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4岁的秦云飞(化名)没有想到,在淘宝网上乱刷单,会给自己带来一场牢狱之灾。
2014年4月,他是数家淘宝店店主,从事论文相似度检测业务,为了在“商业竞争”中取得优势,他雇佣一名在校大学生晋怀远(化名)到另一家网店上刷单1500余笔,随后“闪电”退货。很快,淘宝官方追踪到这种虚假交易,遂对该网店商品进行搜索降权处罚。
这种处罚与网店“封杀”无异,导致竞争对手生意一落千丈。当年5月,遭受损失的网店向公安机关报警,秦云飞及晋怀远因此被刑事拘留。2015年12月18日,经过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公诉,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判决二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并追究刑责。
秦、晋二人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仅是刷单行为,遂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12月27日,南京市中院宣判,维持了对二人的定罪。
该案主审法官王瑞琼及淘宝相关负责称,上述二人的恶意刷单行为,是全国首例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入刑的案件,这一判例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具有示范效应。
判决书显示,北京智齿数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在淘宝网注册“PaperPass论文通行证”的网上店铺,从事论文相似度检测。网店由该公司南京分公司即智齿科技南京公司具体负责运营。
二审主审法官王瑞琼告诉记者,大学生毕业论文能否经过抄袭率检测,是每个大学毕业生关心的大事,因此论文相似度检测拥有较大的市场。在这起案件中,淘宝网店的售价是1元/单,每单可为客户检测的论文篇幅为1000字。
2014年4月,同样在淘宝网店中经营上述业务的秦云飞,为打败竞争对手,雇佣并指使被晋怀远,多次以同一账号在“PaperPass论文通行证”网店刷单。
其中,法院查实,4月18日凌晨指使晋怀远刷了120笔。四天后(4月22日凌晨)指使晋怀远刷了385笔。一天后(4月23日凌晨),又指使被告人晋怀远刷了1000笔。合计刷单1505件商品。
王瑞琼分析,“同一个人在一天拍了1000件商品,也就是说,客户要对一篇100万字的论文进行检测,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如此频繁的刷单,引起了淘宝网的关注。2014年4月23日,淘宝网认定智齿科技南京公司淘宝网店从事虚假交易,对该店铺作出了商品搜索降权处罚,后经智齿科技南京公司线下申诉,于4月28日恢复该店铺商品的搜索排名。
“遭受搜索降权处罚,即调整该商品在搜索,结果相当于被“封杀”,被处罚期间,网店 PaperPass论文通行证 的商品搜索排名从前三名,降到无法搜到,严重影响该公司正常经营。”
经审计,智齿科技南京公司因处罚而导致的订单交易额损失为人民币15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