化推进,大大促进了就业人口由公有制单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常住人口由农村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流动党员管理问题也开始愈发凸显,并对既有党员管理模式形成了挑战。一方面,存在相当一部分在国企改制后组织关系未转入社区的“口袋党员”,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人员增多,但党组织设立未能普遍,有不少党员的党组织关系留存在民政部门或人才中心;另一方面,城市中也有许多进城务工但党组织关系仍在农村的农村党员以及许多管辖关系仍在原单位但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党员[1]。由此,形成了纷繁复杂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问题。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党员群体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流动党员数量增多、范围扩大、时间变长以及结构日益复杂等趋势[2],并由于流动党员内部的个体差异性较大,居住和工作稳定性较低,造成其参与党内组织生活的动力和对党组织的认同感也相对较弱[3]。因此,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是新形势下一项紧迫任务。
近年来,随着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的数量不断增加,对于这部分党员群体的教育管理更是新时代背景下党组织建设需要集中攻克的难点。在学界,相关研究总结概括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一是流动党员的底数难摸清,存在明显的失联情况,组织找党员难和党员找组织难的问题同时存在,从而出现了许多“挂名党员”和“挂空党员”;二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难开展,流动党员行业分布广、个体性、独立性强,而支部活动往往浮于表面,形式和内容缺乏创新,对流动党员的吸引力不足,很难解决流动党员真正的困惑与难题;三是缺少对于流动党员,特别是非公企业流动党员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很多流动党员未能充分发挥“领头雁”“信息员”“联络员”[4]等作用;四是流动党员在生活、工作等方面常常遇到诸多难题,但目前流动党员党组织还很难提供系统性的服务与帮助,也缺少为党员服务群众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与组织保障。
(二)流动党员管理的实践探索与对策
为应对复杂的流动党员管理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在不断进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对流动党员管理问题的认知和理解,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1994年,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流动党员管理作出了规范化、制度化要求。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四个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文件,其中,《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流动党员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界定,也规定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要求“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强化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基本要求。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对流动党员管理的组织建设、流出地与流入地的职责分配等作出了规定。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
经过持续的实践探索,各级党组织已发展出许多不同类型的管理模式,以解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问题。根据流入地和流出地所扮演的管理角色,这些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流出地主导的管理模式,该模式依赖于流出地党组织的组织动员能力,通过执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登记汇报制度、建立联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等,实现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5];第二类则是由流入地进行的组织管理,如基于流动党员集中居住的街道、社区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6],或者按照流动党员在流入地的工作地点与从事行业,以人才服务机构、办公楼宇、个体私营协会以及流动党员分布集中的行业类别、工程项目、经营场所等组建流动党员党支部[7]。由于各地流动党员的特征各不相同,因此,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往往是几种模式结合并用,如“流出地管理与流入地管理相结合”“中介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社区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等[8]。
针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学者们从组织体制和管理机制两个维度提出了进一步创新流动党员管理的思路与对策。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来看,党员管理由传统走向现代、由静态走向动态、由单位管理走向更广泛的区域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9]。在这种情况下,有学者提出,流动党员管理要向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并重、义务与权利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等三个维度转变[10]。
在组织体制方面,优化流动党员管理要打造网格化的组织平台,通过网格管理的形式来实现全国党员的信息资料和组织生活的一体化管理[11]。针对流动党员“失联”问题,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定期举行由流入地的公安、工商、社保、综合执法等单位以及流出地组织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实现两地信息的互通有无[12]。
