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间受贿4631余万元、9036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协原副巡视员
邱进宝
坐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他被检方指控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此时距他落马一年半,57岁的邱进宝已是满头白发。
邱进宝受审。据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邱进宝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工作,2013年出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期间曾因环保失职受到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兼任的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职务。
邱进宝2017年10月被免去副市长职务,低调任职内蒙古科协副巡视员,退居二线。然而据检方指控,在这个岗位上他仍旧敛财不止,不收手不收敛直至2019年5月落马。
邱进宝。资料图
15年受贿4631余万元
9036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邱进宝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8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邱进宝在担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乌拉特中旗旗委书记、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巴彦淖尔市副市长、河灌总局局长、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其下属、被管理对象等相关人员68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631.769万元。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邱进宝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经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共计价值9036.2859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邱进宝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部分自治区、市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市、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因该案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放任保护区开挖鱼塘5000亩
被记大过、免职
据公开简历,邱进宝生于1963年5月,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工作,从乡干部起步, 在基层历练多年。2004年8月 ,邱进宝获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进入处级干部行列。据检方指控,在这个岗位上他就开始了贪腐。
此后邱进宝任职临河区区长、乌拉特中旗委书记等职,主政一方。
2011年9月,邱进宝任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公司董事长。
2013年12月,邱进宝升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跻身副厅。在任内,邱进宝因环保失职受到严重处分。
察时局注意到,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于2016年7月至8月展开,涉及内蒙古等8省份,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而内蒙古被问责的厅级干部最多,达27人。
201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据通报,时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的邱进宝,由于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西海岸开挖鱼塘5000亩,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乌拉特前旗环保局未按规定进行有效监督,对违规开工建设行为未予以制止,受到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兼任的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职务。
邱进宝同期被免去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盲目铺摊子上项目
退居二线仍贪腐不止
2017年11月,背着处分的邱进宝,改任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巡视员,退居二线。然而他在科协副巡视员的岗位上仍旧贪腐不止,直至2019年5月在任上落马,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出的双开通报,经查,邱进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丧失,转移隐匿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权谋私,公费报销私家车费用,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调任后仍借用原下属公司车辆,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违规录用人员,超职数配备干部;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和群众利益遭受较大损失。
通报称,邱进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邱进宝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去年10月,邱进宝被内蒙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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