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商拍受到不少游客的欢迎
但商拍爆火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问题
一些人为了“出片”
占景点、堵道路
影响游客正常游玩
对此
北京故宫博物院、北海公园
景山公园、天坛公园等相继叫停了商拍
对商拍一禁了之后引起了不少争议
禁止商拍是否合法?
如何界定商拍?
如何在满足商拍需求和维护游园秩序间找到平衡?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访
“禁拍令”下只能结对互拍
禁止商拍于法无据
临近黄昏,正是拍照的好时机,北海公园北门的安检处、马路边满是穿着古装的“格格”。但与以往不同,几乎看不到她们旁边跟着拉服装的行李车和举着反光板的专业拍摄者。
记者在北海公园遇到了两位外地来京的大学生,她们说:“很多妆造店提供摄影服务,但网上都说北京的公园不让商拍,我们就只做了妆造,自己拍。”
记者在北海公园看到,很多身着“格格装”的女生都顺利进了安检,绝大多数是两个伙伴拿着手机互拍。偶尔也有带摄影师的,但没有反光板和行李车,看样子是禁拍令起到了作用。
但也有游客觉得挺遗憾的。两位来自南京的女生告诉记者,自己手机拍的不如摄影师拍的,“只能说聊胜于无”吧。记者还遇到一位大妈来打听能否在公园里为女儿拍婚纱照,她表示“拍婚纱照肯定要带摄影师,不知道能不能进得来。”
从北海公园门口到公园里的各个景点都摆着禁止商拍的牌子。记者注意到,这些牌子的表述和要求却不尽相同。大门口的牌子是“抵制揽客商拍”,并列明了禁止带入带打光灯、遮光板的摄影器材,带有明显商拍揽客信息以及大量服装道具、运载工具入园。而各个景点的牌子分别有“禁止商拍扰序”“谢绝商拍人员进入”等字样,给出的禁止理由是“此处是重点文物保护区域、道路狭窄”等。
禁止商拍的法律依据
,记者在九龙壁附近的牌子上看到有引用,为《北京市公园条例》第46条。
“公共场所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或者有法律授权。”北京实现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晓晶对记者说,《条例》中确有明确的禁止性行为规定,但
没有任何一条规定禁止商业拍摄
。“法无禁止即可为”是基本的法理,没有禁止性规定就有权做,因此
公园无权禁止商拍。
至于商拍影响游客拍摄,可以通过教育疏导等管理方式解决。
商拍焦虑折射消费新场景
专家认为:禁止商拍不能“一刀切”
如何界定商拍?
个人使用专业器材+妆造能否拍照?
这些问题困扰着游客
那现实是如何呢?在北京北海公园西天梵境有一个商拍治理岗,执勤保安对记者说,其实判断是否商拍很容易。“那些摄影师经常来,我一眼就能识别出来。”他说,即便摄影师和游客装作不认识混进门,也逃不过保安们的“法眼”。
至于个人拍婚纱照等是否可以入园,北海公园售票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要先去管理处申请,否则可能也进不来。
北京实现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晓晶认为:“公共场所管理者要求拍摄者自证属于商拍还是个人拍摄,进而检查拍摄者的器材和聊天记录,