在管理机制方面,有研究提出建立服务机制,以解决党员“不找组织”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关怀服务机制,对生活和工作上有困难的流动党员群体加以关怀,开展困难救助和互帮互助工作[13]。针对流动党员信息沟通不畅问题,有研究建议以县为单位设立一名流动党员联络员,便于党组织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动态信息,也可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党员电子身份证”,协助组织部门利用电子信息平台进行管理[14];针对流动党员活动开展难等问题,可以在保障方面努力实现各类党组织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的党建资源共享,把管理经费纳入财政转移支付范围以提供经费支持[15]。在党员学习教育形式方面则可以将线下线上相结合,以解决流动党员分布广、难到场等问题[16]。而针对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难的问题,应以组织流动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为载体,为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平台,激励流动党员多作贡献。
随着党对流动党员管理问题的日益重视,党务工作者和学者们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逐步深入,研究成果日益增多。目前,虽然有关流动党员管理的研究总结并归纳了各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实践经验以及流动党员管理模式,但现有研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从研究领域来看,相比一些传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如农村、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领域的党建研究,对流动党员管理的研究仍比较薄弱;其次,从研究方法来看,相关研究视角较为单一,或是对具体地区、单位流动党员管理的案例剖析,或是对一般流动党员管理问题及对策的研究,没有将实践研究与理论提升结合起来;最后,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现有文献对新时代新要求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发展方向仍没有作出明确回答。
三、案例分析:
浙江省在京流动党员管理
浙江省是我国的经济大省,有大量浙江籍人口常年在外省经商、工作、求学和生活,其中,党员群体占比较大。2022年4月至8月,本文研究团队立足北京市,对浙江省在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进行了走访调研。目前,浙江省在京流动党员按照其工作单位性质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流动党员,包括浙江省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驻京办事处、联络处,以及驻京信访、“双招双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临时工作组中组织关系保留在浙江省内、长期在京工作且不能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群体;另一类是分布在非公企业的流动党员,包括各类长期在京经商、务工而党组织关系依然保留在浙江省的党员群体。在流动党员的管理上,体制内的流动党员群体主要是依托各类在京办事机构作为流出地党组织代为管理;而对于非公企业的流动党员群体,或依托在京社会团体(如在京注册的浙江各级商会)进行管理,或被纳入流入地党员管理体系中,由北京市各级党组织进行管理,同时,也存在大量未被纳入党组织进行管理的“口袋党员”。
本文以浙江省在京流动党员管理为例,分析当前城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困境与解决路径,选择此案例主要基于以下三点理由:首先,北京市作为有千万人口的超大型城市,承载了大量在京工作和生活的外来流动人口,无论在人口规模和数量,还是在人口结构的多元性方面都具有代表性,同时北京市作为首都也对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动党员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所形成的流动党员管理模式将更具领先性和前瞻性;其次,浙江省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与其他省市联系密切,人员流动频繁,流动党员管理问题较为突出,可以作为剖析当下流动党员管理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最后,浙江省近年来积累了一定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经验,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设计,能够为新时代创新城市流动党员管理模式提供借鉴。
(一)浙江省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难题
当前,浙江省在京流动党员管理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架构碎片化,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
流动党员管理需要依托特定的党组织架构开展,由于在京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大多保留在浙江省,因此省、地市、区(县)各级驻京办事处、驻京联络处、工作组等就成为在京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组织基础。在实践中,浙江省驻京单位性质较为复杂,每类单位在流动党员管理上遇到的问题各不相同,长期以来均依靠各自摸索出的经验进行管理,导致流动党员管理模式多样且混乱。与此同时,各类驻京机构间的关系也同样较为复杂,彼此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归各自的派出机构管辖,这也导致了党建工作缺乏协调性。
二是党组织覆盖不全面,“口袋党员”现象明显。
一部分驻京单位(如“双招双引”工作组)尚未成立党组织,这造成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在来京工作后,无法按时参加组织活动、接受党的教育和管理,成为“口袋党员”,其结果是导致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很难落实。此外,还存在体制外流动党员群体与党组织“失联”的情况,党组织对流动党员基本信息掌握得较少,无法获得流动党员何时来京、具体流出地和流入地等信息,也不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有哪些需求,导致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上出现“空白点”。
