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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2024年第24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获通过。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立足于大健康产业发展,以数字化和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健康消费需求订单为导向,打造以药品、医疗器械、大健康产品流通业务为主业的集成化供应链,从上游医药生产企业采购产品并提供渠道服务,通过医院、药店等或通过自有多模式零售服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公司市场覆盖江苏、安徽、福建、湖北等地及云南部分地区,业务覆盖近70个城市,在区域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医药商业运作经验、资源和品牌知名度,2022年业务规模位居国内医药流通业第六位。公司再融资项目在2024年1月17日获受理,2024年2月2日交易所对其发出首轮问询。再融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南京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毕马威华振,律师为竞天公诚。医药流通行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和资金驱动型特点。由于行业上游医药生产企业给予医药流通企业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往往低于行业下游医院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导致医药流通企业日常经营需要占用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同时,医院等下游终端客户对药品供应及时性的需求也使得医药流通企业需要备有较大规模的存货,进一步扩大了医药流通企业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作为医药流通行业内的区域性集团化企业,近三年在行业内的业务规模排名逐年提升。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扩张,充足的营运资金是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的必要条件。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2020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8.17亿元,451.23亿元,502.22亿元及405.47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70亿元,6.11亿元,7.16亿元及5.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8,149.1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310,231,012股,具体结构如下:
新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78,207,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1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资委。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福建市场前景、竞争格局、福建同春毛利率等情况,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合理性;(2)结合项目监管协议约定的履约考核条件,说明截至目前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亩产税收达产情况,是否存在不满足履约考核条件而影响该项目建设安排及进度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声明:本公众号致力于好文推送,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所发文章仅供参考交流,请勿依照本订阅号中的信息自行进行投资操作,若不当使用相关信息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投行入群添加微信:E1092120015(非投行勿扰),业务及推广添加微信:M109212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