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魅力红润又白如雪花石膏,好消化,对男人,女人和小孩来说,都是养胃的上好佳品。
——以上神似养生美食推文的评论来自18世纪德国大诗人克劳迪乌斯,一位尖锐的评论家。
我想,当诸位在某一天坐在餐桌前,夹起一片炒土豆片的时候,你们一定想不到:
这在菜市场上处于价格金字塔低端的卑微家伙(以我买菜的地方为例,两块钱一斤),竟然拥有一个属于它们自己的国际性研究机构——国际马铃薯中心(Center of the Photo)的顶头上司乃是大名鼎鼎的联合国,本体坐落于土豆的发源地之一,秘鲁首都利马。
这个非营利性的国际组织又聚集了来自30个国家的科研团队,将土豆,细细的分出了三个大种;
同时,着手于研究如何让土豆为饥荒地区做出最大的贡献。
国际马铃薯研究中心
所以下一次,在挑选土豆的时候,要多少尊敬一下这小小的根茎植物:
毕竟能以一介植物之身而拥有一个专门的研究机构,这可不是普普通通的一种蔬菜——可是这随处可见,价格低廉的土豆,它究竟为何受到如此重视呢?
这个答案可以有很多:
例如生存能力强,可以广泛种植,喂饱灾民;
还可以是无论怎么搭配都不会太难吃;
还可以是最好笑话,最容易管饱.....总而言之,离不开一个“能吃”。
人类吃土豆的传统,早在公元前8000年就已经出现了。
那时候的土豆还不是世界性的美食,而仅仅是与世隔绝的南美老家的一种普通食物:
位于秘鲁地区的的的噶噶湖,是早期人类第一次种植土豆的地方。
自此之后,土豆的根茎就延伸到了南美洲的各个角落,包括智利,玻利维亚,乃至于北美洲的某些地区。
至于中美洲和墨西哥,你都找不到一点儿土豆种植的踪迹。
究其原因,就一个字:
富。
中美洲地区的气候,造就了那里肥沃的土壤。
居住在当地的土著居民有更好吃的东西吃,例如玉米和树薯。
至于土豆?
对不起,它的口感实在糟糕,入不了只吃玉米等“细粮”大老爷们的法眼——
啥?
您说土豆好好烹饪比玉米还要好吃?
这说法没错,可是那时候的人可不懂如何烹饪土豆这东西:
当时人们最常制作土豆的方式就一种,那就是让那个土豆干燥脱水,成为自然风干的土豆干……这东西叫做“丘诺”,曾经是印加帝国统治下,食用土豆的人们的日常口粮。
印加帝国疆域曾经涵盖大部分南美洲
丘诺虽然听上去简单,但是其实代表了印加人保存食物的高超水准。
印加帝国史学家皮德罗.齐叶萨.迪里昂曾经写过如何制作这种食物:
“人们将之在太阳下晒干,使其能存放的很久。
对本地人来说这种食物弥足珍贵,因为这里没有帝国南部充沛的降雨,因此在雨水不足的时候,没了土豆就要挨饿。
”
皮德罗说这些丘诺可以从一个播种季节保存到下一个季节而不腐烂,这项技术直到20世纪才被欧洲人一点点摸索出来。
虽然丘诺是印加帝国北部地区可以保命的救星食品。
可是土豆脱水它怎么可能好吃呢?
肯定是又干又面,难以下咽的吧……
至此,土豆儿依旧只是在南美大地上逍遥自在——但是说来讥讽,它的横空出世,是伴随着欧洲人对南美的大入侵而开始的。
新世界的开拓者哥伦布,第一个见识到了这种长相独特的植物,并在他的笔记中记载:
“印第安人很喜欢吃‘土核果’,这对于西班牙人来说也是一道好菜。
”
哥伦布
然而真正占据南美土地的西班牙人却并不认同哥伦布的发言。
1532年到1533年之间,西班牙人扛着火炮入侵了印加帝国。
在抢夺这个“镀金层”中的财富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他们独特的土豆文化:
1536年西班牙骑兵卡斯蒂兰诺参与了西班牙殖民者的远征,当他们到达玛格达莱纳河流域的时候,开始四处寻找可以掠夺的黄金——
这是西班牙人第一次见到土豆,他们无奈的接受了这个发现。
在四处搜寻黄金未果之后,他们不得不把视线转移到土豆这个东西上来:
卡斯蒂兰诺笔下的土豆名为“松露”,有暗紫色的小花和粉质的根部,是印第安人的高级礼品。
不久之后,另一队远征军以同样的过程发现了土豆是当地人的主要食物。
尽管期间很多西班牙远征军认为土豆对西班牙人来说也会是一道美味佳肴,但是却没人敢做第一个尝吃螃蟹的人——土豆这种常见于印第安人口中的美食,似乎一开始不怎么受到欧洲人的喜欢。
(真香预警启动)
土豆既然已经被发现,就无可避免的卷入了西班牙人掠夺的名单之中——虽然欧洲人一开始可能并不想要这东西,因为他们只想要黄金,黄金和黄金。
正在掠夺黄金的西班牙殖民者
但是也正是黄金,夹带着土豆离开了南美:
土豆进军欧洲的过程卷杂了无数的血和汗——来自印第安人的血和汗。
西班牙人将新发现的印加帝国,列为绝对的财富之源。
他们迫使印加人在恶劣的环境下开采黄金,导致无数平民因此累死。
而商人们则深入村庄,以及其低廉的价格购买丘诺,再转手卖给那些吃不饱饭的劳工,借此大赚一笔。
一段时间之后,商人们身价百万的回到西班牙,却对他们赖以发财的“金主”闭口不谈:
土豆此时虽然在新世界和旧世界的航路上已经开始流传,但是在欧洲人的眼里,他们还是卑贱者的食物。
是最底层劳工才会选择食用的东西。
欧洲的上层社会和中层社会对土豆忌讳莫深,但是土豆在另一个阶级那里找到了它自己的位置——以水手为代表的底层劳动人民那里。
由于土豆容易携带,不容易变质,能够管饱的特点,它很快就成为了西部航线上水手最钟爱的食物。
在那个年月,航行技术仍然不是很发达,船上的补给品不仅种类少,而且容易腐烂——只有土豆,最为坚挺。
同时水手们才不管这是不是所谓“奴隶的食物”,劳动人民最注重实际,只要能管饱就行。
殖民时代的航行条件艰苦,食物获取和补充保存更是不容易
渐渐地这小小的土豆开始从船上,转移到陆地上——西班牙港口上讨生活的人也逐渐开始接触这种来自新大陆的食物,并逐渐爱上了它低廉的价格和极高的性价比: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
当那些原本极度嫌弃这些土豆的商人某天回首观望的时候,忽然发现土豆已经在港口社会中流行了起来。
这个时候,商人们就完美展现了自己“只为逐利”的品质。
或者说是,真香品质。
商人们开始大力宣扬土豆的优点(英国国王亨利甚至以为这东西能当春药使用...),并竭尽所能从中挖掘商机。
最大的奴隶商人和航海家霍金斯爵士甚至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向整个欧洲宣传土豆是“可食用的根茎类食物中最美味的一种。
”
这种论调直接将土豆在欧洲的档次提高了不只一个维度:
至此,土豆才开始进入了学者们,商人们,甚至贵族们的视野。
并成为了欧洲大陆接受度最高的新世界食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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