三是流动党员管理缺乏有效手段,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由于没有工作上的隶属关系,所以省驻京办指导各地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际效果有限。尽管驻京办党委可以通过工作例会、专题读书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等活动加强对挂靠处室和各地市驻京机构的指导,但由于缺乏作为基础的组织架构以及作为抓手的相应制度设计,容易出现由于缺乏约束力而导致工作目标模糊、管理意识淡薄等情况。此外,驻京办对在京商会的党建指导也相对薄弱,对商会在发展党员、开展党建活动中提出的需求与存在的问题,也难以及时作出回应和解决。
四是流入地与流出地间的对接、共管机制不顺畅。
流动党员管理需要流入地与流出地间的协作与配合,但目前尚未形成浙江省与北京市流动党员“双向共管”工作机制,这导致作为流入地的北京市找不到、难识别流动党员,而流出地的浙江省也对外出的党员缺乏教育管理,对其外出后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况不够了解。此外,浙江省驻京机构与北京市政府之间也尚未形成常态化的协作机制,浙江商会等社会团体在与北京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接受管理的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党员不畅、与属地政府联系不紧密等问题。
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浙江省通过联合驻京机构、社会团体、流出地地市/区(县)政府、北京市政府等多方力量,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体制和机制进行了创新。本文基于浙江省驻京信访工作组和浙江温州商会的经验,分别作为党政机关和非公企业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对改革前后变化的纵向对比以及相似组织的横向对比,探索能够强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优化党的组织建设的路径方案。
(二)浙江省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经验
1. 党政机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浙江省驻京信访工作组的经验
流动党员的重要特征是居住分散、工作地不固定、时间难以协调,这导致党组织活动难以开展,组织动员工作难度加大。为对分散的、多样化的流动党员进行集中、统一的教育管理,浙江省驻京信访工作组作了管理体制上的创新尝试。浙江省驻京信访工作组由省、地市、县(区)等三级组成,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省一级的驻京信访工作组由省信访局、公安厅、省高级法院的工作人员抽调而来,各地市级、县级信访工作组的人员则由属地的相关部门分别派驻而来,由此产生了驻京信访工作组在党建工作方面的诸多问题,如党员管理机制运行不畅,部分工作人员的组织关系落在北京市的临时党支部下,部分工作人员则不调转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多样,管理人员很难清晰地分辨出党员信息和组织关系归属。加之各级的驻京信访工作组流动党员居住较为分散,致使开展党建活动比较困难。这些问题综合起来就导致了驻京信访工作组党员的身份意识弱、党组织凝聚力差等问题。
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中的突出问题,2021年经省领导批示,浙江省驻京信访工作组成立功能型党委,统一管理全省驻京信访工作的党员。在组织架构方面,由省信访局领导兼任驻京工作组党委书记,在省一级驻京信访工作组党委下成立各地市、区(县)功能型党组织,虽然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但功能型党组织的建立为开展在京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便利。目前,浙江省驻京信访工作组的党员都已被纳入流动党员管理之中。成立驻京工作组功能型党组织,也有利于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驻京信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固定、居住地分散,工作组党委建立了包含所有驻京信访工作党员的微信群,让党员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学习,固定一天时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每周至少学习一次,通过明确学习目标与内容,实时交流,将党员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组党委还统计了每名党员的入党日期,每逢入党纪念日邀请相应的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以强化党员群体的凝聚力和对党组织的认同感。
浙江省驻京信访工作组在党建工作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局限。例如,虽然成立了功能型党委,能够通过党的纪律对分散化的驻京信访工作人员进行整合与引领,但在发挥约束性作用方面仍较为有限,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程度有待再提高。总的来看,浙江省驻京信访工作组成立功能型党委,以省-地市-区(县)等三级功能性党组织串联起驻京信访工作队伍,强化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其经验是值得借鉴的。
2. 非公企业的流动党员管理:浙江温州商会的经验
当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难点是流动党员管理,而非公企业流动党员管理则是流动党员管理面临的难题。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流动党员,可以委托在京行政派出机构进行管理,相比之下,分散在非公企业的流动党员管理则缺乏相应的行政组织作为依托。此外,相较于体制内的流动党员,非公企业在缺少行政层级关系作为强化党建抓手的情况下,既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约束流动党员行为,又很难调动流动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近年来,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就业群体的流动性显著增加,这给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也带来了新挑战。
面对非公企业流动党员党建难题,温州在京商会建立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管理模式。一直以来,大量的温州人在外创业发展,其中包含流动党员群体。为了对这些流动党员进行组织管理、加强教育和服务,2012年温州市委成立了中共温州市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统一负责推进异地温州商会党建工作。在组织架构上,构建“1+31+X”的商会党建组织网络,其中,“1”指温州市温商党工委,“31”指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在外温商党工委,“X”指各地温州商会党组织和温商企业党组织。
