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GB 4806.1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发布日期:2023-09-06
实施日期:2024-09-06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代替标准: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本标准与 GB 9683-1988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修改了标准名称;
— 扩大了适用范围;
—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 增加了基本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
— 修改了理化指标;
— 增加了微生物限量;
— 增加了迁移试验要求;
— 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由不同材质或相同材质材料通过黏合、热熔或其他方式复合而成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
3 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 GB 4806.1 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各层材料及其使用的基础树脂、添加剂及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
4.2 感官要求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
直接接触食品层
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感官要求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4.3.1 通用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
各层材料
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通用理化指标的规定。各层材料有相同项目时,该项目应按照 GB 4806.1 的规定确定指标限量。其中,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 pb 计)和脱色试验项目按照
直接接触食品层
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4.3.2 其他理化指标
4.3.2.1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公告中对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等其他理化指标的规定。
4.3.2.2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公告中所规定的
残留物
指标和
最大残留量
(QM)
仅适用于该层
材料。
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