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刚经、王阳明到《资本论》,复旦大学退休教授王某某近年以其风趣幽默、深入浅出的脱口秀式讲课风格成为网红。与他的哲学金句一同作为段子“网红”的,还有他烟不离手的习惯。红星新闻发现,粉丝对其在公开场合吸烟的行为多有调侃甚至维护。
王某某讲课的上海、深圳、兰州等地,早已实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10月10日,红星新闻从深圳市控烟办获悉,复旦大学原哲学教授王某某6月9日在“华董书院经营塾”活动上开展《时代与天道》讲座时违法吸烟,
所在场所已被警告,执法人员表示将对王某某个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
去年,上海曾直接对王某某吸烟讲座的场所罚款3500元。
红星新闻从深圳市控烟办获悉,近日,有网友投诉称,复旦大学原哲学教授王某某在深圳南山区一写字楼开讲座时当众吸烟,主持人与其当面交流时还主动帮忙递烟,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据悉,接到投诉后,今年10月8日,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涉事单位深圳市华董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王某某今年6月9日在“华董书院经营塾”活动上开展《时代与天道》讲座时吸烟,该公司在王某某吸烟时未及时劝阻。
此外,当天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接待室茶几上放有烟灰缸。公司张贴了禁烟标识,但比较小,张贴地方不够显眼。
▲王某某在“华董书院经营塾”活动上开展《时代与天道》讲座时吸烟
深圳市控烟办表示,该单位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或者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或者停止使用烟草制品;不熄灭或者不停止使用的,应当劝其离开;不服从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
据介绍,10月8日,深圳市南山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深圳市华董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八条,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相关职责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24个月内再有未履行相关职责情形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这次是第一次违法,我们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予以警告,如24个月内这家公司再违法,我们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执法人员向红星新闻表示。
红星新闻获悉,10月9日,深圳南山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华董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追踪检查,该公司已对10月8日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将控烟标识张贴在显眼处,以起到提醒作用 深圳市控烟办供图
据透露,执法人员还将对王某某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违反该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红星新闻从流传在网络上的王某某多个讲座视频中看到,他往往以“看到讲台上有烟缸我就心定了”“请大家原谅,让我先抽一支”作为开场白。对此,他的解释是“不抽烟就萎靡不振”。
王某某回复红星新闻称,吸烟是“心理依赖”。
“坐在前排的同学,你们忘了戴防毒面具。”吸烟成为王某某的标志性动作,甚至成为他开场白“段子”的一部分,常常引发哄堂大笑。
在一些视频中,王某某并没有完全否认吸烟的危害,但他认为仍没有确凿的科学证据。今年8月,他在兰州一个学术报告会上说“我抽烟不违背科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