温州市这一流动党员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鲜明特色,一方面满足了大量温州流动党员在全国各地工作生活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也与温州各地商会既有的党建工作进行了结合,从而构成了以集中统一为特点的流动党员管理模式,有助于实现对流动党员的全覆盖。以北京温州企业商会为例,2012年11月,中共温州市在京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在京温州商会党工委”)正式成立,截至2021年7月,在京温商党总支(支部)发展到54个,在册温商流动党员1,000余名,已按照“应建必建”的要求实现了商会党组织全覆盖。
除管理体制以外,在京温州商会党工委也在流动党员管理的机制上进行了创新。商会党建工作的难点是对流动党员很难进行统一聚集,如果党建活动缺乏创新、枯燥无味,不但很难组织,而且无法发挥党建工作凝心聚力的作用。因此,在京温州商会党工委一方面不断创新党日活动内容和形式,了解和结合支部流动党员的偏好,组织有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另一方面,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也是在京温州商会党工委的重要经验,如为在京经商、务工党员群体提供法律顾问、职业技能培训、回乡创业扶持等服务项目,通过服务拉近党组织与在京流动党员的距离,提升党组织的吸引力。
在京温州商会党工委积极配合北京市政府的工作,注重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其主动参与流入地的社会治理。例如,在2017年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治理中,涉及温商600多户,面对商户多、时间紧、社会关注度高等复杂情况,在京温州商会党工委及下辖各县商会党支部书记带头签约,并积极做好其他商户的思想工作,对想要返回浙江省创业的商户,北京温州企业商会也动员相关企业提供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最终如期完成了腾退。
上述浙江温州商会流动党员管理案例,体现出在非公企业开展流动党员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商会组织的大量涌现,外出经商群体以地缘为基础形成了联系密切、互帮互助的社会团体,而商会党建则以党员管理为抓手,强化党对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政治领导。在城市治理方面,面对分散的、多样化的流动人口,以商会、老乡会为代表的社会团体能够将零散的个体凝聚起来,经由党组织统一领导,既有利于城市基层治理中的政策执行与协调,又可以代表流动人口进行意见表达和治理参与,从而加强了流动人口对城市治理的参与与融入。
四、流动党员管理的目标
转变、体制建构与机制创新
基于对浙江省流动党员管理经验的分析,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出发,流动党员管理应实现从流入到融入的目标转变,从而增强流动党员在流入地的教育管理和参与城市治理。遵循这一目标,在体制建构方面,应建立“省-地市-区(县)”各层级覆盖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并依照党政机构、企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的信息互通;在机制创新方面,应强化党的纪律约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线上信息化平台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同时不断创新党建活动形式,为流动党员提供精准的服务保障。
(一)从流入到融入:流动党员管理的目标转变
长期以来,流动党员大多只是发生地理位置上的移动和“流入”,无论其党组织关系,还是党组织生活,都较少与流入地发生关联。由此,一方面导致了流动党员缺乏来自流入地党组织的监督约束;另一方面,因为地理距离导致其被迫与流出地党组织“失联”,既难以履行党员义务,又失去了正常享有党员权利的机会。
相比之下,“融入”则意味着两个方面的改变。首先,“融入”意味着融入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体系。进入新时代以来,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被不断强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提出,健全党对人大、政府、政协、工商联等各类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确保其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落实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既是对党的组织建设中不足的针对性治理,也是贯彻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其次,“融入”也意味着流动党员要积极参与流入地的城市治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推动市、区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采取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做法参与社区治理、有效服务群众。”因此,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建设不仅要管好流动党员,还要以流动党员管理为抓手,强化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工作联动,增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流动人口管理和新兴业态治理的全面领导。
(二)流动党员管理的体制建构
目前,流动党员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流动党员管理组织架构的碎片化,流动党员分属不同的党组织,组织间关系较为复杂,无法满足“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党的领导要求。基于本文的研究,可以借鉴温州异地商会党建工作模式,在北京和上海等经济发达、流动人口密集的城市,依托政府驻外办事处,将目前分散化、碎片化的各类流动党员党组织纳入统一的组织架构中,形成党组织对各单位的党建工作的集中领导。在顶层设计上,建议成立省一级的异地流动党员工作委员会,作为代表流出地省委在异地的流动党员管理领导机构。与此同时,作为下属层级,由各地市设立相应的流动党员工作委员会和专职书记,在市以下则以区(县)为单位成立党总支或党支部。由流出地各级党组织委托异地流动党员工作委员会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以实现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全覆盖。对于在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党员,都应将党组织关系依照流出地所在地区,转到相对应的省-地市-区(县)的流动党员工作组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