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文字风格如同好的仪态风度一样,来自日常一丝不苟的积累。
无论写什么,哪怕只是写信,写日记,写一个便笺,下笔决不马虎,不肯留下一行不修边幅的文字。这样做的人日久必能写一手好文章。
质朴是大师的品格,它既体现在日常举止中,也体现在作品中。这是一种丰富的简洁,深刻的平淡,自信的谦虚,知道自己无需矫饰。相反,那些贫乏浅薄之辈却总是在言谈和作品中露出浮夸高深狂妄之态,因为不如此他们就无法使自己和别人相信他们也是所谓艺术家。
有些人把写作当作演戏,无论写什么,一心想着的是自己扮演的角色,这角色在观众中可能产生的效果。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与他相比,许多作家都太知识分子气了,哪怕写起平民来也是满口知识分子语言。托氏相反,他笔下的知识分子说的仍然是普通的语言,日常生活的语言。
事实上,人们历来用生活语言说话,用书本语言写书,已沿成习惯。用书本语言说话和用生活语言写书都是难事,前者非不可救药的书呆子不能为,后者非不可企及的大师不能为。
有真情实感才有抒情的真实,否则只能矫情、煽情。有真知灼见才有议论的真实,否则必定假大空。有对生活的真切观察才有叙述的真实,否则只能从观念出发编造。真实极难,因为我们头脑里有太多的观念,妨碍我们看见生活的真相。在《战争与和平》中,托尔斯泰写娜塔莎守在情人临终的病床边,这个悲痛欲绝的女人在做什么?在织袜子。这个细节包含了对生活的最真实的观察和理解,但一般人决不会这么写。
文字平易难,独特也难,最难的是平易中见出独特,通篇寻常句子,读来偏是与众不同。如此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独特,方可称作风格。
刻意求来的独特是平庸的另一副面孔,你会发现,它其实在偷偷地模仿,而它本身也是很容易被模仿和复制的。
真正的独特是不可模仿的。它看不见,摸不着,而你却感觉到它无处不在。它不是某些精心做出的姿态,而是贯穿作者全部作品的灵魂。这便是我所理解的风格。
一个好的作者,他的灵魂里有音乐,他的作品也许在谈论着不同的事物,但你仿佛始终听到同一个旋律,因为这个旋律而认出他,记住他。
好的作家生活在自己的韵律之中,因此能够不断地唱出自己的新的歌曲。那些没有自己的韵律的作家,他们唱不成调,唱得最好时是在模仿别人。
语言是一个人的整体文化修养的综合指数。凡修养中的缺陷,必定会在语言风格上表现出来。
爱护文字,保持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天然健康,不让它被印刷物上的流行疾患侵染和扭曲,乃是文字上的养身功夫。
文字贵在凝练,不但在一篇文章中要尽量少说和不说废话,而且在一个句子里也要尽量少用和不用可有可无的字。文字的平淡得力于自然质朴,有味则得力于凝聚和简练了。因为是原味,所以淡,因为水分少,密度大,所以又是很浓的原味。事实上,所谓文字功夫,基本上就是一种删除废话废字的功夫。世上有一挥而就的佳作,但一定没有未曾下过锤炼功夫的文豪。灵感是石头中的美,不知要凿去多少废料,才能最终把它捕捉住。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节省语言是基本的美德。要养成一种洁癖,看见一个多余的字就觉得难受。由于惜墨如金,所以果然就落笔成金,字字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